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惺:“没问题,包管你们满意。”
宿舍老六:“ok,提前点说啊,咱们带点好酒,不醉不归!”
重生之贵女不贱
季惺:“我靠,还不醉不归,喝醉我可不管的,扔楼道里去。”
宿舍老五:“怎么能这样呢,好歹也要扔到宿舍楼的楼道啊。”
季惺:“哈哈哈,想得美……”
一场风波就这么平息了,再也没人提那回事,大家都把季惺看成哥们儿,而王军却是被抛弃的那一个。
这件事充分说明了一个课题:人缘的重要性。
季惺自己拖着箱子,把东西搬到了朝阳村的教工宿舍楼。这里住的要么就是老教师,要么就是租房的年轻教师和学生,环境还不错,楼房是老式的,还蛮隔音,关上门就是一方小小的天地。
丁凯搂着季惺,什么都不管,先亲个够本再说。本来说好收拾屋子的,结果当晚唯一收拾好的就是床铺,一铺好床,丁凯这条大狗就嗷嗷地扑着季惺倒在上面滚来滚去闹腾了半天,结果闹得两个人裤裆里都是涨涨的,急切地脱了个精光,在仲秋的凉意里,互相搂抱着在被子里取暖过了一夜。
一觉睡到了早晨,丁凯醒过来的时候,季惺正把脸埋在枕头里,枕着他的胳膊睡得香。丁凯把被子拉好,手滑在里面,抚摸着季惺纤瘦的肌肉,鼻间都是被窝里温暖的男性麝香气息,没忍住在那雪白的肩膀上吮出了一个红印。
过了几天,季惺没有食言,叫上同寝的几个好哥们儿来了房子里吃饭喝酒。他们租的是个两室户,还是假巴一二地在两个房间都放了个床铺,一人占一边这样。几个人看了,也没说什么。
只是道,王军也要搬出寝室了。
季惺笑笑。
这一年,中国的通信行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手机开始普及。丁志聪给丁凯配了个拉风的摩托罗拉v998,翻盖型,绿色的屏幕,小巧又好看。丁凯要给季惺也买一个,季惺死都不肯。
“用不着!我每天就是四点一线,教室、食堂、菜场、出租屋,要手机做什么?”
“可是,万一你回家呢!”丁凯赖着他。
季惺道:“回家,家里不是也有电话!”
“但是我想和你说点别人不能听的,那怎么办!”丁凯跟在季惺的身后不停的磨。
“好了啊你,有什么别人不能听的话,你不能回来再跟我说?”季惺一个转身,把他推坐在沙发上,“再闹腾今天不许吃饭。”
丁凯撅嘴。
过了一会儿,季惺把饭菜端上了桌,丁凯还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季惺把饭碗递在他手里,“你想想看,我要是带个机子回家,我爸妈首先就得问从哪儿来的,我一个月也就五六百块钱的生活费,哪儿存得下钱买几大千的机子?再说了,就我们两个互相通个话,有这个必要么?我们天天都在一起,你还不满意?――还是保持点距离好,距离产生美。”心机
丁凯似是同意了,但还是哼哼唧唧地挑着菜,“什么距离产生美,我就是想随时随地找到你,万一我有什么重要的时刻需要你见证,你又不在身边的时候,不是得打个电话吗!还有啊,要是你和别的男人见面,我还可以第一时间知道……”
“爱吃吃,不吃拉倒,让你乱挑!挑你个头!”季惺啪地用筷子把他的筷子打开,“说的什么话?什么和别的男人见面,你的意思是我还不能和别的男人见面是怎么地?”
“我不是那个意思。”丁凯索性放下筷子,“我、我就是想要每时每刻都和你在一起!即便见不到面,也要听到声音。”虽然住一块儿了,他心里患得患失更严重,一个多月,季惺始终没和他跨越那一步,动不动就敲他脑袋,骂他笨蛋,丁凯极度忧愁,他老担心季惺会厌烦自己。他真想把季惺绑在裤腰上,时刻掌握他的动向。
季惺这人是属于如果不真正惹怒他,一般不会乱发脾气的类型。见丁凯钻牛角尖了,他也心软下来,夹了一筷子红烧肉给丁凯,示意他吃,“你就不要瞎操这些心。等明年要找工作了,估计家里还是会给我买一个,现在真的没必要。用你给我买的手机,那算怎么回事?再说了,咱们在一起也有两三年了,你老这样腻着我,要是哪一天你厌烦了呢?”
“我不会厌烦你的!”丁凯最不爱听这个,郑重其事道:“既然我喜欢你,就决不会变心。――你也不能!”
