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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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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作者:九头宠

第12节

“读一读。”他没抬眼看我,坐在书桌旁打开手中的书开始看。

“叶铭,”我读到,“你好,我是你后座的思琪。你真的好优秀,上课时回答问题这么木奉,竟然还把老师给问住了!我太佩服你了,我想,下次放学,能不能请教你几个问题?还有,我能和你成为朋友吗?如果你答应,下次上课的时候,希望你能主动跟我说句话。思琪。”这女孩子真挺勇敢的,我由衷佩服。

空气凝滞,午后阳光从窗户斜s,he进来带着一丝慵懒和无法抚平的褶皱,我的声音似乎还在回荡,可是少爷依然在等什么,也许是等得不耐烦,终于开口。

“读完了?”

“完了,少爷。”

“你觉得怎么样?”

“嗯?”

“你希望我跟她做朋友吗?”

“少爷,我不反对你和女孩子交朋友,但是前提是不能耽误……”我没把后面“学习”二字说出口,这对眼前这个少年太容易了,影响学习?怎么会?他一下子学七八种语言都没问题,区区一个女孩又怎么能对他产生什么影响?

“怎么了?”

“没事,如果少爷喜欢的话,我不会阻碍,也不会告诉老爷,只是,少爷要注意分寸。”我把“分寸”俩字说得很重,也自信少爷会明白。

“好。”不知为什么,这个字眼在我听来有点不舒服,但也没有在意。毕竟他才是少爷,我不过是个管家。

少爷十六岁那年,叶老爷子让我陪他去英国读书,说是读书,其实更多是结交名流,不过以少爷的天资,不仅把各种知识技能学到了,还交了一大堆的朋友,像什么法国罗德家的少爷啦,英国唐顿家族的小姐啦,还有美国财阀家的小公子唐纳德等等。

他的这些朋友各个身世显赫,要么家中有人官居高位,要么是国家财团一份子,要么本身就很有能耐,比如小罗德,他一向不喜欢别人称自己是小罗德,他不希望自己的名字上带着家族的负累,所以强制别人叫他艾尔米,只要听见别人喊他小罗德,他会立刻跟那人翻脸,然后找机会暴揍一顿。艾尔米少爷一直和少爷要好,至少在我眼里是这样,他们上课的时候经常在一起,每次我去学校总会碰见他们正在玩闹,那种亲昵劲儿让我不知为什么心里来气。所以总是不喜欢看到他。

只是后来才知道一件事,艾尔米少爷竟然喜欢男人,和我一样,不过我发誓那时我可从来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过我的取向,可艾尔米还是找上了我。

“兰陵?”

“你好,艾尔米少爷,你在这里做什么?”

“等你,我知道你会来找叶铭,所以提前在这里等你。”

“等我做什么?”

“今晚gay吧会来新人,你去不去?”

“嗯?”我惊讶地张嘴看他,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别装了,我知道你喜欢男人。”

“请问艾尔米少爷,您是哪只眼睛看出来我喜欢男人?”我提高嗓门,丝毫不想输在气势上。

“行行,你别吼,一会儿让叶铭听到,我可负不起责任!”艾尔米很在乎少爷的看法,所以我故意装着要喊少爷,艾尔米吓得跑了。

从那之后,艾尔米再也没出现在我面前。

至于我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少爷,记不得了。

其实叶家把叶铭交给我之前,就已经跟我谈好条件了。叶祖新,是我的第一个主人,怎么说呢?应该说是他收养了我,实际上是兰氏制造的机会让我接近叶祖新。幸好,叶祖新还算有点良心。

当初为了争权夺利,叶家出卖兰氏一族导致兰氏损兵折将几乎灭了全族,幸好兰氏首领们个个ji,ng兵强干才慢慢将兰氏不断壮大,让兰氏由原来的老弱病残发展成一支庞大的地下组织,目的就是希望有一日报这血海深仇。可是,随着一代代的绵延,兰氏内部也已经开始出现一些希望和平、安稳的人,他们只求偏安一隅,不求光复兰氏,过好当下和眼前的日子才是最重要的。

