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子追夫记作者:nannan
第3节
“有这么厉害吗?我还以为星儿只是使的漂亮呢。”夜月也不懂什么拳脚功夫,只是每次看夜星打拳脚的时候,一举一动动作都很优美凌厉,她每次看着看着就会觉得心里很平静,很舒服。
“不,不,不,妻弟那是有真本事的人。”李大牛毕竟是个男儿,有些眼力劲的。这个时候,他看夜星的目光已经火热了起来,哪个男儿不好武,谁不想扬名立外,称霸沙场呢。或许,以后,真的要和夜家多走动走动了,就算学不到全套,学点皮毛也好啊。以后,等自己的孩子生下来了,还可以让他向舅舅好好学习本事呢。不是,比送到什么武馆方便、便宜又省心吗?
这个看似憨厚的男人,毕竟不是真的傻,这个时候,他的肚子里的弯弯绕绕也就体现出来了。
夜氏在灶头里忙着。她是个坚强又勤快的女人。一个人把儿子和女儿都拉扯大了。厨房里烧一些菜,对夜氏来说是件很简单的事情。她不但能把菜烧得好吃又美味,而且很节约粮食、油和菜。
大概过了一段时间后,夜氏就把菜都烧好了。闻到了里面传出的食物的味道,夜星停下来了练习拳法的动作。他走到了里面,拿了一块干净的抹布。刚刚煮好的饭菜,放在了碗里面,这个碗那也是很烫的。夜星虽然是个男子汉,但是也怕烫。拿着抹布,端着饭碗出来,就不用担心会烫伤手臂了。
“你这孩子真是的,只要待在外面等吃饭就行了。跑进来做什么。男子汉以后还是少进厨房的好。”夜氏笑着说道,但是语气里却满是自豪与愉悦的神情。儿子不仅仅是懂事了,而且是会关心自己的姐姐和娘了,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开心的事情呢?
李大牛小心地搀扶着夜月走了进来。看到夜星端盘子的事情,也是满脸的不可相信。这还是他那个目中无人、骄傲自大,然后很自我的妻弟吗?怎么跟换了一个人一样呢?
一张有些破旧的八仙桌摆在了客厅的地方。八仙桌上本来是涂着红色的油漆的,但是大概是用的时间比较久了,红色的油漆已经有很多的地方都已经脱落了。八仙桌的脚上也已经有些不平了,被夜氏用硬泥巴垫在下面,八仙桌才算勉强稳住了。
八仙桌上放着几个碗。一个大瓷碗里盛着一大盘子的肥溜溜的大肠。一个碗里的菜是番茄蛋花汤,番茄已经煮得很烂了,蛋花在碗里面有的结成了块,有的散在汤里了,闻着就让人觉得好吃,香气四溢。还有一个菜是一块块的大骨头,骨头已经烧得很酥了,散发着浓烈的r_ou_的香气。桌子的四个人坐的地方还每人一碗ji,ng米,白花花的米,颗粒饱满,真是让人吃了还想吃。
李大牛看着这三个菜和几碗米饭,惊住了。这可是,平常的日子里,过节,过年才会有的好吃的啊。可是,自己的岳家就这样摆出来了。
“岳母,这一桌子的饭菜,该不少钱了吧?”李大牛有些惊讶道。
“对的啊。这可是我儿做了好事情,别人送来的。”说起这件事情,夜氏就很得意,把事情的原原本本都说了个清楚。有了这样的好事情,看以后还谁说她儿子不是个好人?以后肯定会被关起来的什么的。
李大牛听得嘴巴张得挺大的。他没有想到夜星居然会做好事情。会不会是夜星把孩子给推下水的呢?就为了骗钱。虽然知道这样是不应该的,但李大牛的脑子里就这样想歪了。
吃过了饭,李大牛也回去了。看夜家的情况还可以,看来自己的娘子在那边没有吃苦。而且什么活都不用干,就负责溜溜圈什么的。这样一想,李大牛又觉得自己似乎真的亏待了夜月了。
☆、第28章
李大牛刚回到家里,只见家里点着一盏煤油灯。他的心里忽然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果然,当他打开门的时候,赫然看到李达和香梅正并排坐在一起,聊着天。等看到了李大牛,李达和香梅的脸色刷地变得难看了起来。
