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土豆丝焙熟盛出,何弘超已经抢着桌子摆好了,何夏一声吃饭了,陆征能也飞快的到厨房拿碗筷,何弘义也来将饭菜端上桌。
见他们这么殷勤,何夏就乐了。
饭菜是摆在堂屋吃的,何夏上桌的时候何弘超连饭都给她盛好了。
何夏坐在陆征能身边,给陆奶奶夹了一块排骨:“奶奶尝尝看我做的排骨味道咋样。”
陆奶奶笑呵呵的将肉夹到嘴里吃:“比征儿做的好吃多了,征儿做的那个我都啃不动,你做的我牙齿才刚刚碰到,肉就掉下来了。味道也足,还带有萝卜的清甜,好吃,好吃。”
陆奶奶一边说一边吃。
何夏再看桌子上的其他三人,面前的桌子上已经放了两三块骨头了。
陆征能见大舅子小舅子吃的那么快,怕何夏吃不着,迅速夹了两块放到何夏的碗里,又给陆奶奶夹了两块。
这时候的排骨跟后世的排骨不一样,现在的猪是散养的,也极少喂饲料,喂出来的猪肉比后世的要香很多。
何夏做的红烧排骨瘦而不柴,肥而不及,汤汁红润,因为加了萝卜,咸香中又带了一股清甜,萝卜吸足了汤汁,甜中带咸,滋味也好极了。
何夏吃了两块肉就不想吃了,她用红烧肉的汤汁来泡米饭,汤汁仿佛才是这道菜的精华,米饭泡在汤汁里,肉香四溢,吃了一碗让何夏又忍不住吃了一碗。
等实在吃不下了,何夏才想起自己的米汤,喝了一碗米汤,何夏又忍不住用米汤泡了半碗米饭。
吃了两碗半饭的何夏坐在凳子上,一点儿也不想动了,就在这时,院门被敲响了。
陆征能等人还在吃,何夏便站起来去敲门。
打开门,何夏就被挤开了。
“你们是谁?怎么住进我家里的?”何夏还没开口,对方便先质问出声。
第34章
来人是个十□□岁的小年轻,头发长得盖住眼睛,穿着一件花衬衣,一条喇叭裤,脚上却配着一双黑布鞋。
这幅打扮在八十年代并不算突出,何夏之前跟何弘义往东省去也有许多社会青年这么穿。但在秦山镇,何夏还真没见过哪个人这么穿过。
那小年轻进到院子里还比比:“你们是不是跟王海芳租的房子,我告诉你们啊,王海芳租出去的房子不算数的,这是我哥的房子,我哥死了,这房子就该我的。”
何夏听着小年轻这理直气壮的话,乐了:“我听说这人死了有爹娘继承房子的,有儿子女儿侄子侄女继承房子的,还真没又谁家说当哥的死了堂弟继承房子的。你说这房子是你的,那你得有土地证吧?去把你土地证拿来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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