我自然属于这一类人,也许是小时候被那些人残酷训练,也许是太过聪明,生性敏感,见不得勾心斗角,无奈,你越是不想要什么,什么就偏偏跟着你来。

兰羽,兰氏的首脑,更是光复兰氏,向叶家报仇的核心人物,生就一副冷面孔,充满威慑力的硬朗线条让人望之就会忍不住俯首称臣,我不喜欢他,从小就不喜欢,因为他总是让父亲兰墨跟着他,家里永远都是我一个人,冷清,除了冷清,更多的就是寂寞。

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要不是他们忽然亲密地出现在我面前,我根本想不到他们竟然是恋人。记得那时候父亲经常告诉我说:“儿子,你可得好好给我长脸啊,爸爸升官加爵可都靠你了!”每次他说这话的时候脸上都露出很兴奋的表情,因为我平时很少能见到他对着我笑,所以我就拼了命地让自己为兰氏的复兴而努力。

可是后来不知为什么,无论我怎么努力,他都不会对我笑了,每次回来除了一身酒气,醉得不省人事,基本上见不到他正常的样子,早上起来,更是看不到他的影子。

豪杰,是我少年时遇到的最温柔的一个人,谈吐举止都带着跟我的y沉冷滞完全不同的明朗热情,那时候的我终于有了可以依赖的人。真好啊,那时候。每天都是他带着我练习那些体能动作,手把手教给我。尽管被称作小天才,但是不得不承认,我一点都不擅长运动,或者说,这些东西跟我完全不搭边。每当我汗流浃背,累得气喘吁吁,快要放弃的时候,豪杰都会在我身后鼓励,把正确的姿势示范给我。那段时间,我们天天在一起,形影不离,连睡觉都在一起,也许隐约里,我对他产生了某种不一样的情愫,但并没有成形。不久,我们便分开了。

我被兰氏当做弃子,潜入叶家,成了叶祖新的一条狗,说是狗,其实叶祖新相当厚道,对我也还算客气,也许是见我无心复仇,只想安稳做个管家吧,毕竟那老头子什么没见过,看人应该还是很准的,一眼就把我给看穿了。

“你刚才真的是被人追杀?”叶祖新救下我时问。

“是啊,叶先生。”我战战兢兢地看着他,一脸委屈。

“你叫兰陵?”

“没错的,叶先生,我因为不想向您复仇,所以被他们追杀。”我是按照兰羽的要求来的。

兰羽毕竟还是嫩了点,对手可是叶祖新,比狐狸还狡猾的老头子。

叶祖新听了我的话直接就收下了我,也没问其它原因,更没有拆穿我,而是让自己的儿子叶清辉把我带回了叶家,还让我成为他的贴身管家,可我当时还小,不到二十岁吧,一下子成为叶老爷的贴身管家,实属令人惊讶。

刚开始,没人不为我的上位感到吃惊,一个个指指点点,说我是个靠姿色才成了他的管家,但时间一长,我样样都做得出色,也就再没人敢说什么。

可有个问题还是一直让我困惑?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叶祖新把我留下的?直到叶祖新把叶家交给叶清辉的时候,我才斗胆问了他。

“怎么?你觉得我看错人了?”叶祖新一副怀疑的眼神看着我,嘴角还留着耐人寻味的笑容。

“不是,我只是不明白,你明知道我的来意,为什么还要把敌人留在内部?”我直截了当。

“兰陵,你对兰叶两家的历史可明白一些?”叶祖新问。

“自然,不了解怎么能来这里?”

“就是为此啊,我就是为了让两家的仇怨在我这里结束才让你留下来的啊!”叶祖新意味深长地看着我,隐隐带着一丝不安,似乎想从我的脸上看出些什么,最后还是把目光转到了窗外。

“你真的有信心这么做?”