季惺一笑,四两拨千斤,“行了,我懂了。别讨论别的,吃饭吧。”
买手机的事情就这么不了了之。确实,原来还不觉得,现在发现校园里用上手机的人原来越多,大多数是大四毕业找工作的。季惺看着低头嚼着饭菜的丁凯的侧脸,已经有了成年男人凌厉的线条,眉目依旧是那么精致,却有着十足的男人味。照理说,丁凯比他更招人喜欢,他应该更担心丁凯才对。可这小子这态度,分明介意他介意得要死啊。嘿嘿,开心。
季惺想着,嘴角漾起了漂亮的小酒窝。
也许……某些事情……可以尝试一下了……
过几天就是平安夜,正巧是个周日,要不然就,嗯,试试呗。
季惺没有告诉丁凯自己的想法,而是找了个没课的下午,偷偷去校外的网吧拣了个最角落的地方,抖着手指查了老半天那方面的信息。看了一个下午,眼睛都开始转圈圈了,也不过就得了几个关键词:润滑、扩张、安全套。
殊不知,这些关键词,丁凯早就烂熟于心。他那边房间的衣柜里,偷偷藏着一瓶水性润滑剂和一盒安全套嘞。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一定是肉了,不过肉的部分不会直接贴,还是上不老歌吧。
第五十章 平安夜
“惺哥,明天我们去不去市里玩?”出租屋里,一人占着一台电脑,丁凯问季惺。
“明天啊……”季惺想了想。明天就是平安夜了,也就是他计划中可以和丁凯尝试着做点什么事的日子……他的脸没由来的热了一下,又装作正经道:“算了,没意思,市里吵得很,我们又不是信教,去教堂做什么。”每年一到平安夜,不管是不是基督徒或者天主徒,满街的情侣都喜欢往市里那几个教堂凑热闹。又听不懂弥撒,也不知道他们去干什么。季惺最不喜欢赶这种时尚。
丁凯也是深以为然地“嗯”了一声,“也好,咱们干脆也懒得出门了。……惺哥,嘿嘿,我想吃八宝粥,你帮我做呗。”
“你就知道吃。”季惺头也不回,“我可做不了老版的八宝粥,最多买点红豆黑豆花生红枣的一起用慢炖锅炖上。”
他们的出租屋里都是丁凯买的各种厨具,他太喜欢季惺的手艺了。
“好好好!”丁凯忙不迭点头,“那种也好吃。”
“嗯。”季惺满意的笑了一声,继续在电脑上杀敌。
第二天,两个人睡个懒觉,到中午才起来洗漱,随便吃了点东西,披着大衣出去逛菜场。
“呼,八宝粥你今天就要吃啊?晚上干脆吃顿大餐,然后把八宝粥炖上,明早上做早点吧?”副食品摊前,季惺呵了一口白气,用小铲子铲着红豆。
“大餐?”丁凯眼睛一亮,“惺哥你要做什么?”
“我那天查了查,看做香煎牛排也挺简单的,一会儿去超市买点黑胡椒粉,再配点洋葱、蒜头、黄油之类,试着做一次试试。”季惺考虑着,“也就是个掌握火候的问题,又不难。”
“真的啊!”丁凯崇拜的看着季惺,“那就吃这个!”
季惺乐意看丁凯喜欢吃他做的东西那小样儿,笑道:“什么你都想吃。”
“那还不是惺哥做得好吃。”丁凯拍马屁不留余力。
“行啊,以后有机会再试试做点意面、咖喱鸡之类的。现在配料也有得卖了,不过会做的人不多。”季惺盘算着。
丁凯口水滴滴。他的哥哥情人为什么这么能干!要不是现在在菜场,他真想抱着季惺吻个够。
季惺的打算很全面,总不能只吃牛排吧,再配点水果沙拉,嗯,还有汤,就随便来个蔬菜肉片汤算了……对了,法国大餐还有什么来着?对,蛋糕!……还要酒,总不能喝啤酒吧?
他一一和丁凯商量着。丁凯一看这阵势,不像是一般的节日啊,惺哥这弄得还真丰富,嗯,这气氛,是不是他应该偷偷去买点玫瑰花?酒是肯定要红酒的,兑点雪碧吧,不都这么喝吗?
这番采购下来,两人四只手全部都提满了,都还漏掉了蛋糕。回到出租屋,季惺才想起来,于是他把丁凯推出门去买河边桥头某家某家蛋糕店的奶油蛋糕,必须选好的。
等丁凯一走,季惺忙跑到自己房间,从床底下拖出一只鞋盒子,拿出里面的润滑剂和安全套,心跳不已地塞到了枕头下面。然后便挽起袖子开始腌牛肉,准备菜肴。
丁凯出去当然也不止买了蛋糕,还有他心心念念的玫瑰花。
季惺看到玫瑰花,嘴角抽了一下,“又是玫瑰花……”随便洗了个罐头瓶递给丁凯当花瓶用。
一个下午,季惺都在忙忙碌碌地做菜,丁凯唯一帮忙的就是把水果切成块,用千岛酱拌好。
季惺这个黑胡椒牛排,做得是非常之简约,用盐和胡椒腌制切成块的牛肉两小时,用黄油慢火煎熟,然后余油把洋葱蒜头盐黑胡椒等炒煮成黑胡椒汁,淋到牛排上……
这段饭简直太棒了有木有,玫瑰、美味、温馨的氛围,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季惺没把牛排火候掌握好,煎得熟了一些,不是很好下嘴。
“嗯,有点可惜了,没做好。”追求完美的季惺咂咂嘴,遗憾。
“不!那么好吃!”两人忘记买刀叉,丁凯拿筷子夹着一块牛排用嘴撕扯,吃得下巴上都是黑胡椒汁。
季惺喷笑,递给他纸巾。幸亏他聪明,早就料到不一定会做得很成功,便把一些牛腩肉炒成了黑椒汁的。味道也不错!