“你这个孽子,还不过来,给我跪下。”李达大声地训斥着李大牛道。李大牛这个时候也发现了,全家人都在身边。李大牛、李二牛、李三牛还有李小娟也都坐在那里。
看到李大牛被李达训斥,李二牛的脸上露出了担心的神色。李大牛看到了弟弟的神色,心里觉得暖暖的。
“爹,我做错了什么事情,需要跪下来呢?”李大牛是个孝顺的、老实的男人。但在弟弟、妹妹面前跪下来,他却觉得特别的丢脸。而且他也不觉得自己哪里做错了事情了。
“你做错了什么事情?你还敢问做错了什么事情?你是不是去夜家了,我问你?”李达说着,脸上满是严厉的神色。
“我娘子去了娘家,爹,你也知道,我的妻弟原来是怎么样子的一个人?我怕月儿在那里待得不开心?”李大牛说道。他的腰板挺得笔直,他可不认为自己有做错了什么事情。
“我不是说了,不让你去夜家吗?你怎么还去?你的眼里还有没有这个做爹的,只有了那样一个贱人,是不是啊?”李达听到儿子开口就是月儿,闭口就是月儿的,生气地很。
“爹,我知道你不喜欢月儿。可是,自从月儿来到了我们家,吃苦受累,还没有跟着儿子享半天福呢。”李大牛道。
“我看啊,大牛,你是越发的没有规矩了。你爹让你跪下,三个弟妹面前,你这个当哥哥的,难道不应该做出什么表率吗?夜月这个丫头,我早说过不让你娶进门,你偏不听,一个人跪在了屋门口,跪了三天三夜,硬是让你爹松口了,把夜月这个丫头娶进了门。现在,你看,怎么样?她怀着个大肚子,就跟着夜家人回去了。说出去真是让人听了笑话,我这个做婆婆的,让自己的儿媳妇煮个饭,都被人这么挤兑,我真是没有想到啊。哎,所以说这个当后娘的真是难做人啊。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怎么苛待了她呢?我们本来就是小户人家,穷人家的日子不好过,不好好经营c,ao持,可如何是好?现在好了,夜月怀着大肚子就跟着夜星回家去了。
谁不知道那夜星是个什么样子的人?可以说是无利不起早的人。现在好了,他夜星嫁了一个姐姐进门。我们李家,不但要养她夜月,还要养她的二流子弟弟,还有那个夜氏。大牛啊,别怪你爹生气,这样的儿媳妇,确实是没人敢娶啊。”说话的后娘香梅,此时穿着一件桃红色的夹袄,软绵绵地靠在了李达的身上,脸上还抹了一层厚厚的胭脂。
“李大牛,以后不许再去夜家了。这样的儿媳妇,我们李家高攀不起。如果夜月生了个儿子,我们就把小孩夺过来,然后你就给那个吃里扒外的贱人写一封休书,听到了没有?”李达拿起了放在桌子上的一个烟枪。那是一根黑色的大烟枪。大烟枪的手柄很是光滑,可见是经常被人拿在手里的原因。
“爹。”听到自己的爹这样诛心的话,李大牛当即就跪在了地上。“夜月是我的娘子,我很喜欢她,是不会休了她的。”李大牛跪在地上,哀求自己的爹道。
“那你就跪地不要起来了。”李达生气地抽了一口旱烟。浓浓的烟雾都被喷了出来。想到儿子这么没有出息,他就拿起了旱烟枪,用力地打在了李大牛的身上。连续抽了20几下,李达的气才有点消了。
“哎,我说孩子他爹,你也不要生气了,就让大牛回去休息吧。明天,还要干活呢。”这个时候的香梅看李达的气消得差不多了。香梅才扭着腰肢,来到了李达的身边劝说道,装起了好人。
香梅扶着李达走了进去了。李三牛摸了摸妹妹李小娟的头发,话也没有多说一句,看也没看跪在地上的李大牛一眼,便也走了进去了。
李小娟捂着嘴偷笑了几声,便也走了进去。
等过了大概一炷香的时候,李二牛才走过来,扶起了还跪在地上的李大牛。
“大哥,你没事吧。”看了看站立起来的李大牛,李二牛轻声问道。问话的时候,李二牛还看了看周围,似乎怕被人听去了。
“弟弟,我没事。”李大牛苦笑着说道。