“当然,只是要委屈你。”

“直言。”

那天,我们谈了很久,他把计划都告诉了我,令我瞬间压力很大,两边都把重担压在我身上,我就成了那杆秤,感觉快压断了。当然,我有意结束两家的仇恨,可是我并没有那种志向,我只想安静生活,做个普通人。

也许上天就是要给我点考验,让我做这个决定性的人物。我答应了叶祖新的要求,做双面间谍,一方面给兰氏提供叶家的消息,一方面也为叶家做出相应的报偿。

几年之后,叶铭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带着不一样的光焰,点亮了我的生活。可在此之前,叶祖新就和我定下了规则:“兰陵,在我把叶家交给叶铭之后,你就离开叶家吧,从此叶家与你再无瓜葛,我也答应你,对兰氏手下留情,只冲散组织,杀掉兰羽,放过你的父亲,化解矛盾。”我很爽快就答应下来,毕竟从此我就能真的过上我想要的生活,类似书中所说“闲云野鹤”、“与猫为生”、“自在逍遥”。

“人在屋檐,身不由己”,和少爷之间的相处就是这句话的写照。尤其是少爷出国之后回来,我们的关系似乎降到了冰点,他总是冷冰冰地呼和命令,让我有些不知所措,不过也罢,他毕竟是主人,服从嘛,这一点我还是能做到的,何况已经跟了叶祖新和叶清辉两个人,满足主人的需要是作为佣人最起码的要求。

“叶铭,从明天起,我就把叶家交到你手上了。”叶祖新有些气喘地看着叶铭。

听到这句话最高兴的人应该是我了,因为很快我就能离开这里,过上我想要的生活,要说留恋,大概就是我从小照顾到大的小少爷,从七八岁一直到二十岁,真是不容易啊。看着我满意的作品成功加冕,我也就志得意满,功成身退。

“老爷,明天我就走吧。”我朝叶祖新望了一眼。

可是话刚说完,就听到了叶铭的呵斥声,我不由噤声,抬眼看了看少爷脸上的怒容,我真的不知道哪里得罪了他,还是我说错了什么话。

“这里没你说话的地方,你先出去!”叶铭的话从头冷到位,叫人心寒,也许是习惯了,我竟然还笑了笑,出了门。

这一出门,倒好,我竟然不知该往哪里去才好。秋天的景象,满眼萧然,叶家别墅花园里出了月季和菊花都已经悄悄凋零,秋风拂来,将高大的梧桐摇晃得飒飒作响。

叶家的守卫笔直地站在门外,丝毫不畏惧严寒,令我不禁想起兰氏衰败之本然。当年兰氏一族不过是一群衣冠禽兽,除了弄权作势,恃强凌弱,对自身的管控可以说根本没有,据人说,兰氏当年的广阔别苑用来饲养成群的宠物,尤其是男宠,兰氏当年的首领兰霆好男风,行为作风放荡不羁,不仅在外面蓄养男人戏子,还在搜罗了一众各色男孩养在别苑当宠物,高兴了就回来陪他们玩玩,不高兴就去外面兴风作浪。每次听人提起,我都觉得不可思议,也许离我太过遥远,心里每每疑问,怎么可能?现在的兰氏首领兰羽可是出名的铁血,丝毫没有祖先的遗风。

不过,不能否认的是,我似乎继承了那先人的一些本能,喜欢男人?是啊,我也没办法改变,尽管我从没告诉过别人,可是我骗不了自己。

在叶家别墅花园转了一圈,天色已经渐渐逼近夜幕,远山的落日即将褪下光晕跌落下去,我走进客厅,开门抬头正对上叶铭那双冰蓝的眼睛。

“明天,你就是我的秘书。”

