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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她来,我就觉得很开心。已经能啃完一个鸡翅膀了,我的印象还总停留在她裹在小襁褓里的样子。

在普斯林顿休息了一晚,第二天一早,我和盛华延一起去了举办婚礼的教堂。

路上经过了一片连绵的美丽建筑,盛华延按着我的脑袋叫我看:“后天咱们来这里。”

我虽看不清建筑的门牌,但也猜得出是怎么回事:“是你们学校?”

“嗯。”他的手滑到我脖子上,捏着我的后颈,面露得意:“WN跟它一比,简直就是一个农场。”

“学校是这么论的吗?”

“唔……”他扶着下颚沉思了一小会儿,说:“我的校友出过好莱坞明星。”

我毫不示弱:“WN是奥地利宫廷建的。”

他扬起眉梢:“我们学校出过三位总统。”

我气急败坏:“WN是音乐学院。”

“那又怎样,即使在音乐这个领域里,它也没有出过什么尖端人才。”

我忍不住损他:“一个一样乐器都不会的人有什么资格说别人不是尖端人才?”

“说话是要讲证据的。大宝贝。”他阴险地笑了:“你就这么确定我不会玩乐器?”

“口琴不算。”

“说得好像你会吹一样。”

我一愣:“还真是口琴?”

他又扯远了话题:“Allen的专业你知道吗?”

“嗯。小提琴。”

他捏着我的颈子,悠悠地说:“我和他是同系。”

小提琴?

“PU……不是数学系最好?”

“嗯。”他用看怪物的眼神瞄我:“能考进来就不错了,还贪图什么数学系?”

还是不对劲:“那你怎么不去考音乐学院?”

“考过,但都被我爷爷悄悄拦回去,最后只好考一些有音乐系的。”盛华延明显不开心:“只读了一年,我爸爸生病叫我回去,再回来时,已经被转到了金融。”

虽然他挺可怜的,但如果这是他割我手指的深层理由,我还是看不起他。

我也不想再说这个了,只好问:“你还会拉小提琴吗?”

“快十年没有拉了。”

“哦。”

他扬起眉梢:“你想看?”

“不想。十年不拉,你肯定拉得不好。”

“我非要给你看看。”他磨牙道:“自以为是的家伙。”

我睥睨他:“小提琴是乐器之后。”

他不置可否:“嗯?”

我趁他不懂,使劲嘲笑他:“你还是不如我……”

他拎起我的耳朵,微眯的眼里透着浓浓的鄙视:“没错,你是王,我是后,这样低级的笑话有意思么?嗯?”

我们到教堂时,时候时间正好,刚下一车,便看到花车远远开来。

M国是移民国家,风俗也相对宽松,但结婚的Lisa和新郎都是英国移民,父母是基督教清教徒,因而比其他M美式婚礼多了些许规矩。婚礼开始前盛华延就偷偷告诉我:“他们是青梅竹马的。”

“真好。”

“好吗?”他讽笑:“换我根本不会来电。”

“你是说你和虞雯?”

他凑过来,咬着我的耳朵:“你不是讲你再也不提我的女人了?”

“顺口而已。”

在他刻意压低的声音里,他的笑声十分清晰:“阿清,从头到尾,我只爱过一个你。”

这场婚礼是我第一次参加别人的婚礼,新娘Lisa是标准的英国美人,长得有点像凯瑞·穆里根,新郎不是非常英俊,气质有点像Allen,很绵软。在新娘下车的那一刻,他捧着心口,大概是太激动了,显得泪眼盈盈。

我们跟着一干人等进了教堂,碰到了Kaye,她拎着个大袋子,对我们解释:“这是今天要发的糖果,你们要不要先尝尝?”

这自然于理不合,我正摆手,盛华延问:“有巧克力吗?”

Kaye在袋子里翻了翻,翻出一盒巧克力递给他:“你还是那么喜欢吃巧克力。”

盛华延没吭声,把巧克力塞进了我手里,用眼神暗示我,没事儿就吃。

Kaye见状,又在袋子里翻了翻,最后拿出一支巧克力棒棒糖,抱歉地说:“只有这个了。”

婚礼誓词和我们结婚时大同小异,但人家和我们不一样,他们说得泪眼模糊,戴戒指时几乎抱头痛哭。

我和盛华延的婚礼誓词是那副德行,也连个铁环环也没有。

想想就觉得难堪,我们的那段婚姻,开始得风起云涌,如火如荼。结束得捉襟见肘,千疮百孔。

到如今,离婚两年后,才勉强地和睦相处了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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