“哥,嫂子不肯跟你回来吗?”李二牛担忧地问道。
“她说还想要在夜家住上一阵子。”李大牛道。
李二牛扶着自己的哥哥走到了李大牛的房间里。李家的房子是一间坐南朝北的房子。不过,他们村子的房子面向的大多数是南面。这样子的话,就能照到阳光了。李家的这幢房子还是李大牛和李二牛过世的娘亲还在的时候建立的。
李大牛和李二牛的娘亲是个很ji,ng明的人,做起小吃更是一绝。造房子的钱,是她在镇上盘了个小吃店,每天早上天没亮就起来了,晚上天很晚了才睡觉。就这样才攒下了银子在村子里造了这所漂亮的小房子。当时,这幢房子建成的时候,不知道让多少的村民们羡慕与讨论。
可惜,他们的娘生下了李二牛之后,身体就开始每况日下。大夫说:是常年的积劳成疾,身子又没有调养好就生二胎了。他们的娘死的时候,李大牛和李二牛都还小。他娘看着他们兄弟两个,可以说是死不瞑目。
过了一年半之后,李达就从外面找了香梅进门。李二牛很不喜欢这个女人,觉得她妖里妖气的。可以说,从那个时候开始,李大牛和李二牛的生活就过得很不好了。虽然没有饿死冻死,但也没有活得怎么好。
刚开始的时候,对于李大牛和李二牛,香梅还维持表面上的友好。可是自从她生了李三牛之后,自觉地腰杆子挺了起来。很多时候,李达都要听香梅的话,可以说,香梅真正成了这个家里的女主人。从那个时候开始,他们的日子就不怎么样了。从小到大,经常有做不完的活,还经常挨李达的打。而香梅这个女人呢,经常在家里好吃懒做,就懂得发号施令。李三牛还很小的时候,就被香梅和李达送到了私塾里读书。而读书的钱哪里来的,就有李大牛和李二牛的辛苦赚来的血汗钱。
本来,夜月没有来的时候,李小娟就只负责做做饭,烧烧菜,或者是洗洗衣服。地里的活,香梅、李三牛和李小娟那是从来没有干过的。而且,自从李大牛娶了夜月之后,夜月在家里的地位也跟李大牛和李二牛一样了。总是有忙不完的活,而李小娟就负责串门聊天,穿着漂亮干净的衣服到处显摆。
李二牛扶着自己的这个傻哥哥进屋子之后,看到屋子里的摆设又不由地在心里叹了口气。李大牛的房子里只有一张木制的床,有几个柜子。当年的时候,夜家的条件也不怎么好。夜氏没法子,只能给女儿的嫁妆是一些床品和柜子类的东西,后来还添了5两银子。但是,这些银子,也被夜星给搜刮光了。
除了这些床和柜子之外,就没有了什么好的东西里,屋子里很是空旷,只零星摆放着一些破旧的衣服。而再对比下李三牛和李小娟的房子,弄得好似公子和小姐的房间一样。想到这里,李二牛只是摇了摇头。
“哥,你可不要听爹和那个女人的话,嫂子是个好女人,你一定要把她接回来。”李二牛道。
“我知道你嫂子是个好女人,可是,夜月听她弟弟的话,不想回来,我有什么办法?”说道这里的时候,李大牛有些无奈道。
“听她弟弟的话,那不能啊?嫂子难道不知道她弟弟是什么样子的人吗?”听到这里的时候,李二牛也是一脸的无奈。他对自己的这个嫂子,可以说是怎么看怎么满意。否则,当年,他也不会帮自己的大哥,想尽办法讨到了自己的嫂子。夜月是个能干、坚强的女人,而且为人处事很是不错。唯一让李二牛不满意的是,嫂子的那个弟弟,那个叫夜星的家伙,可算不上是什么好人。平日里,在村民间的名气也很不好,村民给了他一个“痞子”、“二流子”的绰号。
“那不能啊,嫂子平日里不是见她那个弟弟也很头痛,经常性地批评、教育他,这次怎么会突然听她弟弟的话呢,我不相信。”李二牛想起了平日见到的夜星,也不由地摇了摇头。“不是我说大哥啊,如果以后夜星还来找你要钱,你就别给了啊。那个家伙是烂泥扶不上墙的家伙。”
李大牛听了之后,笑得更加苦涩了,道:“别怪你大嫂要听夜星的话。就连我这个大老爷们见了夜星也有些觉得心里毛毛的。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情,夜星就跟变了个人一样了。”