这句话震动了我的耳膜,什么?怎么会?叶祖新应该不会同意的,当初约好了的,怎么可能轻易改变,正要开口,却忽然听到他说:“按我说的做,我已经跟爷爷说好了。”

是吗?我不确定,可这时却提不起勇气找叶祖新探个究竟,心里依稀害怕着什么。开口只说了个“好”。

我没想到少爷会不断地试探我,仿佛只要我露出一丝不情愿,他就会大发雷霆,于是每次我都小心翼翼,不敢触动他的逆鳞,唯恐他不高兴。

说实话,我会喜欢少爷,一点儿都不令人感到惊讶,因为他实在太过有魅力。一张混血的面孔就足以令无数人神魂颠倒了,更别说他身材高大挺拔,言谈举止优雅动人,做起事来雷厉风行,每件事都处理得令所有人信服。我很高兴,能陪他走过这么多年,更庆幸他竟然是我一手□□出来的,如果可能的话,我更希望他能对我稍微不那么冷淡。

站在他身后,看着董事会所有人都以一种欣赏的眼光望着少爷,自豪感油然而生,如果我这辈子立刻就结束,也绝不会后悔,因为我已经完成了使命,完成了这辈子最完美的作品。

我第一次知道自己爱上少爷源自那个梦,一个春梦,意y的对象是少爷,作为一个即将四十岁的中年男人,在梦里被一个刚刚二十岁的少年颠覆来回,说出来只会让人耻笑。所以我就把这事藏了起来,发誓绝不会让任何人知道,尤其是叶家的人。

没想到,不管我怎么藏,还是被发现了端倪。所以叶清辉就让我直接滚蛋走人,他说会满足我所有的要求,但是我也是有自尊的人,怎么会接受这种无聊的条件?更何况,我也不想耽误少爷的青春年华,毕竟我们相差实在太大了。所以我选择离开。这次,我总觉得终于能过上理想中的生活,江南,烟雨,乌篷船,油纸伞,花店,美术馆,简单居所,一切都是我想要的,如果一辈子都呆在这里也很好,没有什么遗憾。万万没想到,少爷竟然找来了,还是那一副高冷派头,一句一命令,可最没想到的还是我自己竟然又被他的美色迷惑跟着他走了。

我大概注定是他的仆人,这辈子注定只能守着他一个人过,终于在被他迷得七荤八素时,上了他的床,成了他的身下人,r_ou_体的代偿,他说他喜欢我,可是我不会相信的,怎么可能?他一个少爷凭什么喜欢我一个管家,关键还是个男人,就算他为了解决身体问题与我玩了一两次,我可不能就此当真,毕竟最后谁被踩死,我还是很清楚的。少爷,您就不能积点口德,少给我留下幻想?

知道你不会,你就是这样的人,夺走的可是我的第一次呢,不过没关系,一个老男人而已,不必放在心上,放心,我不会把你怎么样,我会答应你留下来的,只是你真的不能认真点吗?每次你似乎都很不开心,脑袋里藏着什么呢?我很混乱啊,能告诉我吗?少爷!

我没资格这么要求你呢,少爷。

结局,就像我预料的那样,少爷会和别的女人订婚,我终究不过是一个陌生人,一个熟悉的陌生人。尽管少爷说让我永远留下来,我也打算这么做,即使只是看着他,但叶祖新又怎么能愿意呢?他答应了我,我也要履行陈诺。所以啊,总有苦衷嘛。离开就离开吧,总是要离开的,早晚的事。

可能会忘记少爷这件事,我完全没有预料到,毕竟我真的爱他,即使他不过是把我当成了玩物。我好像是做了一场美梦,梦中醒过来看到的是兰羽和爸爸。

我记得我学的是金融,小时候曾在叶家待过几天,但是时间不长,因为工作不顺利就辞职了,然后晚上睡觉做梦梦到一个人影,那人影在一个公寓里来来回回,可是怎么看都看不清那人影到底是谁,于是梦醒来时,就把这梦抛到脑后了。

