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日记作者:朱小蛮/飞天小疯猪
第3章
我现在就两条路走:一、穿著旗袍上台;二、脱了旗袍上台。
我对裸奔没兴趣,也没胆量,只好硬著头皮走上台。
老板小声提醒,“别忘了台步。”
台步=猫步。老板不说我还真忘了。
於是我模仿著我家楼下的流浪猫,高傲地抬起下巴,伸出一只脚,踩在地上,然後再笔直迈出一大步。
旗袍很长,分叉很短,我那一大步生生没迈出去,反倒绊倒自己。
在我的脸快要与舞台亲密接触时,我多麽希望我穿得是开叉开到大腿根的旗袍。
我发誓,我再也不笑话《花样年华》里张曼玉的旗袍不好看了,这都是报应啊。
此时此刻,我管不了这是谁的旗袍了,抓住裙摆使劲撕扯,直到露出大腿方才罢休。
我快速爬起来,按照本该走秀的道路跑过去,再跑回来,一溜烟钻进後台,不出来了。
离开时耳边依稀能听到台下观众的笑声,我突然感到自己是一只猴子,存在的意义就是让人取笑。
讽刺的是,我得了当晚的NO.1,据说多亏了撕裙子的壮举。
颁奖时,我竟然目睹了自己丢人的照片被挂在墙上的全过程。
我恨高科技,我恨立可拍,更恨照相的人。
颁奖结束,老板拉著我去包厢,说是给我引见一个天才。
“什麽天才?”我站在包厢外问老板,多熟悉下人家,等下说话的时候也好恭维几句。
老板推开门说:“摄像天才。”
然後我就看到买鞋时的仇人,新仇旧恨加在一起,我把他分了吃的心都有。
他好像没认出我来,这多亏了老板给我化的妆。
我要报仇!我要把他灌醉,然後在他的脸上用马克笔画王八,咩哈哈哈哈。
这个伟大的复仇计划立刻形成在我脑中,我换上笑容,紧靠著他坐下,一边倒酒一边跟他吹牛,最後我被他灌醉了。
杯具算什麽?我是茶几,在我身上摆满了杯具!
今早起来,很凉快,低头一看,身上□裸,侧脸一看,旁边的人也光著。
坐起来,对面镜子里的人我认识,是我自己。
装是什麽时候卸的,不知道,但是旁边的人一定认出我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