☆、第29章
“哦,大哥,此话怎讲?你说也行就跟变了个人一样了?”李二牛有些来劲了,他的语气里满是好奇。
李大牛就把去李家,然后遇到了夜星和夜月,尤其是遇到夜星,和夜星说的话,原原本本地说过了弟弟听。
李二牛用两根手指互相捏了捏。“大哥,你的意思是,夜星不但变好了,而且似乎还学会了一套很厉害的拳法功夫。”李二牛听了哥哥的讲述,好奇地道。
“我记得这个夜星似乎是个挺弱的家伙,难道是从前的他一直在骗人吗?其实,他很有能耐。”李二牛也有些百思不得其解,好奇地道。
“是的,他的那套拳法,我看了,使得非常好,不像是一个农家子能够使出来的东西。”李大牛肯定道。
当听到自己的哥哥说起了夜月的事情的时候,李大牛的脸色不大好看。“二牛啊,你说,夜家会不会不把你大嫂还回来了。”李大牛垂头丧气地道。
“你是说你给了银子,然后夜星没有要,还是执意要让大嫂留在夜家?”李二牛的眼光里异彩连连,如果真的,夜星变强大了,那么无论怎么说,对自己的这个大哥都是一件好事,就算是对他也是一件好事情。
“对呀,你看是不是夜星觉得我给的少了呢?”李大牛有些怀疑地问道。
“如果真的是照你说的那个样子,那么,大哥,无论你给多给少,都是一个样子的。”李二牛转了转眼珠子,笑着说道。
“那你说,我那妻弟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李大牛苦着一张脸,看来是很希望自己的弟弟给自己出一个好主意。
“哥,照你说的,嫂子在夜家,有的吃的,有的喝的,而且还没有不怎么做事情。那么,你就让嫂子在夜家住一段时间吧。毕竟,夜家是嫂子的娘家,而且照你说的样子,夜星也是不会为难嫂子的。嫂子毕竟有了身孕,如果还在李家,就要洗衣服做饭,还要干很多的家务,对于她的身子和肚子里的孩子也不大好。”李二牛想了想道。
“二牛,你说,你哥我是不是对你嫂子,不大好呢?”听到自己弟弟的话,李大牛也难得地沉默了。
“哥,那个女人毕竟不是我们的亲娘,她有自己的两个孩子。其实,我觉得夜星说的没有错,嫂子都已经有了身孕了,却还要做那么多的事情。这对她来说,确实不是一件很公平的事情。你看我们两个人,从那个女人进门以后,吃的差穿得差,每天做牛做马的,但是却连一天的私塾都没有去过。再看李三牛,就因为是那个女人的儿子,他从小就上私塾。你觉得我比他读书差吗?没有,但是,我就没法去私塾。大哥,爹已经很偏心了,你难道还看不出来吗?”李二牛有些悲伤地说道。
“我知道,可是作为人子的,我们又能怎么样呢?”说到这里的时候,李大牛的眼睛里满是沧桑与感慨。
却不说,李大牛和李二牛这兄弟两个人的谈论。
夜星正走在了去往镇子上的路程。刚开始的时候,夜氏是不想儿子去镇子上的。毕竟,儿子刚恢复过来不久,而且为人正在发生转变。毕竟,这几天,儿子表现地特别地好,又积极、又关爱她。而且也不出去吃喝嫖赌了,可以说让夜氏的心情发生了很多,她觉得自己简直每天都很开心。
但是,现在,儿子又要去镇子上了。那么,他是不是又会变坏呢?又会跟那群偷ji摸狗之辈混在一起呢?想到这里,夜氏的手都要抖了,她觉得自己的心都在颤。
夜月走过来,发现了夜氏的变化,她拉住了夜氏的手,安抚着夜氏。
“娘,你放心吧,儿子不会变坏的,而且,以后儿子还会照顾娘你,让你安享晚年的。”夜星笑着道。
夜氏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流泪。
夜星没有上去安慰她,只是笑着道:“儿子是男人,男人长大了,总要尽量做出一番事业来。毕竟,我以后还要娶妻生子,如果连点养孩子的钱都没有,又该如何是好呢?”
