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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该畅谈淋漓、举杯共饮的一餐饭,就在将近沉默的氛围中度过了,饭后,邱瀚宇绅士地提出要送辰良回家,辰良婉拒不得,只能应了他的要求。

本以为通往辰良家的路定是宽敞无比、灯火通明,谁知道,路边没几盏灯就算了,偏偏还一个劲地往狭窄的小路拐,邱瀚宇几乎以为自己开进了城中村。

千辛万苦到达了小区门口,一栋栋七八十年代的破房顿时闯入视野,沉淀着历史气息的危楼爬满了皲裂的痕迹,仿佛秋风一吹,就会倒塌。早已被时代淘汰的铁大门上锈迹斑斑,保安正在狭窄的保安室里翘着脚打盹,听到汽车的喇叭声,也只是抠了抠耳朵,翻个身继续沉入梦乡,完全没有起来检查来访人员的迹象。

邱瀚宇实在想不到,在这个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居然还有这么破烂的小区,这跟他居住的别墅群相比,根本是天壤之别。

他压住心里的好奇与讶异,尴尬地找话题道:“这条路这么黑,都不装路灯?供电局是不是油吃多,堵着脑了。”

辰良身体很不自然地一抖,他偏过了头,窗外世界被可怕的黑暗笼罩,只有昏黄的车灯散发出一点点光热。

几个衣着啷当的男人闯入车灯的光亮中,他们举着手里的酒瓶边喝边笑,桀桀的笑声惊扰了夜间安宁,他们似乎觉得周围太安静了,竟然用酒醉的粗哑嗓音高声唱起了歌,还不雅地骂着粗话,其中一人注意到了邱瀚宇的豪车,他立刻不屑地竖起中指,吐口唾沫,举止粗鲁难堪,没多久,这些人就勾肩搭背地离开了,只剩下难听的歌声在空气里流荡。

辰良慢慢地握紧了拳头,声音含糊得几乎听不清:“这里是小混混的聚集地,他们喜欢这种黑暗,曾经有工人要来装灯,却被小混混们打进了医院,之后再也没人敢装。”

邱瀚宇正冲那个得罪他的男人瞪眼,听到这话立刻惊讶地道:“这种地方你也敢住!你以为会有蝙蝠侠来驱逐黑暗吗?为什么还不搬家?”

辰良很实诚地给出最简单不过的答案:“没钱。”

邱瀚宇顿时被噎得说不上话来。

就在这时,辰良的手机响了,他一看到来电人名,便对邱瀚宇道:“我要回去了,今天谢谢你。”

“急什么,”那帮小混混的歌声还嘈杂地砸入耳中,邱瀚宇实在不放心辰良在接电话分心的情况下,走进这黑暗的小区,“接完电话再出去,那帮人还没人走远,你这保安又不靠谱,万一他们回来抢你手机怎么办?”

辰良犹豫了一秒,按下了接听键,还没等他说话,电话那头就响起了少年兴奋的声音。

“哥、哥!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参加英语知识竞赛获得了一等奖!是不是很棒!”

辰良懵了一瞬后,脸上的冰墙皲裂出融化的裂痕,嘴角慢慢地上扬起来,露出一丝丝的笑意。

邱瀚宇顿时愣住了。

他见过很多人的笑容,有温和的,有美丽的,有妩媚的,就是没见过这样……怎么说呢,有感染力的。就像在困境中看到昙花绽放的瞬间一样,心情变得美妙起来,忧愁、烦恼都随着花朵的绚烂绽开而消失,脑海里只剩下花的美。

明明长得不出色,肤色也与洁白的昙花搭不上边,却在一点一滴的笑容里,呈现出让人过目难忘的美丽。

愉悦的谈话还在继续,辰良的笑意越来越盛,也越来越温柔。邱瀚宇撑着颔,仔细打量着辰良,发现辰良就像个迷,捉摸不透,却又有让人探寻到底的。

因为辰良很奇怪,他全身上下都透出与他五官和身份不协调的因素。

比如他腰部的皮肤,白得不像话,比如他的声音,好听得就像琴音一般,再比如他的手……邱瀚宇不由自主看向自己的手,因为家庭环境的缘故,自己能用很好的护肤品保养双手,但看辰良那只正激动地握着手机的手,除了黑外,其它无论是指型还是保养程度,都跟自己的不相上下。

这真是一个技工的手么?

更奇怪的是,邱瀚宇居然越看辰良,越觉得顺眼,五官其实挺不错的,双眼是漂亮的丹凤眼,鼻子高挺,棱角分明,唇的厚薄程度正好,不多一分不少一点,明明组合起来应该是很好看的脸,怎么乍一眼看却那么不堪?

邱瀚宇还在津津有味地观察,那头的电话却进入了尾声。

“好,明天我给你奖金,祝贺你获得一等奖。”辰良说完这句话不久,通话就在他无意识露出的笑容中结束了。

这笑容比刚才来得更温柔,邱瀚宇不禁在想,他在跟谁通话,居然那么开心,那么温柔。

“谢谢你,我要回去了。”辰良按下了通话结束键,将手机放回裤带。

他似乎很开心,笑意至今都没消失,以致于邱瀚宇说了一句“好走,有机会的话做醉鹅给我尝尝”时,他没克制住情绪,展露出更愉悦的笑容。

“好。”

那一刻,邱瀚宇的心跳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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