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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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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松一口气,然后向我道别,临走之前还问我:“我们明天还会见面的对吗?”

是啊,明天我也喜欢你。

我向他承诺。“是啊,程煜,我们明天再见。”

第二日他果真来接我,他似乎长大了,他还将我抱起来,不知为何我看不清他,但我摸到了他。

我摸他的下巴脸颊,我满足的叹喟:“程煜,你来接我了吗?”

“程煜又他妈的是谁!”

他这样的咒骂,虚虚实实听不真切,但不要生气呀程煜,我们很久没见了不是吗。

我叫他不要生气,我说好久不见了,我挺想你的。

程煜,我是陆和,你还记得吗?

程煜,你想我吗。

程煜,你抱我一下吧。

“我他妈的已经在抱你了!”

或许吧,不知道,能梦见我都很开心了。

我觉得抱歉,我把他害成那副不人不鬼的样子,如今却一个人先走了。

我似乎是哭了,眼泪大把大把的往下掉,我抓住他的衣服,我说许多乱七八糟的话。

我一会把他当做程煜,一会把他当做孙长岭,我交代我的遗言,我说我的这一生啊,真是糟糕透顶。

有时我又看见李美萍,她掐住我的耳朵把我往外撵,让我去找我那个没良心的爹。

而我那个没良心的爹,他塞了一把零钱给我,他说钱不多,你拿着花。

这是我这辈子里,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他心疼我,又救不了我。

他竭尽所有,也不过一把零钱而已。

人生真是苦啊,程煜还躺在医院里,这一把零钱拿过去,杯水车薪而已。

所以我来到秦均的身旁,我说秦先生,我会听话。

我在他身边不敢放肆,谨小慎微的生活着,可他还是时常发脾气,他拎扯我的长发,他也说难听的话,我有时庆幸认识他,有时又后悔认识他。

我在他身边清楚的知道,人和人是不一样的,冷水的滋味,秦均永远都不会知道。

我哽咽着,说人间这一趟,我后悔来过了。

记忆有很长的一段都是空白的,我唯一清楚的就是,我还没死。

这让我伤心,醒来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又哭了一次。

厨房阿姨擦掉我的眼泪,她说先生在家,叫我说两句好话哄他一下。

可我做错什么了呢?

我想来想去想不明白。

可这并不影响我对着秦均说讨好的话,但我现在没力气,秦均走了三天,没人敢让我出来,厨房阿姨每天都送饭给我,可我一次也没吃过。

秦均回来的时候,我差一点就死了,厨房阿姨说着说着,竟然哭了起来,她说我是个可怜的孩子。

她也说秦均太狠的心,无论发生了什么,都不应该这么对我,这么好的一个姑娘,毕竟恩爱过。

其实不是秦均狠心,是我的命太贱,我与他哪里叫做恩爱,都是秦均在拿我取乐。

我和秦均之间啊,是最好定义不过。

阿姨叫我养好身体,她说我这么年轻,以后的日子会有很多好风景。

我看着她笑起来,她好慈祥,我好爱她。

我说我已经看到过了,我拥有过很好的一个男孩子,他爱我,他把生命交给我。

我很少在外人面前提起程煜,我只说了这么多,然后就不再说了。

多说无用,程煜还是那个程煜。

那个在我记忆里活了许多年的程煜

他睡了很久,我永远等他醒来,他看我的眼,跟我说甜腻的话。

我们在一起,我们一直在一起。

我醒来之后都没看到秦均,孙长岭来过几次,我们很久没见了,我瘦成一把骨头,孙长岭看到之后吓了一跳。

他终于明白我的处境,钱很厉害,可你也要有命花啊。

孙长岭让我离开秦均,东方不亮西方亮,我年轻又漂亮,他说他明天就能给我联系到下家。

可开始和结束,都不是我能说了算的,秦均只手遮天,我昏暗无光的人生被他遮挡的更是一片漆黑。

而且也不能翻脸不认人,人家给我钱了不是,那么多的钱,我一辈子都挣不来的钱。

确实是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秦均这么对我,我不伤心我也不难过,他花钱,我办事,一切理所应当,我没有半句怨言。

钱再给多点,我还能更听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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