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听人说他多么才华横溢,可与他接触时,除了听他在床榻上淫诗不断,还真没什么地方体现得出才气的。
今日我才是第一次见识到,他身为文人高雅的一面。
那字,是真的好看。
我瞧着那端秀清新的三个字,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名字还能这样吸引人。
“好啦!”他大功告成一般。
不过紧接着又陷入一阵忧思,还不等我好奇去问,突然抬手狠狠咬了口拇指,然后摁在婚书上。
摁完,他又将目光移向我,我朝后缩了缩,他一把拽过我的手,将血在我拇指上抹了抹,带着我的手往那婚书上摁。
“血誓约盟,你我都别想反悔!”他撒开我的手,将那婚书抱在怀里,傻笑着,像个刚偷到糖得意洋洋的顽童。
不知怎的,我这样看着他,怔了好一会。
我还是第一次见他这样。
手上还沾着他的血,反应过来后连忙找帕子去包他的手,他着实咬得狠,血不住地流。
“合卺酒合卺酒!”他叫着。
“嘘!”我瞪了他一眼。
他立马不做声了,好久,才抬起头,看了眼手指,又委屈巴巴地看了眼我:“疼。”
我已经替他包好了手,见他这样后知后觉,也是无奈,在他头上敲了敲:“莫沾水,几日便好了。”
他听话地点点头。
过了会,又小声嘟囔了句:“合卺酒。”
我叹了口气,“无卺,也无酒。”
“好吧。”他看似很失落。
清秀的脸上已经被酒染得红成一片,我出去吩咐小厨房做一碗醒酒汤来,又回到房中。
回来时他已大大方方躺在我床榻上,见我走向他,朝我张开手臂:“娘子,入洞房了。”
“不了,今日倦了。”我收拾好桌上的东西,走到床榻边,把他往里面挤了挤,自己挨着床沿睡。
他今日真是出奇地听话,竟然真的没来动我,只紧紧从后抱着我,手搭在我腰上。
脖颈感受着他的均匀呼吸,我以为他睡着了,正要转过头去,他搭在我腰上的手突然动了动,一把抚在我胸上。
“……喂。”我眉心一跳,不满地道。
可他毫无反应,似乎真的睡着了。
我转身盯着他的睡颜,一眨不眨看了半晌,又转过去。
呼地一声,吹灭了蜡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