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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尊国的小纨绔(55) ƒ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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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广为流传的一篇赋文里,他们形容柳觊绸,是凭风玉琢的皑皑云虚郎。

无法接受柳觊绸男子之身入仕,搅弄乾坤的女学子们,将他捧上了神性的地位,仿佛如此,便能够接受了。

而她们怎么会想到,这位皑皑云虚郎,幼时是怎样一个灰扑扑的丑小鸭。

柳觊绸刚被春晓捡回来的时候,又瘦又小,全身上下,脸上手上脚上,甚至头皮上,都长满了红红的冻疮,有的地方都破溃,流出了黄色的脓水。

彼时春晓从皇子府逃出来,身上还有些钱财,那些钱最后都花在了医馆里。

花了半年的时间,她才将这个脏兮兮的小花猫养得可以入眼。

小乞丐性格腼腆又沉默,他的腿被马踩断了,大半年都是躺在床上,睁着一双乌黑的大眼睛,看着春晓跑来跑去。

他没有名字,因为捡到他的地方,有一条柳堤,所以春晓给他起名叫阿柳。

阿柳是个女孩子,春晓一直是这么认为的,因为他是这么告诉她的。

他自有记忆以来,就在行乞为生,没有性别概念,时下人们称呼小乞丐,多是带有女意,所以他便以为自己是个女孩子。事实上,他连男女的区别之处在哪都不知道。

阿柳没有春晓机灵聪明。她是个见机行事十分机智的小乞丐,而阿柳显然是个呆头呆脑的傻乞丐,捡到他之后,春晓便明白,为什么他能在富贵人聚集的建安城混成这样子。

他连话都说不全,一点风吹草动,就吓得往小角落里缩。

春晓养了大半年,才让他的胆子大一点。从一个怯弱的脏兮兮小乞丐,到一个会抿着嘴对她笑的小女孩,个中差距,令养崽的春晓儿十分有成就感。

在皇子府赚的钱都花完了,于是春晓隔叁差五会再出去乞讨,就这样要饭,养活了两小只。

童年生活过得有滋有味,有时候她捡到好东西,还会给他送礼物。

阿柳的腿好一点,每天会拄着树枝在狗洞边,等她回家,还会用火将隔夜的饼子烘热,等她回家,就将热水和热饼给她吃,贤惠又可爱。

“这朵绢花好不好看?”

她变戏法一样从自己的身后,摸出了一朵粉嫩的绢花,摊开在脏兮兮的手心。

阿柳的眼睛又大又圆,不同于成年后的璀璨破碎,幼时的那双眼眸有如秋日湖光,温柔安静,潋滟蹁跹,悄悄的欢欣一览无遗。

他重重地点头,然后小春晓将粉色的绢花,插在了他的短发里。

小阿柳刚被捡回来的时候,头上也长了冻疮,为了方便治疗,所以春晓索性将他的头发都给剃掉了。小家伙没有什么美丑观念,给他剃头的时候很乖,春晓握着刀,他便乖乖将脑袋送过去,也不管是不是要割他的脑袋。

大半年过去,冻疮好了,阿柳的头顶也长出了浓密的短发,穿着小袍子,拄着一根树枝,有些不伦不类的。

短发是簪不住绢花的,所以阿柳一动不敢动,生怕将绢花碰掉了。

春晓捂着嘴大笑,伸手去掐他的脸,想要逗他走两步,但男孩胆战心惊地就是不动,还不赞同地将眉头颦了起来,无奈地看着她。

夏日的风卷过梧桐树簌簌作响,最后一片落叶砸下来,碰掉了他头上的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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