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点了点头,猜到他底下要说什么。
“如果你不是阿倩的儿子,我会杀了你……幸好现在还来得及。你是聪明孩子,该知道怎么做,才对你,对他,对我们大家都最好吧?”
“当然……我知道。”我抬头,第次凝视着继父的双眼,缓缓回答,“在格雷小的时候,给他你们没时间给的温暖,让他顺利成长;在他快要长大的时候,为他让路,无论是哪方面……对么?”
继父在外面应该是个只手遮天,很人惧怕的大人物,可那瞬间,我分明看见他眼中的慌乱。
还不懂什么叫做藏锋的我,日后为这句话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退出门外,我去花园,格雷象往常样向我奔来,笑着扑入我怀中。
我摸着他的头发,微笑着给他讲了最后个童话故事,好象是关于人鱼和王子,但结局让我改成了喜剧。
在他颊边落下柔柔的吻,悼念我们彼此童年的结束。
二
那日之后,我便飞赴亚洲,白天上课,业余时间进入公司亚洲分部观摩学习。
所有人都知道我是大太子,也都知道我是没有继承权,不受重视的庶出——头幼兽落入狼群中的景况,可比拟我的当初。
自然是继父的故意安排。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他总算也对我有份爱犊之情,否则,大可每月划钱给我就好,不会给我个契机,让我有机会去经历天堂和地狱。
十二岁那年,我正式进入亚洲公司总部,从营销员做起,逐级上升,直到十八岁,成为亚洲公司第执行总裁。
其中的苦与泪,血与汗,不必说。
对格雷的牵念,被压在繁琐惊心,步步为营的商战背后,渐渐湮灭。
世界本就充满变化和无奈。活在今天,我没有闲暇想昨日。
同年,欧洲经济大幅下滑,市场萧条,危机四伏,家族最后无人可用,纸手谕急召我回去灭火。
我只是懒懒笑,今日装病,明日称忙,推三阻四就是不肯回去。
我已非善类。
家族中的老狐狸们终于松口,要正式列我入家族门墙,冠姓克劳尔。又暗示说,如果表现优异,还可以获得家族第二顺位继承权。
我怎会将这些看在眼里。
不过,这本就是我的目的,既达到,那便无话。
我微笑踏上专机。突然想到小格雷。
我的弟弟,他还好吗?
事实证明,不好的人是我自已。
格雷重新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尽管已有心理准备,仍是吃了惊。
这是个俊美宛如希腊神般的少年,再不复当年怯生生小猫的影子。碧绿的眼眸如宝石样璀璨,灯光下闪射着冰冷而高傲的光芒。
优雅,冷漠,气势十足。象太阳的存在样,即使在衣香鬓影,人影绰绰的大厅,仍是下就能定格住所有人的目光。
好派完美家族接班人的形象。稍嫌锋芒太过了些,不过那只是羽翼未丰,假以时日,成就必无可限量。
我微笑,为他轻轻鼓掌。
声音虽轻,已吸引来格雷冷冷瞥的目光。
他应该认出我了。因为那刻,那双绿眸里迅速布满的是酷寒敌意,凛烈战芒。
格雷,你必是已知道我要胁家族长老,换来入族以及第二顺位继承权的事了罢?威胁到你地位的人出现,难怪你会恨我如眼中刺。
童年情份犹若梦。果然只是场不容于现实之世的幻梦。
唇边挑起趣味的笑,我遥遥举杯,向我异父异母的弟弟。
弟弟,你还太小。
“醒醒……”
在办公室里被人喊醒,我惊觉抬头,窗外已是万家灯火,格雷俊美的容颜近在咫尺,绿眸冷冰冰地看不出任何表情。
坐进总裁室也有两周,最得意是看见格雷不得不服的眼神,最烦的也是看见这付虽美却永远冷漠对敌的脸色。
长叹了口气:“亲爱的弟弟,可是关怀哥哥,来送吃的给我?”
