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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路过的二层小阁可是府里祠堂?我初来乍到,想先去给爹上柱香。”

老王妃又惊又喜,不仅是感于高凌的懂事乖巧,更因那一声“爹”!

祠堂门大敞着,高凌在袁岳陪同下缓步肃入。在众人凝视中极自然地点香、敬香、下跪、恭恭敬敬磕下四个头。无须多说一句,便领所有人暗自赞叹。

重新回到居处,一个模样精明的中年人,捧着一大把钥匙恭立于院中:“殿下,小人叫周稳,是王府管家。老夫人吩咐从现在起,府中一切由您作主,有什么需要或者不清楚,请尽管吩咐。”身后一众男女仆人齐齐施礼。

高凌仍如在京城王府一般,以今后会公务繁忙为由婉拒了老王妃的好意,打赏过后只留下几个原来就照顾袁峥的下人服侍起居,其余的仍请袁母作主。

腾了个清静院落安顿好韦成涛一家,司擅又赶着过来帮小四和尚清安排侍卫居室,归整从京城送来的东西。高凌倒有些意外:“司擅,你怎么说也是三品大将,不用再做这些侍卫的事。”

年轻的将军丝毫不以为意:“殿下不必客气,您忘啦,属下本来就是王府家将,不打仗的时候就是侍卫。”

“你也才回来,不先回家看望母亲?”

袁岳笑着给高凌沏茶拿水果:“你就别操心了,他母亲就住在我们府里,刚才给你送葡萄来的就是。”

桌上放着几盘西疆特产的果子:切块雕花的密瓜散发着浓郁香气;金黄中略带青翠的梨子小巧玲珑;苹果圆润饱满;在井水里湃了半天的鲜艳葡萄皮上凝结着晶莹水珠,在暑热尚酷的日子里尤其诱人。

高凌眼睛一亮:“听说西疆水果最是美味,不过从来没吃过新鲜的。”拿起一颗葡萄就往嘴里送,清甜甘爽满口余香,不由赞道:“真好吃。”又拈一粒,“你们也吃啊,解渴。”

司擅笑逐颜开:“殿下喜欢就好,这是我娘院里自己种的,想吃了随时能摘新鲜的。”

第 112 章

袁岳乘司擅出屋忙碌时向高凌解释:“司老将军为国捐躯以后,我娘看司夫人母子孤苦无依,于是接了她来和自己作伴,才十岁出头的司擅也就一直跟着哥哥,因此名为属下,实则情同兄弟。现在王府里也不仅住着司家母子,还有不少战将的孤儿寡母,我娘都以姐妹相待。所以当初遵旨建造王府的时候,为了能多住些人,特意把规模扩得很大。为了节约开支,我娘带头养蚕织布,并亲手为将士们缝制衣袍。各遗孀们也都是是勤快人,纷纷响应,于是府里有些院落甚至种了粮食棉花之类,刚才你看到的西院里一大片向日葵也是她们种的。”

高凌点头,心头对袁母又多了一层敬意。

周管家来报:“正殿已经备好酒宴,为殿下接风洗尘,请殿下和小王爷入席。”

酒席很丰盛,充满西疆风味的菜肴极富特色。入座正殿的人却不多,除了主人袁母、高凌和袁岳外,只有韦氏一家和一同回城的孙贺等几位大将及家人,另外还有一位长相甚是威严的威远侯岳氏夫妇。不用介绍,高凌也知道这是副帅岳崧的父母。司擅等人却没资格入主殿,在偏殿陪着各自的母亲。

高凌和袁母嘀咕了几句,老夫人笑着点头。就见十皇子站起来大声宣布:“娘说了,今日是家宴,偏殿的各位婶婶和兄弟姐妹们,既然同住一府,便是一家人,无须讲究规矩,都请入正殿用膳吧。”

西疆人大多性情纯直,既然老王妃和十殿下这么说了,便不再客气,谢过后由下人们把餐桌搬入正殿。原来就坐在正殿的人们皆无异议,唯有岳夫人微微皱了下眉头,又立刻舒展开。

高凌和袁岳以晚辈自居,一桌桌地敬酒,一时间欢声笑语其乐融融。高凌尤其多敬了司妈妈一盅,以示亲近和感谢。母子二人激动得红了眼眶。

酒终席散,高凌回屋洗漱完毕,赶了小四他们各自回去厢房休息。看着寝殿内温馨恬适的布置,禁不住想象着当初袁峥独居时是何等模样,定然不会这般舒适华贵,或许比侍卫房也好不了多少。夜晚的温度比白天低了不少,看着锦被上绣得精致的鸳鸯于飞图案,高凌难以抑制地想袁峥此时会在干什么?歇息了没有?明天这时候能赶回来吗?……正想得出神,就听轻轻的敲门声:“高凌,我是三三,能进来吗?”

