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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爵先生每年就会在旁边的庄园住两个月,他太喜欢打猎了,几乎每天清晨就会带着朋友们到森林去。有时候还会住在森林里,第二天再回来。”

百灵以为他们对打猎感兴趣,便笑着聊了起来。

小圆子作为男孩子,在电视里就看到过什么打猎的。虽然他懂得不多,却对打猎还挺向往的。

“哇,他好厉害啊,那他有没有打到过大老虎?”

在小圆子的心里,大老虎就是最厉害的动物了。

“这里应该不会有老虎吧?”

廖清欢视线落到远处的森林,伦敦距离这里可不远,应该不会有什么大型凶猛的动物。

“老虎?”

百灵没反应过来,老虎这个词对她来说比较陌生。

于是小圆子发出嗷呜的声音,脸上还龇牙咧嘴的。只是他脸圆乎乎的,看着着实可爱,不像老虎,像小猫咪。

廖清欢抿唇直笑,百灵半猜测也猜了出来。

“哦,这在华夏语里叫老虎啊?亲爱的,不用担心,我在这里生活了几十年,可从来没听说过有什么老虎,甚至连豺狼都没有。就算有的话,这些狗狗们也会保护我们的。”

她指向草坪上奔跑的黑背大狗们,这可是保护庄园的好伙伴,非常的勇猛。

“所以乔治子爵没有打过老虎,倒是打到小鹿。只要他来隔壁的庄园,我们就会有不少猎物吃,他确实是一位慷慨的子爵先生。”

百灵感慨了一句,当然,在她的家族眼里,子爵不算什么。这样的赞扬不过是普通的褒奖,后面的森林可不是子爵的,而是他们家的。子爵去森林打猎还要经过她的允许呢,只是她并不在意这些,所以就随着乔治子爵打猎了。

在外面的草坪上散散步,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午饭时间了。

林碗他们从迷宫里已经出来了,这会坐在一起吵吵闹闹的聊天。都说一个女人相当于五百只鸭子,他们几个老头在一块,比两千只鸭子还吓人。

“二师兄你就承认你路痴呗,我站在阳台上指挥你出来的时候,左左右右你都搞不清楚,还不听劝,非说自己走的是对的。”

张瓢毫不客气的吐槽林碗,他是最先走出来的,然后见这二师兄他们实在是走不出来,就到二楼阳台指挥他们一个个走出来。其他人都还好,唯独二师兄,耗了他半个小时,为什么他最费时间?因为他最不听话了,指挥他走正确的路都不愿意,还对自己特别自信。

林碗梗着脖子,对张瓢的吐槽一点都不在意。

“你要再给我十分钟,我肯定走出去,要不是要吃饭了,我才不会听你的指挥呢。”

他这个人就是这样的性格,蛮,牛一样的,同时又对自己非常自信,以前学厨的时候就这样,每次教他廖清欢都得短寿几年。

不过他这样的性格不算差,至少没有太自命清高,这些年死磕厨艺,对他本人来说,其实有非常大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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