夜氏擦了擦自己眼角的泪水,神情看起来,有些迷茫。看到夜氏的表情有些松动了。夜星马上又加了一把劲。“而且,娘,我已经是个大人了,同年龄的小子们这个岁数都已经会娶妻生子了。我总不能一辈子待在家里,哪里都不去吧?”
夜氏点了点头,同意了。然后又从口袋里摸出了20文铜钱,塞进了夜星的怀里。夜星本来不想要拿着的。但是,夜氏一定要让他拿着。
“正如你所说的,你已经是个大人了,总不能出去口袋里空空的吧,就拿着吧。只要你出去不跟那些人混在一起,娘也就高兴了,死了也放心了。”夜氏说道。
夜氏慈爱地看着夜星,看着这样慈爱的眼光。夜星的心里觉得还是很烫帖了。他的上辈子,半生孤单、孤苦,后半生虽然还可以,却从没有人对他露出那么慈爱的眼神。从这一刻开始,夜星有些把夜氏当娘看了。
“好吧,娘,那我拿着了。你放心,儿子会好好做人的。”夜星说着,把铜钱放在了口袋里,然后手放在了口袋里,朝着夜氏和夜月挥了挥手。他转过身,朝着远处走去。
“几天不见,弟弟帅了不少了?”夜月微笑地看着夜星的身影道。
“是啊,这儿子终于开始长大了,也该是时候娶了娘子或者夫郎了?”夜氏看着儿子的身影,露出了满足的微笑。
穿着一件黑色的外套,一条黑色的裤子,里面是一件米色的毛衣。这是夜氏给他新做的衣服。夜星穿着很合身,觉得很是舒服。当然,这也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有人给他做衣服。
想到夜氏拿出衣服来的时候,嘟囔的话“儿啊,等你讨了媳妇或夫郎之后,那么,就有人给你做衣服了,我就可以不用给你做了。”说这话的时候,夜氏的脸上满是慈爱的笑容。
走到村口的时候,有一个瘦小的汉子正赶着一辆牛车等在了村口。看到别人的时候,汉子会招呼几句:“哎,搭牛车吗?一文钱去一趟啊。”村子里不少的人,如果手里拿着一些东西,那么就会高兴坐牛车。当看到夜星的时候,汉子的脸上露出了嫌弃的表情,撇了撇嘴,没有说话,也没有招呼。
夜星倒也没有生气,在原主的印象里,有很多次,他搭了牛车,都没有付钱,还差点跟汉子吵了起来。汉子看到了他,明显的嫌弃,也不能怪别人。
汉子名叫齐明。家里的条件也不怎么好,有一个瞎眼的老母亲。然后,他一个人和瞎眼的老母亲在一起生活。虽然老母亲眼睛瞎了,不能再做事情了。但是,齐明确对老母亲很好,可以说是村子里有名的孝子。齐明之所以到现在还没有成亲,就是没人愿意供养一个瞎眼的、身体不好的老人。毕竟,老人的身体不好,每个月也要花上不少的银钱看病,养病。买这辆牛车的钱,还是他从亲友、朋友那里借来的。
齐明用一种难看的神色看着夜星,有些苦涩地想:“难道这个二流子、这个痞子又想要白做我的牛车不成。本来,看在他娘也是辛苦养大的孩子,我已经给过他很多次机会了。如果这次还是想要白坐牛车,那么我是不会跟他再客气的。打架就打架好了,难道我还会怕他不成?”
坐在牛车上的不少村民们瞄瞄齐明,接着看看夜星。他们都用一种看热闹的眼神看着齐明和夜星。对于夜星的德行,他们都是知道的。夜星乘霸王牛车的事情,他们也是看到过不少次的。
夜星瞥了瞥周围的人,然后就明白别人心里在想些什么。他撇了撇嘴,没打算顺着别人的想法走,让人家看一场热闹。
在齐明和众人的目光中,夜星懒洋洋地走过了牛车,顺便还打了一个哈欠。
众人变得目瞪口呆子,然后就有不可相信地声音发了出来。
“他不会是真的想要走到镇子上去吧?”
“谁知道,他的脑子是不是有问题的,居然走着去,那也有大约1个多小时的路程吧?”