纽约华尔街,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学金融的嘛,谁不想在那个寸土寸金的地方施展自己的才华?更何况,作为优秀的金融学子,我可是很要强的,所以在纽约不到两年就成为了华尔街的一匹狼。

夜店,gay吧,是我经常流连的地方,我喜欢男人这是华尔街众所周知的事情,没有人用异样的目光看我,也没有人因此而怀疑我的能力,自信,强势,才华,是我的代名词,华尔街搞金融的一个个听到我的名字都闻风丧胆。

其实,我还挺有人情味的啊,只是那些人不懂欣赏,不过,我不在乎,两年里,我找了不少漂亮男孩,一个个水灵灵的,可口美味,也许是东方人的面孔吧,他们都觉得我才是那个被欺压的人,可在实际c,ao作时才明白,原来被吃的是他们自己。

时间长了,老是吃一类东西,总觉得味同嚼蜡,漂亮的男孩子都是千篇一律的美丽,顺从,楚楚可怜,让人心疼,所以草干起来顺手顺脚,可又觉得少了点什么,具体是什么,我也说不清,于是,脾性越来越古怪,尤其是在认识亚瑟之后。因为这个男孩给我的感觉太干净了,所以让我产生了某种想欺侮的欲望,同时也产生了某种罪恶感,因为他才十六岁。

厌倦感随之而来,我选择回国,不仅仅是为了和兰墨一起过圣诞节,更多是厌倦这种没日没夜循环往复。

只是奇怪的是,刚踏上故土就被人挡住了去路。那群人的主人是叶家的人,据说是叶清辉的儿子叶铭,我可不记得自己认识这号人,但是在杂志上看到过,不错的男人,适合征服,吃惯了奶油,偶尔也想试试鱼腥。

叶铭?脑海一遍又一遍闪现他的样子,他就站在门口,目光定在我身上,颇有贵族气质,让我有点不安,还从未有过这种感觉。

和他这样成功的男人交谈真的很有趣味,尤其是说到共同话题,不用你解释他就能很快明白,勾起了我心中的一根弦,带着某种不明意味。

可是一旦知道他已经结了婚,心就马上冷下来,毕竟我可不做那种人,谁都知道,小三小四什么的,这种人一般都很讨人厌,即使那些人本身没什么,可就因为这一件事给人的印象就完全不一样。而且我这个人还算有些道德感。

言谈之间,一直以为他对我感性趣,直到他忽然的解释,我才知道,原来是我自己会错意了,真是尴尬,只得道歉,但还是愿意和他做朋友。

那天晚上在他的公寓里洗澡实属无奈,因为兰墨被人袭击,我又没办法回去,穿他的衣服更是很难为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气味,一旦衣服上沾染了不属于自己的味道,都会很不开心的吧,尤其是我们不过才刚刚认识。

给我住的地方,让我洗澡,借给我衣服穿,做早饭给我吃,还陪我去医院,更让我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把兰墨转到了病房,我拒绝不了,只得说谢谢。他拉着我的手,那时候我完全忘记了,只顾着去看兰墨,没想到刚一进门就发现不对劲,倏地就把手收了回来。只是当时没来得及尴尬,就直扑向兰墨,父亲在我心里的分量很重。

兰羽把叶铭喊出去,我不知道他们在外面说了什么,但是兰墨的话倒是让我很吃惊,他说我爱上了,若说有感觉不假,但说只是一夜之间就爱上,怕有点难吧,我不是不相信一见钟情这种事,只是觉得发生在我身上不大可能。

当时我想得最多的不是这个,而是父亲和兰羽,他们终究要在一起的,我不可能永远和他们在一起,做电灯泡太久只会越来越亮,我深知这种感受。可一旦他们离开,我又会变成孤家寡人。

