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豫中的李婶等来了大儿子的支持,大儿子走到了李婶身边:“妈,我们就去帮帮他吧。”他压低了声音靠到李婶耳边,“几个孩子上幼儿园都要钱呢,过阵子也交房租了,这一千五不少。”
于是宁初夏便这么用一千五请来了人,别小看一千五,这时候年代还早,原身这样的熟练工一个月也只能赚两千五,像是李婶家对面那套房,房租都只要八百五,这要不是原身刚发工资,还真就出不起。
宁初夏低着头站起来便准备去开门,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她在选人的时候,着实考虑了一圈,还真被她找到了合适的人选。
缺钱,家里又有壮劳力,还是认识的,不怕引狼入室,没有比这更完美的了。
如果他们拒绝了,宁初夏就只能去找别人了,只是相对风险要大些,毕竟这具身体纤弱,真要请来的人有什么不轨之心,那肯定是自己吃亏。
不过宁初夏在这方面也考虑过,如果要请人,她就会到周边几个小区转一圈,或是去学校,就专找他们请的保安,这一两百两天,总是请得到人的。
如果再请不到,那就是她倒霉,宁初夏想过了,那就只能生生地挨一顿打,这如果丁浩宇死不答应,那就只能诉讼离婚,离婚是得要证据的,被打以后马上报警,有出警记录,申请验伤,这才能解决问题,为了防止自己被打得太厉害,宁初夏是想过了的,事先花钱请个能做证人的人,然后估量着丁浩宇会回家的时间,要那人提前点报警,如果动静不对,就敲门来找,把事情坐实了,还可以闹一闹。
不过她还是运气挺好,省了这顿打,而且也省得浪费时间。
宁初夏不打算牵连别人,事实上也不会牵连别人。
像是丁浩宇这种人,就是窝里横,越是亲近的人他越是下得了手,像是李婶这样的,除非李婶等她离婚成功了之后还多次去挑衅,否则丁浩宇是绝不会做什么的。
这其实不难理解,他们的逻辑其实很简单,人被划分为绝对不能欺负、欺负了要付出一定代价和可以随便欺负的人,原身和丁浩宇的前妻属于最后一种,李婶属于中间那种,而丁浩宇的领导,他平日里捧着的那些人,就是前者,那些人是怎么踩他,丁浩宇都不会反抗的。
宁初夏才刚开门,丁浩宇便一副要冲进来的态度。
他才要进门,就被门里的情况给弄得一懵,丁浩宇在外人面前下意识地伪装着自己,虽然他心里也门清,这邻里肯定都知道他打老婆的事情,可只要不说破,大家也都能维持面上的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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