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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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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剑从树上跳下来,对战着冲过来的狼王。

总共有13只疾风狼,洛瑜离开的时候已经解决了6只,组队的队友看到他总算出来了,有些埋怨的嘟囔了两句,“你不知道打游戏下线容易把队友送走吗?”

“十分抱歉,刚刚有些事家中没虫,我多杀几只狼给你们道歉。”

“别说大话了,先把眼前这只解决。”

洛瑜看到自己的队友好像并不信自己说的话,没有解释拎着刀开始行动。

疾风狼之所以叫疾风狼,是因为它的速度很快,闪躲的十分迅速爪牙很锋利,被它的爪子碰到就得掉一块肉。

队友比较杂乱洛瑜没有使用木系异能,他挥着剑灵活的闪动,用精神异能压制着挥着爪子朝自己靠近的狼,趁着他停滞的那一瞬间伸出长剑砍向它的脖子。

这游戏真坑……低级的配剑仅仅只伤破了疾风狼一点皮肉,跟想象中的砍掉头完全不一样。

洛瑜嘴角抽了一下,趁着狼还没活动攻击它浑身上下最脆弱的耳朵,疼痛让疾风狼开始狂暴。

队友被他的爪子碰到了胳膊上直接鲜血直流。

洛瑜看到摸了摸鼻子,赶紧用异能攻击着他的脑子,装作不经意间把剑插进它的眼睛里,然后趁机把对友锋利的剑从地上捡起,拿起继续朝疾风狼的脖子处砍去。

好剑跟普通的剑天差地别。

这次疾风狼的头掉到了地下。

被伤到的队友躲到一旁一脸无语,“我说你这等级都升高了,都不知道换一把宝剑,到底有多穷啊连个钱都充不起,以后怎么会有雄虫看上你。”

说着从背包里又拿出了一把剑,“那一把送你了。”

说完忍着痛,躲开攻击的疾风狼跟上去继续厮杀。

洛瑜握着手中的剑如有神助,不一会儿仅凭他自己就击败了五只疾风狼。

跟他一块组队的三个队友扶着额,“等会儿我们把皮毛卖掉,我们只要积分,卖掉的钱都归你,把装备升级升级吧,再好的技术手无寸铁也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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