“谁知道呢?这个小子,看他的样子,也不像是能连续走一个小子的人啊。”
“是啊,是啊,一个酒囊饭蛋而已,居然想要走那么多的路程,怎么可能啊,也许走到了半路,说不定就走不动了。”
“嗨,你们还别说,据说,夜二流子前不久还救了沈晓的两个孩子呢。这夜星说不定真的是改头换面了。前不久,不是好久没有去做偷ji摸狗的事情了吗?而且,还经常在做一种事情,好像是叫“跑步”什么的。”
“
我倒觉得狗改不了吃屎。夜二流子是不会改好的。”
这些议论,有的夜星听到了,有的没有听到。就算听到了,他也不大在意。毕竟人是自己活出来的。
☆、第30章
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夜星走得汗水直冒。而且路边的道路非常的崎岖,没有一块的水泥地,都是一片烂泥弄成的路。
“走的人多了,便也成了路。”大概是走的人多了,这些泥地便也成了一条路了。
路的旁边有很多的野花、野草,还有很高的大树。再远远望去就是一块块的田地,分成了一个个的“田”字型,或者是“井”字型。空气清新、宜人。田里种着的水稻,在风中随风摇曳着。没有了高楼林立的城市钢筋水泥的地方。这样的地方,看起来也别有一番的情致与感觉。
走到城门口的时候,夜星看到了一座比较古朴的城门。城门的城洞是圆形的,城门是用一块块大小不同的石头垒成的。有的时候,你简直不敢相信,古时候的人是怎么能把一块块不同的石头垒成了城墙的。城墙的两边放了两只石头的小狮子。小狮子威严地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
夜星仔细看着城墙上写着的三个大字。这是夜星走过来,第一次看到古时候的字。这三个字是繁体字,古代的汉字。但是,夜星仔细看还是认识的。这三个字叫“风华镇”,这个名字倒取得还挺不错的。夜星心里想着。
朝着城门,夜星走了过去。只见,镇子上比较简陋,比起前世的城镇简直不能比的。但是,风华镇还是有很不少的人。街道的两边,有很多的小摊贩摆着摊子或站或坐地叫卖着。
“快来看啊,好看又好吃的儒米团子,又香又濡,一文钱一个啊。”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甜甜的冰糖葫芦啊,2文钱一串。这位夫人,给这位小姐或者小少爷来上那么一串吧。保证吃了还想吃奥。”一个满头银丝的老婆婆,手里拿着一根很长的杆子。杆子上面cha着一串串红红的糖葫芦。糖葫芦一串大概有5个。看到这里的时候,夜星觉得嘴巴有些干涩了。
前世的时候,糖葫芦是很贵重的一种糖果。夜星没有尝过糖葫芦。这个时候的他,却有些嘴馋了。
“来一串糖葫芦。”夜星从口袋里摸出了两枚铜钱。这个时候的铜钱,里面是一个正方形的口子,拿在手里很是轻便。
夜星随手把两枚铜钱跑到了老婆婆的手里。
“哎,好嘞。”老婆婆应了一声道:“有没有看中哪串,我给你拿啊。”
“不必了,你给我选一串好了。”夜星随口应道。
老婆婆从顶上给他拿下了一床糖葫芦。糖葫芦外表是糖,里面是一个个红红的果子,看起来十分的喜人。
接过了老婆婆手里的糖葫芦。他便有些新奇地咬了一口放在了嘴里面。糖葫芦很甜,咬上一口的话,有一种酸酸甜甜的感觉。又甜又爽口,真是好吃地不行了。没有人知道的是,夜星是个美食控。他喜欢吃甜食,喜欢吃一切好吃的东西。可惜,前世生活在末世,人们忙着跟丧尸作斗争,根本就没有多少的美食可以让他品尝。可算有一些,也贵的离谱,他根本就舍不得不买来吃。
沿着一条条整齐的道路,道路的两旁的房子整齐地排列在那里。房子都是青砖红瓦的好房子。房子的屋檐上,有的还挂着一个大大的红色的灯笼,看起来特别的喜庆。
夜星随意地走着,随意地逛着,他的手里拿着一串红红的糖葫芦,但是整个人还是给人一种很是玉树临风的感觉。
其中,有不少的小姑娘和小妇人的目光都有意无意地朝着夜星撇了过去。