袁岳笑咪咪地站在门口扮鬼脸:“看你灯亮着,就知道你睡不着,想我哥了吧?”

高凌拉了他进来:“个烂人有什么好想的,我在想你呢,这么巧你就来了。”

“你就嘴硬吧。我听阿擅说,你和我哥可是历尽波折才情深意笃,不过他不肯说出了什么事,哥的信上也语焉不详的,到底怎么回事,说说,我好奇着呢。”

高凌调皮地笑:“也没什么事,就是个烂人怕我到处乱跑给他惹麻烦,老想把我关在冷清清的王府里,不让我出去玩,所以和他闹了一场,后来他答应了就平安了呗。”

“啊?就这样?”袁岳眨巴了会儿眼睛不信,“我哥才不怕麻烦呢,我看是他怕你出事。毕竟秦家在京城的势力那么强……”

高凌微笑着给袁岳倒茶,不置可否。

不管高凌说的是真是假,袁岳觉得有必要替哥哥说好话。“高凌,我哥他……是真的喜欢你,十年来一直都是。你看到司擅了吧,他跟着母亲入住王府的那年才十岁多一点儿,本来我爹想把他们当客人看待的,可是一向不愿意和陌生人太过亲密的哥,硬是要将他带在身边照顾,教他功夫和战场经验,还带着他一同上战场,寝食同步,生死相交。知道为什么吗?我哥亲口承认过,因为司擅小时候长得和你有点儿像,眼睛鼻子脸蛋都圆圆的,说话糯糯地,喜欢粘人容易掉眼泪,看着怯生生,实际上却猛得很。哥说他第一次看到司擅就想到你,他觉得你由于他的过失受了不小的惊吓,当年还没能告别,可惜没法弥补了,于是改为照顾这个有点像你的小孩子,当他亲人来疼。还拼命承担起安疆王的重任,开疆拓土荡扫顽敌,因为他想为你扫平天下……”说到这儿,袁岳忽然住了口,紧张地看了一眼高凌。高凌却不以为意,目光在墙上挂着的画轴上流连不去。

袁岳咽了口唾沫,回归正题:“咳咳,当然司擅长大了就和你不像了,不过哥还是把他和我同样当弟弟的。”袁岳很尴尬,喉咙发紧,急急保证:“高凌,我……你不会生气吧,不过我保证,我哥对司擅真的只有兄弟情,你不要想歪……”

高凌第一次听说这事儿,看来这内情连司擅自己也不知道。慢条斯理地拿盖碗撇茶叶沫子,好笑地看紧张兮兮的袁岳:“三三,你怕我再和你哥闹?放心吧,他要是真对司擅有那个心,还能等到今天?司擅和雁姐的事也是我们俩一起牵的线。”

“哦。”袁岳松了口气,抹抹头上冷汗,暗自庆幸高凌明理,哥怕高凌初来乍到,一个人无聊,特地嘱咐自己陪陪他,却险些不慎闯祸,要真起了反效果,看哥对高凌的紧张样,回来不得撕了自己啊。

两人对视一眼,都露出了真心地笑意。

夜色已深,两人又都有着不少共同话题,谈兴虽未减,袁岳却注意到了高凌渐趋明显的疲态,正要告辞让他休息,就听门上传来轻轻的叩击声,未等屋里人回应,一个人便夹带着室外清凉的空气推门走了进来。高凌本能地将袁岳往身后一拉,挺身挡在了前面,待看清来人却立即松驰了下来。

袁岳从他后面探出头来惊喜地叫:“哥,你怎么回来了?”

袁峥目光轻拂过两人,拿起桌上高凌的茶盏一饮而尽:“我困了,回来睡觉!”