父亲说对我不起,但是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呢?毕竟都过去了,我不会怨恨他,只会在他不在的时候想念他,就像小时候一样,于是我安慰他说:“爸爸,放心,又不是不见了,我可是会经常去做你们的电灯泡的。”当然这是我花了很久才想明白的。

枪声。

汽笛声。

血腥味。

也许是受了惊吓,竟然在这种时候想起了以前的事,我趴在叶铭的怀里,嗅到了他身上的味道,和以前一样,淡淡的草木气息,少爷,我们又见面了。

可是你怎么会伪装得这么善良?善良得我都快不认得了。我抬起头看到那双蓝色的眸子里闪烁着某种可以称之为“关切”的光芒,吓了一跳,关切?少爷竟然会露出这样的表情?一定不是这样,他不会单纯这样,他做什么都是有目的的,“关切”这种词汇完全和他扯不上关系,可是昨晚的一切都那么清晰地横亘在我脑海,真的是那么温柔的少爷。

我趴在他怀里,深深吸了口气,口中轻唤“少爷”,叫了几声之后,突然害怕起来,不能让他知道我想起了以前的事,假装是最好的办法,便又改口叫他“叶铭”。

不过,我的机会就来了,里昂和亚瑟的出现成了我的出逃计划里的一部分。我当然选择跟着他们走,因为我不相信叶铭会这么好,会突然转性。

也许我想到了初一,但是没有想到十五。少爷竟然为了我来到法国,找到了艾尔米,找到了里昂,找到了我,真是讽刺,到头来我们还是敌人,可是我已经早就不在乎了,那些话不过是借口。我想要见少爷,想要给自己一个理由,当时连我自己都没明白,是兰墨点醒了我。

我真不敢相信少爷会爱我,真的,因为我只是揣测他的恶意,揣测他不过是在玩弄我,奴役我,实际上他只是爱我。

呵,真好啊,我终于能和少爷心心相印,可上天总是爱开玩笑,连死的时候都不让我好好跟他告个别,我只能呆愣愣地望着他,他浑身发抖,双眼猩红,眼泪无声从那双蓝色的眸子里滑落,带着悔恨和愤怒,我好心疼,想求他不要哭,求他好好过,求他忘了我,求他笑一个,可是我拼尽力气也开不了口,一动也动不了,他听不到我的心声,只是一直抱着我,拼命摇晃我的身体,嘶吼,□□,可是,眼前却越来越黑,耳边的声音也越来越远,慢慢的,我看不到,听不到,就像一个泡沫,嘭,破裂,消失得无影无踪。

第二卷:乱世相惜

第47章重生

兰陵耳边传来哭泣声,有女人的,也有男人的,他努力睁开眼,发现自己身处一个陌生的空间,天花板是十分老旧的木制吊顶,他自出生以来从未见过,有种拍古装电视剧的感觉,目光环顾四下,看到最远处的一张太师椅上坐着一个女人,那女人身着旧式白色旗袍,肩上披着一条米色毛绒披肩,中短发微微卷曲,侧边还卡着一个镶钻的发饰,她坐在那里,身子上下抖动,肩膀因为抽咽而不断前后扇摆;一个十四五岁的男孩子靠在墙边站着,眉毛微拧,低着头一言不发,一身灰色西服使得那稚嫩的脸多了几分成熟,可是仍然能从他眼神里看出害怕和恐惧;床边趴着两个七八岁的小孩子,一男一女,男孩眼睛乌黑,让叶铭不由得想起小时候的自己,那眸子低垂着,闪着微微泪光,清鼻涕在鼻翼两侧明晃晃的,显得有点可怜,女孩则神情淡然,一动不动地攥着男孩的手,似乎在安慰他。

奇怪,我怎么会在这个地方?兰陵欠了欠身,想起来,却忽然听到那女孩子的惊叫声,“妈,爸醒了!”