周围的人来人往,都穿着古色古香的衣服。妇人们基本上都盘着头发,cha着簪子。而男人们,则把头发高高地束了起来,就像是古时候侠客的打扮一样。
周围的人流很是嘈杂,人们的脸上有的喜气洋洋的,有的愁眉苦脸的。但是,大多数的时间都是比较喜气的。可见,这个朝代的管理还是很严谨的,人们的生活并没有像小说中的那么的苦。也或者是没有遇到什么天灾人祸,比如说地震、瘟疫什么的事情。当然,遇到这样的事情,就要看你的措施好不好,看你的命大不大了。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夜星看着周围的风景。他也成为了风景,被周围的人看。这个年轻人,身姿挺拔,气宇轩昂,给人一种英气勃勃的形象。当他无意间,眯缝着眼睛、懒洋洋地看向大姑娘、小媳妇的时候,那些大姑娘、小媳妇顿时有一种脸红、心怦怦跳的感觉。
“看追啊,有人抢劫啊。”突然,一个嘶哑的声音传了过来,带着一种明显的哭腔。夜星朝着前面看的时候,忽然发现,一个人影飞快地在人群中穿梭而过。
不及细想,夜星就如同子弹一样地整个人弹了出去。前面的小偷飞快地跑着,后面的夜星紧追不舍。等跑过了几条街之后,小偷渐渐地跑不动了。
“真他妈倒霉,哪里来的碰到的瘟神,跑得居然这么快。”小偷有些气愤地想着。眼看着就要被追上了,没有办法了,小偷只好把刚才偷到的一个小荷包随手扔在了地上。然后,在夜星一个愣神的时候,小偷如同一条游鱼一样,淹没在了人群中了。
夜星随手捡起了被小偷扔在地上的荷包,这是一个绣着青竹的荷包。绣花之人的手段还挺高明的,青竹在荷包上栩栩如生,青竹舒缓地伸展着枝条。
掂了掂荷包,大概里面有一些的钱财。
夜星没有打开荷包看,毕竟是别人的东西。他拿着荷包朝着追来的路走了回去。他走回去的时候,看到一个人抹着眼泪走了过来。
“是你。”
“是你。”
两个人一个照面,都惊呼了出声。你倒是怎么回事情?原来那个人是宋柳。
宋柳穿着一身有补丁的衣服,眼睛里有着泪水,这让平时刚毅的他有了些许的柔和之气。宋柳急得不得了,要知道,这荷包里的钱可是全家留着给他爹看病用的啊。
宋柳的父亲宋志从好几年前开始,人就不舒服,生病生得很是严重。本来,宋志有两个儿子,还有一个哥儿,这哥儿就是宋柳。宋志的三个孩子,都是勤快能干的人,一天也能挣上不少的铜板。可是,宋志的身体实在是太差了,不但不能工作了,还要长年累月地吃药,把一家子的人都给拖累了。宋志很想了结了自己,但是,他的三个孩子都是好孩子。都宁愿自己吃苦受罪地过日子,也不希望宋志就这么自暴自弃,不拿自己的身体当一回事。
这次,宋柳拿着三个人近段时间来挣得钱,就是想要买些粗粮,还有给宋志配点药。
谁想到走到了风华镇不久的时候,就遇到了小偷,如果钱没了,他爹就要受病魔的折腾,而没有买到粮食,那么一家人的日子可如何过下去呢?肯定要忍饥挨饿了。
想到这里的宋柳很是担心、也很恨自己,没有好好地保管好自己的荷包。
正当他以为钱再也找不回来的时候,一个人影就像风一样地窜了出去,去追那小偷了。宋柳的心里是有那么一丝丝的微弱的希望的。
但是,没有想到,这个给了他希望的人,居然是同村的二流子夜星。
想到夜星曾经用一双晶亮晶亮的眼神上下打量他的时候,他就没来由地一阵脸红。宋柳也觉得有些恼恨,想到夜星的动作像个耍流氓的人,心想:难怪都叫他二流子,真没错,就是个臭流氓。
“这钱包是你的?”看到是宋柳,夜星忍不住就想要逗逗他了,笑着道。
“这个钱包就是我的,你还给我。”宋柳有些着急了,急忙伸出双手想要去拿那个荷包。
夜星把荷包左放放,右放放,反正宋柳使了浑身的解数就是拿不到。
“你这个臭流氓。”宋柳不由地开口说道。但是,说着说着,眼睛里的眼泪就流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