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然会给。”
似乎怕凌远反悔,那男人急切地关上了门,伸手就要来剥他的衣服。
潮湿的青苔霉味,极速旋转的吊顶风扇,迷乱斑驳的光线,对方肥肉堆积的脖颈间疯狂喷溅的血液。
他不知为何生出了那样大的力气,在危急时刻抓起灯台一下又一下地砸向了男人的脖颈,随后带着一身血迹,不顾一切地往外奔逃而去。
他多希望,逃出这个小房子,门外站着唐时芜。
可惜,什么都没有。
之后,他躲在垃圾车里离开了昌岱,流浪了两年,被靳家找了回去。
靳媛曾经孤注一掷地爱上了错误的人,事后幡然醒悟,感受到的便只剩无尽的恨意。他的存在也不再是爱的结晶,反而成了一个耻辱的伤疤。
靳谟更是对他嫌恶至极,在他看来,他和凌远一样都是趋炎附势的恶心臭虫。
可靳媛因为病痛而摘除了子宫,作为靳家独生女,她再无法孕育子嗣。靳谟虽心有余,却始终没能等来一个孩子。
最终,他们不得不找回了早就被抛弃的靳凌霄。
搬到屿晴时,他一开始就认出来了唐时芜,可她没认出他。
她依旧是聒噪地缠着他,想和他亲近,他却始终不冷不热,甚至对她有着隐秘的逃避之意。
她当年的那句玩笑话,给了他不该有的希望。
一个五岁的小女孩,可能在到家的那一刻,回去的路上,甚至是冲出门的那一刹那,就忘记了她曾经给予过一个人生的希望。
每当想起这段过往,他都会不自觉生出一点莫名其妙的委屈,可他不该,也不配责怪她。
至少她从来没有改变过,一直都是那样善良天真。
后来,靳家不知怎么找到了凌远。
靳凌霄这才知道,原来躲在遗鹊山的几年,凌远仍然干着他的老本行——吊富婆。
不论年纪身材样貌,只要有钱,他都能恬不知耻地哄着对方,献出身体,供人亵玩,进而从她们身上捞到一笔。
以为有着一副好皮囊,有身下那二两肉,就能成为用之不竭的筹码。
男人,都是恶心的东西。
做爱,更是世界上最恶心的事情。
他以为他能不一样。
靳谟曾经拍着他的肩笑道:“倒是歹竹出好笋了,你是个可造之材。”
可造之材?多可笑,明明只是把他当一条听话的走狗罢了。
他曾经或许还有过跳出泥潭的想法,但是事实证明,他做不到。就像陷入沼泽中的人,越是挣扎,反而越陷越深。
濒死的痛苦与恐惧,远甚于死亡。
天色彻底黑了下来,遗鹊山的轮廓再看不见,靳凌霄将那张背影照删掉,关了手机。
离开窗边之前,他下意识地转头看向了唐时芜房间的窗户。
她当年没认出他,想必是早就忘记了遗鹊山脚诊所里那个满身是伤的男孩了。
然而,这段一方遗忘,一方不知的真相其实是:
当年,唐时芜一双小短腿狂奔回家,想要找奶奶帮忙报警。可回去时,何梅欢正在打麻将,一群姐妹吵吵嚷嚷的,一直不给她说话的机会。
哥哥已经在那里呆了好几天,多等一会,应该来得及吧?
她这么想着。
然而带着警察去到诊所时,床铺上已经空空如也。
后来她再问起奶奶,她也是顾左右而言其他,眨眼道:“那个孩子应该是走了。”
奶奶给出了这个模糊的回答,在唐时芜眼里,就是哥哥不告而别,去了别的地方了。
虽然有些失望,但是只要他能够逃开坏爸爸,一切应该都会好起来吧。
唐时芜能够一直保持一片赤子之心,是因为她从来没有直面过生存的困境。
和睦的家庭,优渥的家境,以及身边取之不尽的爱意,这些像钻石牢牢地镶嵌在她的心上,使她无论遇到多少艰难险阻,都能保持的去爱的勇敢,散发出熠熠光辉。
对她来说,爱是百折不挠。
但对于靳凌霄而言,爱虚无缥缈,薄如蝉翼,便是一阵轻巧的风,也可以将所谓海枯石烂的爱意摧毁。
他不要爱,更不敢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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