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ehouse并不大,人也不多,二十多个人加上她们六个学生,看着台上风格各异的几个二十多岁的男男女女,演奏了几首摇滚,动漫的歌曲,中途还换了一次人,演唱了几首温情粤语歌。
“哇,乐队原来这么棒啊!唱了好几首我喜欢的歌!”
“嘿嘿,那个拿着吉他的主唱是我的亲哥!不过我也是第一次看他们演出。”
“这些都是你哥的朋友么?”
“演奏的是我哥的大学同学,其他的人是别的大学的学生,这是他们社团的活动!”
“大学生活真不错啊哈哈哈哈。”
公孙晴香听着旁边同学的说话,看着主唱拿着的吉他,发呆。
一直挨着公孙晴香的朝夕发现了她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台上,伸手在她眼前挥了挥。
“香香?你怎么了?看呆了?”
“......”公孙晴香回神,看她一眼,又继续盯着吉他,“我在看吉他。”
“哦?吉他有什么好看的啊?”
朝夕着实是有点不懂了。
“...我喜欢。”
听到这个回答的朝夕哭笑不得,总感觉她在呛自己。
台上的几个人结束了演奏,下来和朋友们说笑着。
“...我喜欢吉他那种不拘束的感觉,什么风格的音乐都可以演奏。”
啊?竟然给自己解释了...
“不对,我和你说这么多干嘛...”公孙晴香突然反应过来,嫌弃的看了一眼瞪着眼睛看自己的朝夕,对着旁边的同学问道,“那个和吉他长得差不多的是什么啊?”
“诶...我也不知道啊?你们知道么?”
几个人摇了摇头。
“那个是贝斯哦。”
朝夕笑着回答道。
“虽然长得像吉他,但和吉他不同,贝斯在乐队里负责基础节奏,声音很低沉。”
公孙晴香和其他几个同学同时诧异的看向朝夕。
“朝夕!你竟然还懂这些!”
“哇塞,你好厉害啊!”
“哈哈哈哈。”
朝夕被她们看的有点害羞了,笑着摸了摸自己的头。
“小妹妹,你是又在学贝斯么?我听见你们的对话了。”
是台上演奏贝斯的那个女生。
“嗯,不过我才刚学没多久。”
“哈哈哈,贝斯是乐队里很重要的乐器,你加油哦,很少有人喜欢学贝斯的。”
“谢谢你,我很喜欢贝斯的声音,给人一种很沉稳内敛的感觉,我会坚持下去的。”
公孙晴香看着朝夕与大她们十岁的姐姐交流着喜欢的乐器,那种眼中迸发出光彩的样子,突然觉得这个臭小鬼好像也没有那么讨厌了。
当然,仅限于音乐这方面。
晚上回家的时候,众人得知她们两个人的家是在一个方向的,四个同学就让她们搭个伴,注意安全。
公孙晴香只能点头同意了,不同意也没办法,毕竟朝夕的家就是这个方向,总不能不让她走这条路。
“香香,我们认识这么久了,互换一下qq好不好嘛?”
“什么这么久了,才几个小时吧!”
“哪有,我们上学期不就知道对方的名字了嘛?”
“...知道名字就算认识了?你脸可真大。”
“没有啊,你看我的脸,很小的。”
公孙晴香嫌弃的推开了凑到自己面前的朝夕的脸。
“你看嘛~”
朝夕又凑了上来。
“你好烦!”
公孙晴香忍无可忍伸手捏住了朝夕的脸颊,往两边扯了扯。
果然是臭小鬼,竟然还有婴儿肥。
“唔...”
朝夕乖巧的任由公孙晴香揉她的脸。
看她这乖乖的样子,公孙晴香突然不想欺负她了,放开了她的脸,往前走去。
朝夕看她不想理自己,委屈的低着头,看着脚下,不走了。
走了几步的公孙晴香,没见这个臭小鬼继续贴上来,装作不耐烦的回头看去,就看到了朝夕这幅样子。
她突然想起了邻居家的那只黏人的萨摩耶小白,总能看见它贴着邻居,邻居拒绝它,不和它玩的时候就会这样,耷拉着耳朵尾巴,委委屈屈的站在原地不动...
小白不是人,但你是真的狗。
公孙晴香无奈的摇摇头,心软了,毕竟还是个孩子,而且她也喜欢狗。
“来吧,我加还不行么。”
“来了!”
听到她这句话,朝夕立马抬头,贴了过来。
“......”
算了,就当白捡了一个黏人的大狗吧。
朝夕如愿以偿的拿到了公孙晴香的联系方式。
公孙晴香回到家里,经过深思熟虑,查阅相关资料后,还是想学习吉他,她以前试着学过钢琴,但是她真的不喜欢,父母也就没在让她学了。
和父母说了自己的想法,他们表示很支持,并且给了公孙晴香学习资金,让她不够再要。
公孙晴香是个行动派,当下决定明天就去买琴,看着qq里刚加不久的备注为臭小鬼的对话框,还是将话发了过去。
〔我明天要去买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