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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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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游街的时候,兔子给买了很多东西,而“很多东西”里,再次囊括了糖葫芦。现在我所角色扮演的兔子的爱慕对象,所以我自然不用假惺惺地谦让。但是当兔子和我一人一串的时候,我还是小小地怀疑了一下,兔子不是不喜欢糖葫芦么,干嘛强求。

当然,我没有问出口,不用脑袋我都想得到,以兔子式论调,他一定会以“矜持女方和青涩男方一起吃糖葫芦,才比较甜甜蜜蜜”,这种话来打发我。

而兔子吃糖葫芦的表情,实在是很苦闷。

他也问过我要不要继续云游四海,反正银子是足够的,看起来他确实有不少积蓄——因为直属于皇帝的原因——虽然我很想直接回那贼窝,去打听狐狸男的下落,但是一考虑至今都未传出那山贼团伙被全灭,现在朝廷与山贼方大概仍然在僵持状态,我一去,说不定一不小心就被误杀了。

那我们还是云游四海吧,去继续寻找和尚之旅,所以我们的下一站仍然是都城,既然是有国佛寺那样大的寺庙,就算是里面的方丈还未达到深藏不露的级别,那也应该听闻过什么地方有神秘和尚。

我向兔子打听过有没有听说过什么有名的世外高人。他却说“有名的世外高人”是个明显的矛盾,在兔子的观念里,世外高人=隐居者=怎么可能会有名。

我便又问有没有有名的和尚,兔子用匪夷所思的眼神盯着我,然后说:“因为我没有‘这样’的兴趣,所以我倒没有关注过。”

虽然不知道在兔子的脑子里,“这样”的兴趣到底是怎样的兴趣,对于专注于找和尚的我,他也实在是无法理解,对此我懒得向他讲述我错综复杂的人生,我只是打发说:“不就两年后了么,你急什么急。”

然而对于我来说,这两年之间,也算是非常着急的。现在是九月份了,该是去大学报名的时候了,我失踪了这么长时间我爸妈大概已经伤心得不得了了,好友A大概也急的半死,而我却在这个世界吃香的喝辣的,还勾搭上了一位有为少年择日成婚。我都觉得这样的我实在是太自私太可恶了。

于是这个故事基本回到了原点,我们向帝都出发了。

第三十节:同伴

我很想快马加鞭,可是兔子强烈反对,我本想不管不顾他的反对,他却将威胁告知了我的小马同志:“如果你敢跑,我就把你宰了。”大概是小马同志也分享了我多次坠马的心理阴影,它走得特别慢不说,还十步一回头,生怕不小心就把娇弱的我扔地上了。

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而我的左手在兔子殷勤地换药,每日大补的呵护之下,居然很快就没事了,跟压根没断过一样,右边肩膀的脱臼也完全恢复了。

终于,我们的旅程,终于到达了那家兔子离家出走时候的客栈。

和蔼可亲的老板见我和兔子一起前来显得异常高兴,他看着我说:“恭喜姑娘,挽救了爱情啊。”兔子倒是表现得很不知所云,我则暧昧地笑了笑,看来老板是真的以为兔子离家出走,只为看破红尘出家去了。

在我双手负伤,以及倡导节俭的强烈要求之下,兔子主动承担了洗衣服的义务。但是我从来不让他洗我的衣物,在我的教导之下,他都可以“嘶——”一声,把衣服扯烂,我害怕他接手洗衣服过后,我们就真得穿一件洗一件再扔一件了。

兔子没有再缠着要我讲故事,他会缠着我听他讲,他听来的英雄故事。为了不打扰他的兴致,即便我听得哈欠连天也只得猛瞪眼睛,在某日他讲完他所崇拜的某位行侠仗义的大侠事迹过后,我问:“是他厉害还是你厉害?耍剑方面的。”

他甚至没有沉思过,大言不惭:“我厉害些。”

“是他的‘砍龙剑’厉害些,还是你的‘沾的都是血’厉害。”

他没有迟疑:“自然是‘沾的都是血’。”然后他骄傲地说:“除了下毒,我可是很厉害的,什么时候我露两手给你崇拜崇拜。”

我只是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冲他说:“洗洗睡吧。”

就这样,我们每天过得鸟语花香,充满了青春的情趣地足足晃荡了两个月,

帝都,我们终于到了。

当我们还距离远远的,愈发逼近城门的时候,我就显得格外兴奋激动了,城门很威严很高大的样子,就是电视剧里最常见的城门也让我目瞪口呆了,城墙很高很厚看起来就很沧桑,官兵们穿着胄甲拿着弓拿着剑,很严肃把守的模样——我常年呆家做宅女,也没有去过什么古都见识过遗址,所以暂时原谅我的乡巴佬模样吧——官兵偶尔会检查小商贩推车内的东西,人流很大来来往往,百姓们挑着担子推着推车笑着相互打着招呼,看起来一片和谐。不愧是帝都么?

第30章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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