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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当时丁香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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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恋已被不容,易让人说三道四,再令她陷入泥沼,是他的罪。

夜摊上的烧烤、小吃,香味浓郁,飘远十里。

安柔强咽下唾液腺分泌的口水。

约定好的,不吃夜宵。

走上个把小时,顾景予怕她饿,几次三番问她“吃不吃东西”,被她强制地拉远。

最后,因她的固执不食,顾景予干脆不问。

免得她跟他急。

有时候,顾景予侧着头,眼中映入江色,安柔会忍不住地,挽上他的手臂。

不是两臂交叉,只是单方面地,虚虚挂着。

大学时有女生说安柔很闷,又矫情,大概是没错的。从她谈恋爱的方式,兴许能悟出个七八。

顾景予心中一动,手臂随即从另一方面地挽住她。

安柔耳上挂着的白色耳机,藏在发后。

那时,觉得他喜欢,她披了一头长发,两边还扎了蜈蚣辫,显出小女生的俏皮。一回到家,取下腕上的皮筋,束起头发。

班里已经有个别标新立异的女生,化起了妆,作为长相姣好的安柔,却不敢梳妆打扮。

生怕父母窥出她有早恋的倾向。

后来,安柔脱轨,正式早恋了,更加不敢有所作为。

一方面在学校掩人耳目,一方面和父母斗智斗勇。

顾景予问过:“扎那么多花辫做什么?”

编给你看的啊,你不喜欢吗?她没这么说:“好看啊。”还举了例子,说大家都喜欢这么编。

顾景予嫌麻烦。

安柔想了想,也没再继续编这种辫子。

蜈蚣辫编起来倒不需要太久,可一头秀发扯来扯去,总得扯掉几根,蛮疼的。扯断小橡皮筋后,头发也会变得卷卷的。

女为悦己者容,顾景予不喜欢,也没必要勉强自己。

江风拂面,吹动安柔的长发,若有若无地露出小巧的耳机,和小耳朵。

说实话,顾景予有一瞬间,不,是萦绕了很久的念头产生。

吻她。

怎么吻,吻下去,是怎样的触感,路人是如何反应,他已勾勒好了。

他是个男人,说准确些,是正值风华正茂的年纪。连身躯,连血液,也比常人易热,易沸腾。

仿佛天生拥有能力,与心爱的人亲热。他是她的神祇,掌控了所有主动权。

含着她的嘴唇,慢慢地噬咬。尝到她在战栗,她在回应,她在小心翼翼地欲拒还迎。

唇下一片软湿。

行人么,无非窃窃私议——大抵是些,大庭广众之下,卿卿我我,成何体统云云。大街上说烂了的话。

不认识他们,便也无从非议。

只是,任凭他勾勒万千细节,实际操作却没实施。

直到以后离开了,每在酒酣胸热后,夜深人静,总有点正常生理现象。

顾景予正处于性欲强烈的年纪,在黑夜中,他需要面对的,不仅是怅惘,还有涨得发疼的欲念。

他躺在床上,没用手,自己一个人,任情绪慢慢平复。

他是在用脑,用身地,思念她。恨不得,立马买了车票,随它多长时间,回桐阳找她。

只不时有几次,实在忍得难受,用手撸动小弟,对着天花板,幻想着安柔的娇柔的身体。

广东,陌生人遍地,爱人也不在。

“绿山本无忧,因风皱面;

青山本不老,为雪白头。”

风雨穿墙,击碎相思。多少遗憾尘埃落定。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呸。这种话,说给鬼听的。自己首先心底一万个不愿。

时光如染了墨,一祯祯变得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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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开《微生》辽。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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