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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几何时渣男还非常矫情地说那是他心头的朱砂痣。

这下是女主没跑了。

而且她也是明德中学的,说同名太自欺欺人了。

舒欢心里哇凉哇凉的,却还是得继续胡诌下去:“你手掌绵软红润,线条简单,一看就是富贵格,感情线又长又顺,上面还有一颗朱砂痣,说明你以后肯定能嫁个有钱人,有财又幸福。”

向宁喜道:“真的吗?”

真的是瞎掰的!

她原世情路不要太坎坷了!

“当然是真的了,我初中外号苏半仙。”

段宜恩把手伸过来:“我也要看,该我了,舒欢快帮我看看!“

舒欢无奈,编了几句好话对付过去。

向宁和段宜恩最后也没留下吃完饭,第一次上门,也是怕太叨唠。

快三点的时候就回家了,

等她们离开后,舒欢拆了向宁的礼物,是一支非常精美的钢笔,通体银色,笔尖是金光闪闪的金色,在纸轻轻一划,笔触顺滑,线条流畅。

舒欢对这支钢笔是有印象的。

它多次出现在小说中,象征着原主和向宁友谊的开始、破裂、终结。

原主并非一日变坏,她也曾是个怯弱、胆小懵懂的姑娘,在爱情和友情之间也纠结过,只不过善良和柔软在熊熊燃烧的妒意和命运的揉捏下一点点磨掉,

最后变得癫狂,将这支钢笔刺入向宁的心口。

现在这支钢笔又出现在她的手里,舒欢只觉得像个烫手山芋般,灼烧自己的手心。

舒欢打开最底下的一个抽屉,将钢笔连盒一起塞进最角落里。

眼不见心不烦。

还是不要继续来往了。

第16章 阴差阳错

第二天来学校以后,舒欢认命似的又抄了段宜恩的的作业。

段宜恩被昨天向宁的一番说辞洗脑,在旁边碎碎念:“以后还是少抄点吧,越抄越堕落,越堕落越跟不上。化学和生物我能给你讲讲,英语和语文多背嘛,其他的我们找向宁帮我们补习。向宁不仅成绩好,讲解能力也很棒,简单易懂——这周末就开始,就去东隐路那边的咖啡馆,刚好在我们两个学校的中间,怎么样?”

如果向宁只是平常的“向宁”,她都要开心得原地跳跃蹦三尺高,谁不想拥有又甜又好又美的朋友啊!

可是眼下,舒欢还是没法没心没肺地接受人家的好意,便说:“今天才周一呢,就惦记着周末的事,回头再说吧!”

“好吧。”

还没到上课时间,段宜恩拿出手机来玩,过了会儿说:“小宁跟我要你的微信呢,我把你名片推荐给她啦。”

舒欢:“……ok。”她还能说不吗?

也不知道向宁稀罕自己哪点了?

不知道朋友不能随随便便交吗?

上课也是心不在焉的,虽然之前也没认真到哪里去,但是今天还有些忐忑,心里七上八下——

她还不确定沈婉素是否真的已经躲过一劫。

早知道今天就应该请假的,老老实实在家看着沈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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