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他轻笑,我将脸微微扭开,思及他话中之意,脸已经微微发烫,这样的话似乎不应该出自我的口,像极一个怨妇在索爱一样,这样的回答也不应该出自他的口,总让人有点尴尬。
洛枫满足了曾经的我,对未来夫君的所有要求,长相俊朗不凡,身姿挺拔,出生书香门第,但却成长于沙场,在金戈铁马、浴血奋战之中将那份儒雅埋藏,成为一个铮铮铁骨的男子,但霸道之中始终不失温柔。
“洛枫,如果我下山遇到的第一个男人是你,那该多好。”
我朝着欢呼的民众微笑,但他们的身影却在眼中渐渐朦胧,怎么也看不清,我只看到无数挥动的手。
“现在遇到也不错,第一次见你,你十五岁,如今牵起你的手,你才十六岁,我也不过二十一,我们还有很漫长的路可以走,与他的那短短一年相比,我们可以慢慢熟悉。”
他的声音甘醇如百年老酒。
“几年、十几年再回首,你会发现他对你来说只是一个影子,一个朦胧的回忆,而我才是真实的存在。”
他说得没错,这一刻,我只能感受他手心的暖意,而他已经遥远,弥漫在心头的淡淡甜蜜总有一天会将这满腹辛酸化去。
洛枫微微仰着头,双眼充满憧憬,坚毅的下巴比那晚多了一抹柔情。
“我曾经很努力让他爱上我,但我失败了。”
我虽然脸上带笑,但心中却是落寞。
“那我比他有眼光。”
他低头,那一刹的温柔让我有点目眩,第一次有男人看我的眼神如此珍惜与疼爱。
“我也觉得你比他有眼光。”
我朝着他笑,笑得绚烂,眸子的泪光在这瞬间带着粉红的色彩,我反扣住他的手,这一刻开始,我真的要与过去告别了,我真的不能再想起过去。
今天的风真大,撵车的花在风中飘摇,散发出阵阵幽香,让人迷醉,我火红的裙摆,与他的红色衣袂在风中摇曳生姿,两人靠得很近,呼吸低低浅浅,眸子相碰触,他双眸含情,我些许羞涩。
但我并不知道,在我执起洛枫之手的那一刻,有一个男子正骑着快马,夜以继日发疯般地朝狸国皇城奔来。
他悔了,我却不知道。
他赶来了,想挽回,我却不知道。
他风餐露宿地奔来,只为牵起我的手,将我带走,从此海角天涯,但我的手已经有另一个男人执起,这个男人对我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个男人说他比他有眼光。
风吹乱了他的发,他在风中喊我的名字,他闭着眼睛轻轻喊我小睡,他微握紧拳头咬牙切齿地喊我宫小睡。
他在叫我等他,他在风中咒骂我该死,但风就算再大,也无法将他的声音传至我的耳畔,他的怒吼再大,我都感受不到。
这里只有喜庆,只有欢乐,而没有痛苦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