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很愤怒。事已至此,以包拯的性格分析,大义灭亲几乎是不二的选择。好巧不巧地想起某太史的乌鸦嘴。中州王骄矜犯玉律,包青天挥泪斩金兰,放到今时今地,实在太不值的期待了。正因如此,庞统事不关已的认罪,才尤其显的没心没肺。
“若是你真心是现在摆出来的这副生无可恋死不足惜的样子倒也罢了……我以为你最多不甘寂寞生生事,谁知道——我本打算……算了,我从来也不敢自夸了解过你。”
庞统心有戚戚般点头,同时暗示他没必要这般激动,语无伦次。:C4~&p;
“本打算如何呢?陪我混着过日子?”他大有兴味地追问。包拯饶是久经陈仗,也给他气的金星乱冒。
“包拯,既然如今证据确凿,不妨就此把我送交朝廷处置吧?既然是你栽在你手上,我还是想要保留一点风度,保证绝不反抗拒捕,任由处置便是。”
包拯一脸不敢置信。此人一直忙于狡辩,却突然一百士形象出现,是不折不扣的一只老狐狸。而早在少包一时代,此人脾气很坏,常常爱闹点小别扭,事事争强好胜。少包二时代据说冷静睿智,并且日益地成长为一个拥有妇德的好男人。笔者于此节全然空白,道听途说,不敢妄言。但到了少包三,也就是今时今日……哪怕是最最多疑挑剔的老妇,看到了这般春水样温柔婉娈的美人,都会认定他像麋鹿一样无害。甚至连庞统也不例外。其实他并不是没有在公孙公子手上吃过大亏。几乎可以说,当初改朝换代的大计就是败在公孙策临时借来虚张声势的辽兵上面,中间过程据说还略不名誉地动用了美人计——请读者勿要生出损人名节的误会,公孙公子并未亲身施为,仅仅拿彼时的女友陈鸢作为抵押。
公孙策最大的天赋,不在断案推理,也不是他确实很美的脸,而在于他无论干了什么,最终都能以受害者面目楚楚动人的出现。庞统在失去改朝换代的机会以后,每每看到公孙策忧郁地向着被重重青山遮住的大辽方向望穿秋水,就会多少感慨造化弄人,竟使有情人不得相见。并且顺理成章地将谋反失败一事归结为天意,当然自己大局为重不愿陷万民于水火的情怀亦是功不可没。
众人昏昏,也不是没有清醒之人。譬如包拯就从来没敢把公孙公子的客气当作福气。展少侠亦深明其人,赠以堂皇响亮的外号“公孙三八”。概因墙角地缝里的蜚短流长,从来没有一件能够逃出此人的耳目。
其实聪明人喜生是非,美人从来祸水。公孙公子兼而有之,必无可能太平无事。这样简单的道理,被皮相所惑的世人却往往都错过了。
“公孙公子,好早好早。有何贵干呢?这里寒气太重,书房奉茶吧。”
公孙策报以温和腼腆的笑靥,寒风里略微瑟缩的模样格外动人。
“如此便叨扰了。”
第24章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