首页 与大佬的婚后日常 书架
设置 书页
A-24A+
默认
第22页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

凌沂点了点头:好。

吃火锅的时候孟西华让服务员给凌沂涮菜,凌沂是清汤锅,少盐无辣。

孟西华一边吃一边道:对了,我有没有和你说过,我的小叔叔,长特帅那个,他结婚了。

凌沂当然记得。

孟西华学习不好,孟西华这个小叔叔学习也不好,凌沂和孟西华读初二的时候,小叔叔读高二。

暑假三个人凑在在一起写作业,小叔叔特别不愿意写数学试卷,让常年奥数一等奖的凌沂帮他写。

凌沂往往是最早完成作业的那一个,常常在放假的第一周就写完了所有学科作业。

他在孟西华家里弹钢琴倦了便学习高中的物理和化学课程,顺便给小叔叔做做卷子指导功课当娱乐消遣。

这么早就结婚?

孟西华被辣的鼻头通红,他开了一瓶啤酒:和一个男的,那男的比我小叔叔大八岁。

凌沂刚喝进去一口豆浆,听了孟西华这句话,他差点被呛到。

想不到吧?我也想不到,我爷爷想打断他的腿。孟西华和凌沂吐槽着,这段时间我爷爷天天自言自语为什么两个男的能登记结婚。

凌沂以前班上的同学大多埋头学习,标准的三好学生。

他圈子小,交友很少,可能在影视作品和书中看过,但身边还是少数。读书时有极少数男孩子向凌沂递橄榄枝,凌沂全都忽视了。

所以凌沂对这件事情先是惊讶,接着便慢慢消化接受:可能真心喜欢。

大多数人还是喜欢异性,虽然现在允许同性结婚,年轻一点的人大多能够接受,老一辈的却大多接受不了。

之所以宁愿顶撞家长也要和对方在一起,大概因为真的想过这样的生活。

大概是吧。孟西华涮了几片牛肉,小叔叔爱做什么就做什么,我觉得他们长得还挺般配的。可惜你没有参加他的婚礼,那男的给我小叔叔准备了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酒店几乎成了玫瑰花海,几个花粉过敏的亲戚不敢进去,哈哈哈哈,是不是有点浮夸?我都替小叔叔感到害羞。

凌沂:

孟西华一边吃肉一边说话:我以后绝对不会做出这种肉麻的事情来,太浪费了,不知道那个酒店最后是怎么收拾的。你肯定也不会这样做。

确实。

弄十万朵玫瑰铺在酒店里结婚当然不是凌沂的风格。

--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
首页 书架 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