“哦哦,”袁岳偷笑,“是不早了,我正准备走呢,你们休息吧,不打扰了。”往门口走去,却被袁峥叫住:“三三,别告诉娘我今晚回来过。”

“知道啦,王爷要回府得从正门进来,不会翻墙的,嘿嘿。”目光从哥哥衣摆下方沾的一小块油漆上掠过,没等袁峥再说话,做了个鬼脸赶紧溜了,门被紧紧关上。

高凌又倒了一杯茶,用唇试了试温度才递上:“喝吧,不烫了。不是说明晚才回来吗?”

空杯子被放下,袁峥双手搂住面前人的腰,额头相抵,低沉的声线带着安定人心的磁性:“我不想让你回家第一夜就独守空房啊……”

“你个烂人……”呼吸相闻,预料中的热度从相抵的皮肤上传来:“咱家真好,我喜欢。”

“恩,那就好,明天让三三和猫儿带你出去逛逛。”

“你呢?”

“本王要晚上才回得来。”

“切。”

“真的,要不然我不从大门进,翻墙干什么?”

“噗。你活该!谁让你偷懒,把军务都推给岳崧的?不好意思见人了吧?”

“还不是因为有个小坏蛋把本王的心勾过来,害得我无心军务?”安疆王满脸委屈。

“那倒真怪不得你了,要不要我赔你一件袍子?”

“当然要!不过你的钱都捐出去了,这样吧,以身抵债如何?”

“你是债主,你说了算……”

边疆夏夜的清风中飘散着淡淡的油漆味儿和怡人的花香,那是昨天下午才粉刷过的院墙,还没干透。走到蔷薇花枝攀缠的仿江南月洞门的院门口,袁岳回头看一眼哥哥的屋子,烛光把两个重叠的人影投射在纸窗上。

蜡烛很快熄灭,屋子溶入了沉沉的夜色中,只有银盘似的月亮散发着柔和的光,映照着脚下鹅卵石铺就的甬道。笑意自嘴角缓缓收起,袁岳伸手抚摸腰间悬挂的锦囊,里面有一朵小小的鸡血石雕成的芙蓉花,坠着一撮极罕见的极品白狐毛。耶律姑娘,你去哪儿了?为何失约?

清晨的一缕霞光透入窗户,高凌闭着眼下意识地往身边倚去,却摸了个空。床的另一边温暖已散去,枕头上放着一条拴着小小平安符的细金链。明朗的笑意堆满高凌嘴角,把链子挂上颈间,起身洗漱。昨晚袁峥并没有要债,只搂了自己在柔软的榻上同卧了半宿,天没亮就悄悄起身出城了。

陪着袁母用过早膳,袁岳拉着神清气爽的高凌就往外跑:“你来得巧,今天是半月一次的市集,可热闹了,我带你逛逛去。”

两人换上便装,一众侍卫也都悄悄地跟在后面出府而去,唯有红桃猫不在乎,在高凌脚边窜窜跳跳,翘着尾巴跑得不亦乐乎。

高凌好久没见到这样的热闹街景了,熙熙攘攘的街道两边,男女老少人头攒动,摆摊的卖艺的算命的说书的嬉闹的,把并不宽敞的街道挤得水泄不通。并不比繁华的京城人少。怕红桃被行人踩了,尚清把猫抱到怀里,却险些被抓破手,小四威胁说要是再不老实就炖猫肉火锅吃,红桃全身毛都立了起来,直到高凌安抚地拍拍它脑袋才老实下来。看得袁岳在一边直乐。

观察着西疆百姓百态,没走出多远,高凌的眼光便被扑鼻的浓香引去了边上一个烤肉摊子,简单的炭炉子,一张破旧但擦得干净的桌子,摆满了各种肉串,火炉上的几十串牛羊肉滋滋地往下滴油,冒出阵阵青烟。好多人捏着铜钱等肉熟,更有几个衣衫褴褛的小孩子含着手指站在一旁,不顾摊主的轰赶,眼馋地看着。

高凌摸了摸身上,发现没带荷包,转头吩咐小四:“带钱了么,这些孩子每人给他们买几串。”

小四应了一声就要去,被袁岳苦笑着轻声阻止:“别,使不得,让石侍卫去买一些我们自己吃的就好了,现在要是做好人,咱就走不了了,你看看。”抬下巴往四下一努。高凌仔细看,附近小孩子可不少,眼睛望着这儿的更多。

“三公子说的是,人太多太乱了,做不得善事。”司擅也不同意,“几年前王爷有一次微服出去,也买了些食物施舍贫苦人家的孩子,结果被轰抢,连衣裳都扯破,狼狈地回府,把老夫人都吓了一跳。”

