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命祭司作者:无良刺猬
第16章
“是,校长大人。”我看的出,他今天真的很高兴,魔武学院又出了两名光明祭司,这将是他一生的骄傲中浓重的两笔。
他又说了半天才转头看向亚利,我松口气,站直身体,底下忽然有人大喊:“洛尔特学长!洛尔特!我爱你!”我诧异地循声望去,一名金发女学员正用尽全力的大喊,身边不少女生更是大声符合:“我们爱你!你是最棒的!”
旁边,格瑞捅了捅我的腰,呲牙道:“人数不少嘛……”我笑着摇头,这个规格不算什么,海因毕业那天才叫真正的大场面,参加典礼的人数据说是往年的三倍!对他示爱的声音简直要将整个会堂都掀起来。
毕业典礼结束后,我将行李放上马车,站在学院大门,最后凝视我呆了六年的地方。
“好了,又不是没机会回来,快上车!”
我仍在伤感,海因从马车里钻出头来,斜了我一眼,我耸耸肩,踏上马车。
当初不知是谁让我叫了几次才舍得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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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拒绝了各地神殿的邀请,听从海因与父亲的建议选择了银城。虽说银城的神殿只邀请我去担任第二祭司,比许多地方让我去做大祭司职位来得低,但海因和家都在银城,有个照应,而且银城光明神殿的大祭司德库尔已正式进阶为白衣主教,很快便会转到帝都玉岚的神殿任职,到时候我也有机会升任大祭司,我并不着急。
海因毕业后还是回到了银城,一开始是担任一个骑士小队队长,之后慢慢升迁,现在已经成为大祭司身边的首席骑士长,统管着所有战斗队伍。自海因回银城后,我与他见面的机会少了许多,每年只有放假的那一两个月才能和他相处,一开始有些难以适应,毕竟同住了三年,已经养成了习惯,习惯每天起来就有人准备了早餐,习惯睡觉时与他道晚安,习惯一起在武场搏斗,习惯了……海因的陪伴。但毕竟总要适应,早晨起来迷迷糊糊去室友卧室把室友当做海因捏的事情我已经不会再做了。
回到银城,休息一天,第二天便随海因一起赶去神殿。德库尔大祭司在正殿接见的我,他是个年过半百的老头,头发已经半黑半白,眼角与嘴角都有许多皱纹,看起来挺慈祥。
“你终于来了,洛尔特——我看还是称呼你为迪恩吧,你们兄弟同为光明神服务,都是好孩子啊。”德库尔笑眯眯地对我说,我郑重地行了个祭司礼后,微微低头说:“参见大祭司冕下,愿光明神保佑。”
也许是即将升职的原因,德库尔对我很亲切,处理事宜时也将我带在身旁,得知他有意提拔培养我,我凡事也十分认真,将他处理每件事的方法都记在心上。
神殿的机制并不复杂,最高权力者是大祭司,听从帝都神殿的直接命令,大祭司之下是第二祭司和首席骑士长,分别管理祭司队伍与战斗队伍,为大祭司的左右手。往下便是十位长老,长老没有实权,只代表各个家族的利益,当然,这是之后海因告诉我的,表面上长老们都是终身侍奉光明神的德高望重者。
算起来海因也算“工作”三年了,他成长为了一个成熟男人,整个人看起来强韧挺拔,像经过打磨的黑曜石,虽然不再光芒四射,但更加深沉。他不再是校园里那个太过正直的傻孩子,而变得圆滑玲珑,也现实了几分,我觉得这样很好,他并没有放弃他的梦想,也真正认识到了这个世界的残酷。
正式在神殿挂名工作以后,变得匆忙,德库拉急于将神殿的重担交给我,事事都让我亲力亲为,他只在一旁或出谋划策或指点迷津,不过托他的福,我对神殿的工作倒是很快便上手了。
一个月后,我接到了工作的第一个任务——探查萨斯镇的黑色迷雾。萨斯镇在银城北部,是一个依靠木材生产发迹的小镇,小镇周围森林广布,本是银城木材的一大来源,但自两个月前起,萨斯城的木材资源开始减少,最后已经没有货源了,德米拉公爵派人去调查后才知道,小镇旁边的森林里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一层厚厚的黑雾,不少人进森林伐木后没有出来过,就再也没有人敢去伐木了。于是公爵与大祭司商议过后,由神殿派人去调查黑雾产生的原因。
我带上了我的五名追随者和神殿指派的两名风语祭司、二十名骑士团成员,公爵也派出了一队皇家剑士及五位魔法师协助我。
我不害怕,只是有点紧张,毕竟是工作后第一次任务,所幸这次海因跟着一起出来了,有他在一旁帮忙,我放心很多。
到达萨斯镇时已近傍晚,小镇街上行人很少,驿站的工作人员看上起很疲惫,经过询问后才知道到了夜晚,黑雾已经会从森林里慢慢向小镇侵入,住在森林边缘那几户人家的牛羊都莫名死亡,而且尸体十分干瘪,全身的血都像被抽干一样,吓得那些人家全部往镇中央搬来,更甚想搬出镇子的人也不是没有。
根据镇上人的讲述,开始我以为只是普通的魔兽作乱,但令人想不到的是——
“岚下,您看,这个脚印很大,初步断定应该是三级以上魔兽……”
“还有这些,看起来魔兽不仅只有一只,也许有四只以上……”
特里是我的追随者之一,他是个半精灵游侠,比起人类,灵敏度高出太多,侦查是他引以为傲的技巧。我走上前看他所指的脚印,海因想了想,说道:“脚印呈马蹄状,入土不深,证明这类魔兽体积不大,身材颇矮,再加上善用血雾,这些特征只会是——”我蹲下摸了摸脚印旁边的泥土,很软,当下接上他的话:“血鹿。”
有些伤脑筋,血鹿是三级魔兽,物理攻击力不强,但擅用土系魔法,它的本命法术血雾术能伤人于无形,若被血雾侵蚀,很快便会化作一堆枯骨,而且它是群居动物,奔跑速度极快,若上百上千只血鹿一齐冲撞,再多出几个萨斯镇也不够它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