这时,男孩女孩一起扑上来,大喊着叫他爸爸,兰陵不由得大惊,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我在演电视剧?可是我明明……刚想到这里,他便听到那女人的高跟鞋正在急促地朝他走来。

“你可醒了!吓死我了!”女人眼睛红肿着,带着几分娇嗔,埋怨又心疼的眼神里满是对兰陵的爱意,叫兰陵大呼不好。

这时,另外一个站在墙边的男孩子也走了过来,“您可真能装,都躺了半个月了!”

男孩话刚落音,女人就拧他一把,“你个死孩子,咒你爹呢!”

“哎呦,您别掐我呀,我知道爹是您的宝贝,可是你也别这么糟蹋我呀,娘!”

难道说他穿越了?还穿越到一个已婚人士身上,人家孩子老婆都有了,他这么穿过来算怎么回事啊?脑袋快速转动着,可依然一片混沌。

“我……”兰陵眼睛扫一下这四个人,“我是谁?”

他话刚落,四个人立刻傻眼了,怎么着,这睡一觉起来什么都不记得了,天哪,这可怎么办?蒋敏之一见丈夫此种情态,不由眼泪涟涟,“兰陵,你难道不记得我了?连孩子们也不记得了?”

兰陵?这女人喊他兰陵?怎么可能?

“我叫兰陵?”

“没错,我是你的妻子,蒋敏之,这是你的大儿子兰秋,这是你的小儿子兰枫,这是你的女儿兰霖。你是这a城的一个私塾老师,但是从来都不收主动上门的学生,你最重视的一个学生是叶家的大公子叶铭……”

“叶铭?”兰陵听到叶铭的名字不禁吓了一跳,他还记得当时自己中了一枪,叶铭抱着自己,然后世界就彻底变黑了,难道说少爷也死了?不会的,少爷怎么会……他要见见这个叶铭,一定要见!

“难道你还记得他?”蒋敏之白了自己丈夫一眼,“看吧,谁都忘了,偏偏只记得那个人,也难怪。”

“怎么说?”兰陵问。

“你说你是怎么受的伤?”蒋敏之突然扯开被子,兰陵低头看到自己胸口一片猩红,上面虽然缠着纱布,可是依然血迹斑斑,显然他受了重伤,如果他没有猜错,应该还是枪伤,这跟他那时一样,受伤的位置也一模一样。

“爸,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小儿子兰枫问。

“你是兰枫。”

“是,爸!”

“我说爹,你真的不记得了?”兰秋这时看不下去了,脸上一片急躁。

“小孩子别cha话了,去给你爹出去买点吃的去,今天王嫂不来了。”蒋敏之吩咐自己的大儿子。

“得嘞您呐,这就去!”兰秋虽然性情急躁但是一向听话,说罢就要出门,回头还不忘问弟弟妹妹想要吃什么,弟弟说要吃糖葫芦,妹妹则想要一个糖人。

兰陵听着他们相处融洽,心里一阵暖洋洋,真幸福啊,这家人,这个兰陵一定是个很优秀的男人,有这么贤惠的妻子,还有三个可爱的儿女,就算死了也应该没有遗憾了吧。

蒋敏之把被子给兰陵盖上,继续说:“要不是因为叶大少你也不会变成这个样子!”说着,蒋敏之又忍不住哭了起来,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淌,弄得兰陵不知如何是好。他以前从未和女人接触过,他没有母亲,从小就没有,那时候他上学见别人都有妈妈,独他自己没有,放学回家就问兰墨为什么他没有妈妈,可兰墨只说:“你不需要妈妈。”所以,他就以为自己真的不需要妈妈,事实上,兰墨说得也不错,他没有妈妈也照样长大成人。只不过,现在看到这一家子,不禁觉得自己或许真的缺少了一点母爱。

“妈,你别哭!”女儿兰霖伸手去摸妈妈的手,使劲摇晃。

“乖,妈妈不哭,你们俩先出去等哥哥,我跟你爸说说话。”