两人举起玻璃杯碰了一下,里面是超市买的长城干红兑雪碧,酸酸甜甜,味儿挺好。
丁凯简直热泪盈眶,这太有家的感觉了。看着对面季惺的脸颊在玫瑰的映照下显得越发清隽而秀气,水墨弯眉,朗朗星目,高鼻菱唇,乌黑的发丝贴在鬓角,露出美玉一般的耳朵,肌肤白皙细腻……丁凯觉得在这一天这一刻,他的魂魄都要被季惺勾去了,再不属于自己。
季惺感觉到丁凯那灼灼的视线,奇怪地瞥着他,“看什么看,快吃,一会儿凉了。”
“嗯!”
埋头苦干。
吃得差不多了,两人矫情地用塑料小勺吃着奶油蛋糕,丁凯一口吞完,忽的跑到房间里拿了一个盒子出来,然后在季惺面前单膝跪地。
季惺一口蛋糕差点噎着。“你……”
丁凯有点羞赧,打开盒子,取出里面的一条阿迪达斯的黑色围巾,给季惺仔仔细细围在了脖子上,“惺哥,我爱你!这句话是真心的,我从来没有骗过你!我觉得自己现在真的好幸福!我想和你永远这么幸福的在一起,不管谁反对也决不动摇,直到我们一起变老……”
这意思,是送条围巾就把应该送戒指才说的话给说了吗……
不过,季惺忽然有点明白人们常说的被击中心脏是怎么一回事了。
他听过很多次丁凯说“我爱你”,可没有哪一次像这次这么心动。难道环境真的能够让人类的感情受到影响吗?跪在地上的丁凯举手抬足之间都充满总着一种以往他忽视掉的男性魅力,注视着这小子,竟会产生心慌意乱的感觉了……
季惺情不自禁拉起丁凯的时候,抚到自己的脸上。“丁凯……”
丁凯就势扑到季惺的身前,被他的哥哥情人抱住了脑袋。
季惺吻着他的头顶,喃喃说着,“丁凯,我可能并不擅长表达感情,但是我也从来没有骗过你。如果可以,我也愿意和你永远在一起。”
丁凯晕菜了,抱着季惺的腰,嗅着他身上好闻的味道,仰起头和季惺接吻。
晚饭后,两人一个洗碗一个擦桌子扫地,默契十足。季惺破天荒地主动喊着丁凯一起进了浴室冲澡。
两人也不是第一次洗鸳鸯浴,面对面站着就禁不住拥抱在一起,头顶上冲着水,嘴唇还在胶着缠绵,胸膛摩擦,连下面的硬物也不停相抵,在对方的小腹上擦来擦去。
“嗯……”季惺喘过不来气,仰头出了水线的范围,大大的呼吸一口。从丁凯的角度看过去,他的脖子伸展成了一个优美的弧线,雪白的肌肤溅着水花,美好得让人想要去膜拜。他手臂紧紧圈住季惺的身体,埋头使劲在季惺的锁骨上啃咬着,用唇舌牙齿吸出了一个紫红色的吻痕。
“你这家伙……”季惺低头看了看,眼睛湿润着,清透乌黑地瞪了丁凯一眼,并不怎么生气,更像是在嗔怪。
丁凯又俯身去追逐他的唇瓣。“惺哥……惺……”
“嗯,”季惺纵容他的渴求,送上自己的唇瓣,微微探出了粉红柔软的舌尖,像是在引诱丁凯一样。被猛地吸住以后,他顺从地探进了丁凯的唇里,和他的舌头搅动起来,头部转动着,口中滋滋作响。
丁凯觉得今天的季惺太温顺了,太善解人意了,太可爱了……
天气寒冷。水温再热,可肌肤暴露在空气中的部分还是沁凉,两人匆匆忙忙地为对方抹上沐浴露,用手掌摩挲着对方的下体,滑滑的沐浴液清洗手下的软肉条,很快就硬得不成样子。
丁凯的手掌比季惺的大,手心里和中指指肚上还有一些小小的茧子,增强了摩擦力,抚摸到季惺粉色棒子的顶端时,那种难以言喻的快感总是让季惺呼吸一窒。
季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