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暮雨抿着嘴挤出微笑,泪珠溢出眼角,叶秋风给她将泪水擦拭掉,有些懊恼地又说道:
“十年,是不是要少了,应该多要几年的。”
花暮雨摇摇头:“你太累了,不想让你再累了。”
“可是,不想让你跟我一起走,又不舍得留下你一个人,怕那三个小东西照顾不好你。”
“我才不留下呢,我要跟你一起走。”花暮雨钻进她怀里,紧紧抱住她。
叶秋风纠结于此,不忍心她走在自己后头,也不忍心带她一起走。
“说嘛,来生,你要生在怎样的人家?”叶秋风揽紧她,珍惜地感受着她的气息,她的体温。
“来生,像玉祯那样,生在富贵人家,有你这样的阿父惯着她,天天败家,家产也败不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去哪就去哪。”
叶秋风嗤嗤的笑:“好啊,那我就做你的童仆,供你使唤,顺便帮你败家。”
“你怎么这么卑微,就没想过压我一头?”
“我挺喜欢被你压着的,抬手就能摸到你的后脑勺,揉按你的颈窝,然后你的呼吸热乎乎的,扑在我脖子上,你舒服我也舒服,嘿嘿。”
闻声,花暮雨翻身压在她身上,鼻梁贴在她脖子上,唇瓣稍微蠕起就能亲到她的脖子,张嘴就能拿她脖子磨牙。
每每拿叶秋风脖子磨牙,她都会酥痒地耸肩,一耸肩,就更贴紧她脖子,两人的身子如融合了般紧贴,不分你我,融为一体。
“哄你睡觉,一觉起来,就是来生了,”叶秋风安详地微笑着:
“花暮雨,我爱你,来生见。”
“叶秋风,一定要来找我,我怕没有你的生活,还是会痛。”
“我爱你。”
……
已七十多岁的叶琛,清晨起床后,如故般在园子里,给兰花浇水,兰花是发妻李瑞绣生前最爱的花。
老人的目之所及,皆是回忆,看着花,更是在看过往。
昨日来府上的那三位绯袍官吏,大清早的又来了。
跟着三人前往叶秋风的寝房,敲门许久都没有动静,破门后才瞧见——
花暮雨侧枕在叶秋风肩膀上,两人穿着十年前大婚时的冕服,都已去了。
花暮雨走的时候很安详,就像平常一样,困了,就在叶秋风怀里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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