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在黄昏的时候到了家。推开门的瞬间,只看见阳台上落日余辉,把整个房间映得一片金黄灿烂。
小山已经把靠垫利用起来。靠着紫的,抱着蓝的,舒服地闭上眼,发出类似猫咪满足的细小声音。
过了一会儿,睁开眼,说:“总算到家了。”
我摸摸他的脑袋——当然,隔着渔夫帽——递给他一杯水。
然后自己到阳台点了根烟看风景。
直到夕阳完全坠落楼宇之间,四周昏暗下来,我还是没有检点好自己的情绪。
老实说,听到小山毫无障碍的说“总算到家了”,那一刹那,我几乎是欣喜的。他从感情上把这个租来的一室一厅,把这个有我同在的水泥建筑当作他的家。
今天下午,我们在一块儿呆了两个小时。逛街,买东西,准备晚饭,回家,都是非常私人的事情。而小山和我共同度过,我一点也不觉得被打扰,反而兴致很高……不,应该说是愉快极了。
好象跟爱人一起生活的感觉啊。
有点茫然。
按照我个人的恋爱经验,我明白这是对一个人……非常,非常,有感觉。
不是那种把对方按到床上的性冲动;而是想放在身边,每天看得见摸得着,随时都可以抓过来蹂躏一番的感觉。
……靠,还不是一样?!
我唾弃了一下自己,继续点第三支烟。
真的喜欢小山。我很明白自己的感情。可是,为什么呢?
为什么认识了不到半个月,竟然……我动了心。
因为他漂亮?恩,小山长得是够那什么的了,如果放GAY吧里,十分钟内就被围得看不见头顶。
可是,只是因为他漂亮吗?
如果是倒好办了,成年人总可以控制自己的身体,天底下又不是只有他一人漂亮。
可是我想起他坐在路灯下,初初看我的第一眼;
想起黑暗中禹禹跟随只为了不拿我的钱;
想起他毫不犹豫扑倒在刀口下,用自己的身体替我挡去伤害;
想到医院里忍着疼,看到我进来,眼睛刷的一眨;
……
如果不是为这些,我也许不会冲动的带他来到自己家。
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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