蒋敏之把两个孩子支走,自己和兰陵独处。孩子乖乖听话,离开那间屋子,房间一下子就空荡荡的,连空气也变得不自然。兰陵有点慌乱,抬眼去看蒋敏之,“对不起,我真的记不起来了。”

“没事,我和孩子会帮你的。”蒋敏之脸颊微微泛红,是那种面对心爱男人时显露的娇羞和勇敢,她眼神坚定,双眸晶亮,鼻梁挺翘,小巧的嘴巴如春日樱桃,属于典型的东方美人。

“谢谢。”兰陵不由生分起来。

“你渴不渴?”蒋敏之因为兰陵的生分也忽然变得局促不安,双手交叉着站在床前,本来想要更亲近兰陵,想着他醒过来,两人终于能够琴瑟和鸣,可是却发生了这般难以预料的事,心里有些阻塞。

“如今是哪一年?”兰陵忽然想起来,他到底穿到了什么时候,突然的发问让蒋敏之吓了一跳,但还是如实说道:“民国四年,今天是农历十月二十。”

兰陵脑袋里想着自己中枪时的时间是公历2018年10月31号,万圣节,如果他昏迷了半个月,那刚好是2018年11月15号,也就是说,他和这个兰陵是同一天,不,应该是同一刻中了枪,然后互相换了灵魂?不对,他记得当时自己已经奄奄一息了,不可能互换了灵魂!可是如果不是互换了灵魂,那就只能承认自己已经死了,如果他已经死了,那就不可能再回到那个时代,那他岂不是一辈子都要呆在这里?

“阿陵,你怎么了?”蒋敏之见丈夫发呆,推了他的肩膀。

兰陵回过神来,朝她一笑,“没事。”

“一定累了吧,要不你先休息?我去告诉叶大少你醒了。”

“叶大少?”兰陵的心不禁扑腾起来,叶铭?是真的吗?难道说少爷他也死了?

“是啊,当时你为了他受的伤,虽然我们都很恼他,不过也是他让医生来救的你,他说你醒了就通知他。虽然我不想让他再来找你,不过,这也得一码归一码,这事完了,你可不能再和他在一起了!”蒋敏之说起这话,眼神里对丈夫流露出又爱又恨的神情,许是怕了,一个女人在这乱世之中,万一没了丈夫,带着三个孩子可怎么过呢?

见兰陵没有答话,蒋敏之摇摇头出了门。

兰陵并没有躺下来,而是掀开被子披了件长衫下了床,伤口已经不疼了,半个月的昏迷,伤口应该也长得差不多了,他小心翼翼地走到门口,拧开门把手,打开门,扑面而来的是一股冷冽的秋日气息。

这是个小小的庭院,类似于四合院,东西两间厢房,堂屋里陈设很简单,一长条几横贴在后墙,紧接着条几上方挂着一幅字画,似乎是宋朝的山水图景,走近看是范宽的《雪景寒林图》,条几中间放着一个灰土色香炉,但似乎很久没用,上面积了一层灰,堂屋中间摆着一张四方桌,桌子两边放着两把玫瑰椅,造型简单但很有意趣。院子一隅种着一方竹,青翠欲滴,竹林边有口压水井,井旁是一个小池塘,里面有几条游鱼。

兰陵把这小小庭院看个遍,深为那个兰陵感到震惊,原来他在自己的世界没有实现的事情,就要在这里实现了,只是现在实现之后,却觉得颇为乏味,因为身边已没有梦中人。

“爸!你怎么起来了?”小女儿和小儿子不知从哪里探出头来,朝兰陵喊一声。

兰陵回头,看到两个可爱的小家伙手里拿着自己想要的糖葫芦和糖人边吃边朝他跑过来,笑嘻嘻地,宛如春日百灵,“你们回来了。”他虽然不是他们的父亲,可是既然占据了别人的身体,就应该负担起该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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