为安全起见,高凌只好作罢。很快又被一阵维语的吆喝吸引了过去。戴着八角帽的维族父子身前堆满了麻袋,装着各式干果。核桃、巴旦木、奶酪、干枣、板栗、石榴、各种葡萄干……琳琅满目,各种香味混杂在一起,十分好闻。高凌眼睛一亮,没等他说话,袁岳已经拉着他过去,挑了些零食让他尝,摊主倒机灵,看了几人身上的光鲜服饰,然后高凌每点一次头,他便乐呵呵地嘱咐儿子包好一份,看跟着的侍卫双手抱不过来,又分了一只大麻袋给他们装东西。这笔生意做得双方都非常满意。高凌不用问也知道必是袁母或袁峥交待过袁岳自己喜欢吃零食,倒也不觉意外,只是略有些不好意思罢了。

第 113 章

城里的主街呈丁字形,最繁华的大道上绝大多数都是食品买卖,只有一小部分人在做生活辅助品的生意,充分体现了“民以食为天”的俗语。高凌走了一段发现,这里的集市不仅是货币交易,还有不少是以物易物,比如用一袋高梁便可以换两大包棉花。也许是宗教关系,倒是极少见猪肉生意,以牛羊肉和奶制品为主。

高凌问了问粮价,吓了一跳,高梁小米等粗粮比想象中要贵得多,稻米是稀罕物,价格更是高得离谱,两升白米的价格在中原富庶之地几乎便可买一斗米了!就连必须品砖茶的价格也是居高不下。这条整个城里最热闹的街道上卖侈奢品和文人用品的店子更是寥寥可数。可见连年征战令民生艰难,高凌越看心头越沉,早上的兴奋劲已去了大半。

东街飘来一股浓重腥臭的味道,高凌不由得皱了眉头,袁岳告诉他:“东市是牲口买卖,没什么好看的,西街是果菜类,我们去西街吧。”

高凌想了想:“既然都来了,也去看看吧。”率先朝东走。一众人等赶紧跟上。

因为牧场多,这里牛羊价钱比中原便宜多了,只有马匹的价格还行,膘肥体壮正当年的马甚至要比中原更贵,想来是这里的马大多被征去做了战马,所以物以稀为贵。高凌等人衣着虽算不上侈华,却大多是绣花织锦,非富贵人家穿不得的,神情气度更是百姓所不能比拟。因此一进东街便被当成了大主顾,围着他们的马主人一个接着一个,侍卫们只好拼命地护着主子们。

最让高凌惊异的是,牲口市场里居然卖人!男女老少都有,有被人贩子卖的,也有头上插了草标自卖自身的,尤以女人和孩子居多。以前也不是不知道有这种事,但是亲眼目睹却是第一次!高凌震惊中却也清醒,比起给小孩子们送吃的,这种救人水火的好事现在更做不得,因为作为货物的人太多了!光这条街上就有十好几个!哪里帮得过来!

看高凌秀气的眉微微蹙起,袁岳暗自后悔为什么没让人预先清一下场,至少别让高凌刚来就心情不好。

司擅提议:“天这么热,两位公子要不要去茶楼喝口茶歇歇脚?”

茶虽是上品龙井,却是储存不佳的陈茶,汤色泛黄,香气不怡。茶博士搓着手解释:“两位公子原谅则个,这龙井自江南运来,路上就要好几个月,因此价格不便宜,一年到头又没几位客官会点它,小店的一点点存货也是托其他商贩顺便给带来的。”

出了茶楼,袁岳决定让高凌轻松下,拉着他直奔西街。街道两旁尽是水果摊子,瓜果堆得座座小山一般,空气中飘散着香甜的味道。摆摊的大多是女子,穿着美丽的维族服饰,叫卖自己家的果物。买的人却不多,人气比主街差远了。瓜果价格也低廉,稍有不新鲜便差不多半卖半送,只因这里几乎家家都种水果,区别只在于所裁的品种不同罢了。

几个维族大妈看高凌几人的样子像是外地来的,围着不停地招呼:“公子买些尝尝吧,这是哈密的甜瓜,咬一口能甜到心里去……”“这是库尔勒的香梨,比蜜瓜更甜……”七八只手一起来扯高凌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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