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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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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可能今天是除夕,所有人必须正装,于是,他就把自己许久不用的手杖拿出来。

手杖这个道具,可以让场面变得微妙。

勋世奉不是很喜欢说话,但是当他听别人说话的时候,他的手指会放在手杖象牙做的手柄上,或者,手指在手柄上微微抬起,又轻轻依次落下,像音乐家拨弄竖琴的琴弦,但是,更精确的说,他的动作更像是一个玩弄傀儡的人。

他手指上似乎牵动着千丝万缕的丝线,控制着每一个傀儡,似乎在他面前演绎一场戏剧,正剧,或喜或悲,或者是一场闹剧。

勋世奉的对面是勋老夫人,老夫人背后站着佘太君,正在为老夫人点燃一根细管香烟。

香烟的味道很轻,却真实的萦绕在我周围。

我距离老夫人这么遥远,不可能如此真切的闻到……

楼梯这边是一个不是楼层的楼层,只有一间小屋,这是茶室,而外面则是宽广的阳台,可以俯瞰整个勋宅的高尔夫草坪的果岭。

落地窗前站着一个男人。

他看着外面,正在沉默着吸烟。

背影,……是勋暮生。

他看着外面的夜幕,皑皑白雪,远处的海,草坪,还有一切空旷。他这个样子很像当时我在他位于et通天塔顶楼的办公室看到他时候的样子,当时,他也是这样,就这样安静的看着窗户外面,虽然整个景致似乎都在他的脚下,只是,他还是这样看着外面,就像一个小孩子迷失在繁华森林中,看着外面广袤的世界,想要出去,却无法走出去。

我走过他的身边,却听见他叫我的名字,“alice。”

我停下。

他,“你有没有感觉我的人生很扭曲。”

我摇头,“没有。”

“是吗?”

“是的。”

我向他靠近了一步,勋暮生在一旁的浸润清水的水晶砂砾中熄灭了香烟,然后挥手,似乎要那股若有似无的味道驱散。

他,“我以为你会觉得我这个人也很扭曲。”

我,“我一直觉得,你是一个被编写的异常完美的程序,到今天为止,你做的一切决定,几乎全部是严格按照你dna中的代码写出的规则,没有丝毫偏差。”

原本,我以为勋氏兄弟中,如果挑选一个表示他更加接近无机质物体,无论是机器,代码,还是程序的话,那个人应该是勋世奉。

但是,后来,我知道我错了。

那个人,应该是勋暮生。

他严苛的按照家族的指导来活,在瑞士受教育,进入剑桥三一,在家族与感情中舍弃苏离,成为et执行总裁,接手勋氏家族生意,从来不与家族不认可的女人谈婚论嫁,这一切的一切,全部都是他一出生就做的一个package,他的人生有几乎是无可变更的法则,而他只是按照这条法则去活。

“你很了解,太了解了,alice,我一直有一种错觉,似乎我们是认识了很多年的人,在一起读书,一起成长,一起经历了很多。刚开始,我为这种错觉感觉到珍惜,有一种失而复得的欣喜,但是后来,这种欣喜消失了,只剩下恐怖,一种看不见摸不到的恐怖,是对无法控制事情的恐本能的惧。”

他转身,靠在墙面上。

“我们似乎互相都很了解,但是,很多时候,太洞悉内心的一切秘密,无论是自己,还是别人的,都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心中最后一块净土,美好的,还是腐败溃烂,本来就应该只留给自己看。过于犀利的言语就像一把利剑,直接插入内心,翻搅,剩下的也就只是一片血肉模糊。”

音乐声音从楼下传上,我们前面的巨大的水晶灯闪耀着流光溢彩的光芒!

在这里,看着这盏灯很近。

它就像一条巨大的金色璀璨的河水,从天花板直接流入人间。

勋暮生,“你对我很好,我曾经以为,那是爱情。”

我与他是并非男女之情的感情,却糅合过爱欲,谁又能说,那不是一种爱?

……

勋致怡是少女,现在又是勋氏兄弟的晚辈,于是,她在这里就拥有了小孩子的待遇。勋夫人的造型师为她装扮,把她打扮的好像一只品味高尚的红包——红裙,红发带,还有一颗红色的好像草莓一样宝石项链。

她在这个宴会上得宠,大家都很喜爱她,并且,都知道她是燕城五老太爷的长孙的女儿,并且在英国读书,未来可能要来美国,并且已经得到勋四少的一份保证,他会为她亲手写推荐信。前途无量的年轻姑娘啊,不但未来的大门会向你敞开,连同勋家的大门也会为你敞开。

三叔公又来了,他老人家都快90了,眼镜不好,耳朵也不太灵光,他身边又有一个年轻的女人,我仔细看了一眼,也不是上次那一位,看样子,这位老先生还真是秉承勋氏男丁的一贯爱好,——穷奢极侈,骑盛装名马,抱绝世美妇。

“小艾啊。”三叔公右手中是一个龙头拐杖,“又见到了,怎么看着比上次还瘦?小五儿,快,给红包!”

他身边的年轻女人给我一个大红包。

她很香,甜美的味道,我看着她手指洗白的水葱一样,戴着闪瞎我的狗眼的大鸽子蛋戒指。

我道谢。

长辈还是过去的习惯,三妻四妾的,美国这边没有法律,他们就用自己的规则来做事。

三叔公又说,“老四媳妇啊,过年多吃点,吃胖了,就像小五儿这样,这才好给老四生儿子啊!”

我这才看到这边这位长辈宠妾,改良旗袍的礼服,削肩细腰,丰乳肥臀,看样子,无论江山更迭,还是时代变迁,百万年进化凝固的审美,这是动物本能,怎么也无法更改。

我赶紧打哈哈,“好,我一定听三叔公的。”

随后,三叔公发现了勋致怡,老爷子激动的差点摔倒,他抓着乐乐的说,“这是五弟弟的曾孙女啊,好啊,长的模样好,真俊。诶,这一晃儿,都70年没见过五哥了,当时他去北平上大学,再后来,他就跟了共产党,大陆沦陷那一会儿,他就留在燕城了。”

我憋不住,在旁边插了一句嘴,“三叔公,这个,我们那里不叫沦陷,叫解放。”

三叔公又是一个大红包给了勋致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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