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首比王盾先出的院,她端着酒杯坐在台下,**发现了她。
她静静地看着我,我把眼光从她的脸上收回,投在别处。
“没想到,你唱的这么好”她在化妆室找到了我。
“谢谢”我对着镜子里的她冷冷地回了句。
大胡说,四首想回来唱歌,但被他婉拒了,我的表演很受欢迎,成了酒吧的新宠,而且她唱了那么久,很熟客也跟我样听腻了。
这行就是这样现实,甭管你唱的好,时间久了,也会被淘汰,这就是男人的心理,老婆再漂亮,天天看也就那么回事了。
我想,她应该也会讨厌我,因为我抢了她的饭碗,我成了她的后浪,钻了她生病的空子。
可是,她的语气很平静,眼神也很和善,她拉过把椅子坐在我的旁边,说:“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但是我还是想跟你说,这个工作没有你想的那么好,钱来的快,但付出的东西也很。”
“没有付出哪有收获?做什么不要付出呢?”我歪过头,皱着眉反问她。
“好吧,那祝你好运吧,我走了”她无奈地笑了笑把椅子还原到原来的地方,离开时她说:“我和他分了”
我从镜子里看着她的离去的背影突然觉得她有点可怜,放下卸妆棉,追了过去。
四首被我拽回化妆室指了指我的眼睛:“你先去洗脸吧,妆不卸干净会渗到皮肤里”
“嗯”我点了点头,抓起洗面奶进了卫生间。
出来的时候,四首正在包里找东西:“呼,忘记带烟了。”
我打开抽屉,扔了包给她,她看了看说:“你也抽这个牌子?”
我说:“拜你所赐”
“阿盾还不知道你在这里唱歌吧?”她吐了口烟,幽幽地看着我。
“我不知道,反正我没告诉他”抹了点眼霜用无名指的指腹轻轻地绕着眼眶轻轻按了按“他知道了又怎样,我根本不在乎。”
“我像你这个年纪的时候也喜欢口是心非”她对着镜子里的我笑了笑,脸色有些惨白。
“我说的是实话”我脱下演出服,嘴里咬着根皮筋,用手将头发挽起来。
“他很喜欢你,咳咳。。”四首从包里拿出几粒药塞进嘴里,仰着头硬吞了下去,表情有些痛苦。
“你们为什么分手?”我从饮水机里倒了杯温水给她。
“我要走了,回老家结婚去”她接过水杯,喝了口语气柔和。
“你要结婚了?”我惊讶地望着她“和谁?”
“和老家的男朋友,我俩谈了好年了”她风轻云淡地说道。
24.新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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