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宣布开庭后,原告律师就开始发言了:“被告于今年11月3号,买了一份饭将毒投到里面之后,将其送给当时离家出走的杜吉恩吃,致其差点死亡。我们在她宿舍的阳台下找到一个瓶子,经化验显示,这正是受害者当时所中的氰化钾剧毒。而且我们还在上面找到了凌莉的指纹,这是鉴定报告书。”原告律师将罪证呈上去,继续说,“现在,我转述一下原告的要求:一、赔偿医疗、精神等损失费共计二十一万元整;二、请法官依法要求被告负刑事责任。我的发言完毕,法官大人。”
“好,请坐,被告律师有什么要说的吗”法官心里很是纠结,都什么时候了,局长为何迟迟不下指令
凌俊彦站了起来,看了妹妹一眼,说:“大家好,我是凌莉的辩护律师凌俊彦。我们认为此案有太多疑点,具体如下:一、杀人动机是什么
二、那份饭是凌莉和舍友一起买的,我们调查过与凌莉一同买饭的冯箫环和吴旧二人后发现,这盒饭从凌莉接过手之后一直没有打开过。那么,请问她怎么会有时间把毒投进去的呢如果不是她投的,那么我大胆猜想,这盒饭很有可能还没到她手上之前就已经被人下毒了,我们是不是该查查要明饭馆和当天的工作人员呢
三、如果凌莉她真的想要杀了那个男孩,为什么选择在人多的地方,而且还明目张胆地将有毒的饭给男孩吃,这不是告诉所有人人是她杀的吗这不符合逻辑。
以上三点,都需要查证,不能光凭一个瓶子就定罪。因为那个瓶子很有可能是凌莉丢掉的瓶子,有人故意把氰化钾放在里面制造成罪证,也有可能是有人故意后来印上去的,比如在她睡觉的时候,像古代画押一样,被迫认罪。如果你是凶手,你会将这么重要的罪证丢在自己住的地方让警察找到吗法官大人,以上这些如果不解开就判刑,怕是让人不服吧所以,我们要求重新彻查此案,还被告一个清白”
第156章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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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章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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