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车,他替我把画抬入电梯。我还以为他要离开了,却听到他说了一句:对不起。
你不会又走到街上买画吧?
这不是买的,是我画的,模特儿是楚哲云呢。你看看。
我放下画,火火不经意的望过来,眯起眼睛说:发生了甚麽事?脸色这麽苍白。
我摸摸自己的脸,说:没甚麽,只是刚才哮喘发作而已。
甚麽──不是很久没发作了麽?
就是嘛。
火火像是想到甚麽地说:是那个姓楚的害你发作?真厉害,他怎知道的?
现在不是神游的时候,告诉我,到底发生了甚麽事?
简单地说,就是我问了他一些不该问的事,碰到他的地雷。他以一副威严的样子看著我,我受不了那种压力,就发作了。火火还是一副臭脸,我真怕他找楚哲云算帐。
但他之後不但替我找药,还送我回家喔。
哼!你竟然连药也不能自己拿。这就是所谓的自挖坟墓吧。
哎呀,别这样子嘛。法律上,误杀也可以轻判啊,而且我又没事。
火火的眉毛还是向内高高耸起,沉默了一会才说:算了,你要小心自己的身体啊。别忘了你那可怕的姊姊。
别担心啦,这种事不会再发生的了。
泡了一个舒舒服服的澡,走到天台坐著,再一次庆幸自己仍然生存。想想,自己是甚麽时候患了哮喘呢?
老实说,若不是今晚发作了一次,我真的忘了自己是哮喘病患者。
那是一个已褪色了的记忆。
那时候,一家人一起回大陆探望某亲戚。在和别人一起玩炮竹时,突然一阵心悸。像是一个隐身了的杀人狂魔在掐住我的颈项,不管怎样挣扎也挣不脱似的。叫救命,也没人回答我。刹那间只感到绝望,甚至怀疑自己是否已经到了地狱,才会受到这种无止尽的痛苦。
直到我在一间设备简陋的医院醒来才知道,我不是受到诅咒,而是患了哮喘病。这完全是一个意外。所有亲戚中,就父母亲所知,没人曾患过哮喘,为什麽偏偏就是我有呢?这只能说是城市化的副作用。没有充分的风吹走城市中的细微污染物,过多的车辆引致太多的尘埃,太常逗留在有空调的湿气地方……
太多的理由,难不成要我把那可怕的经验怪罪於这个城市吗?这是我一生中第一次尝到无奈的滋味。
不过,我是那种典型的好了伤疤忘了痛的人。除了有了自己患了哮喘这个认知外,我并没有特别留心甚麽,导致了以後数次的发作。
幸好,虽然不好受,但其实我的病并不算是严重。只要准时吃(吸?)药一段时期,以及留心一点周围的环境,基本上我和常人无疑。
倒是令火火担心了。
因为前一次的发作,是在火火自杀的时候。他试过的数次自杀,全都被我阻止了。直至那一次,我发现他又从医院逃走了。因为那时候我也被人禁足,所以好不容易才成功求到姊姊愿意带我找他。
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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