格雷不动声色,将手中的文件向我推来。我头痛地揉了揉前额,拜托,企业需要的是良好的沟通而非耍酷,你这样,算是对谁呢?说起来你才是正牌的太子,而我做牛做马只不过是为你的将来奠基。
索性向后悠然靠:“我饿了。”
“你要吃什么?”格雷眉间闪过丝不耐,拎起桌上的电话。
我按住他的手,笑得笃定:“不要外卖。”
“那要?”
“你下厨。”
格雷瞪着我,象是从来没见过。我笑吟吟与他对看,论到情势,他现在还强不过我。
…………
“我不吃石头。”我看了眼。
“……”
“也不喝泥汤。”再瞟眼,继续埋头工作。
“……”
“天,你这是什么?洗锅水?”第三次,我只尝了口,便全数喷了出来。
格雷终于忍耐不住,夺过碗扔,怒道:“爱吃不吃,你倒底想怎样?”
自若地拔开格雷因为激动而握成拳的双手,我拍拍格雷的脸颊,噗嗤笑:“瞧,这不是可爱了么?乖弟弟,难道没有人对你说过,就算生气,也比做僵尸好?”
格雷大概从没有见过这阵仗,脸上红阵白阵,不知如何是好。我趁他下厨时已做完公文,拿起外衣,笑着揽住格雷的肩:“走吧,陪我到外面叫些夜宵……你可得学着点手艺,以后加班时还得劳驾你呢。”
也许是惊呆了的缘故,格雷竟然反常地没有抗拒。
那天之后我跟格雷的关系改善了很,如果忽略格雷眼中不时闪而过的警觉,我们将就着也能算是兄友弟恭。
只想靠近人又不敢的小兽。我微笑着装作不注意,到了第二年夏天的时候,这只小兽已偶尔能主动对我露出笑脸了。
三
所有的变故就发生在这个夏天。
事情起源于个极小的开端。为了请教点事务,我去大学拜访位熟悉的管理学教授,在他家我碰到了位女子菲儿。
第眼见就有种莫名的亲切。菲儿有双与格雷近似的,美丽清澈的眼眸,见识颇为不凡,性子却温婉宜人,有如春水。我与她搭话时,她居然还会脸红。
我以前有过女人,但这是我第个爱上的。
爱得如痴如狂,以致破天荒地平生头回扔下堆积如山的文件翘班去约会——反正有格雷那小子在,他的实力已越来越强,几乎要追过我。说起这个,连我也不得不佩服格雷的学习之快,什么事只要做第遍,他立刻就能明白关节,并且举反三,领悟力强得吓人。
如果没碰到菲儿,也许我还会不服,会振作精神,与他较短长,可是,当有了菲儿之后——
终于明白什么叫做从此君王不早朝。
我决定结婚。思虑周详后,我将菲儿带回月度的家族例会。
每个人都吃惊地看着我,不敢相信他们面前笑得有些傻气的男人会是我。
“我反对。”格雷阴沉沉的声音从后方传来。
趁火打劫的人来了。我转身,笑得爽快:“弟弟,代理总裁的位置,本来就是你的,现在你也长大了,还请你收回。”
我听见所有人轻轻的吸气。含笑看向族中那几个老狐狸,果然在他们眼里看到丝安心。
“那你呢?”格雷还是不能信我。
我坦然道:“回亚洲,或者其它地方,你来决定。”
这是自我流放。谁都听得出来。
“不行。”格雷还是冷冷淡淡,口否决。他的眼神从我转向菲儿,渐渐炽热,“因为这女人,我要了。”
言既出,满座皆惊。
我看着格雷认真的表情,突然觉得个头大似两个。
我还是低估了这小子的破坏力。
会议不欢而散。吩咐司机送走菲儿,我揪住格雷的衣领,将他拖进房间,呯地关上了门。
“你搞什么飞机?要什么,直说好了。”
格雷唇边泛起丝笑意,绝美,却看得我心中发寒:“我就要她。她长得不错,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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