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现场总有我路过作者:三言君
神——不想让这么看着自己的人失落吧。
“我记得有一次我和爷爷正在吃饭,有个阿姨过来借什么东西,看到我用左手……其实我爷爷从来没有说过不让我用左手吃饭写字之类的话,所以那是我第一次听到有人说用左手不好。”似乎现在还能感受到自己当时的诧异,方林檎表情有些苦闷,“那个阿姨和我爷爷说,不能让我习惯用左手,正常人都是用右手吃饭。”
“我当时吓了一跳,还以为自己不正常。却听我爷爷笑呵呵地说不碍事,我记得那个阿姨很诧异,还劝我爷爷说孩子小的时候不打回来以后就更难矫正了,我爷爷就只是笑,什么都没说。”
“那天我担惊受怕一整天,临睡觉前还揪着我爷爷的衣服说我不想挨打。”
说着说着回忆就越来越清晰,方林檎顺口说出从前的糗事,当着麦五的面难得有些脸颊泛红,轻咳一声,自己闷头笑了。
而麦五脑补了一下小小的方林檎吓得眼眶通红可怜巴巴的模样……
妈呀。
可爱。
稍微缓和了一下,方林檎继续说:“我爷爷当时和我说,因为和别人不一样,所以以后总会更辛苦一些。我当时也不太懂,就知道自己不会挨打,就把这件事忘脑后去了。”
“我被爸妈接回家之后,已经习惯用左手了,让我用右手就像是让那些习惯用右手的人去拿左手吃饭一样,筷子都握不住。我爸妈有心让我用右手,不过因为两人都忙,没人教我监督我,我也没放在心上。后来去上学,我才第一次觉得左手写字不自在。”
“当时班里就我一个左利手,写字的时候总有同学稀奇的围过来看,就像我看他们写字别扭,他们看我写字也奇怪,其实大家都没有什么恶意,”方林檎笑着摇摇头,“但是我小时候可能比较要强,当下就决定要让右手写字和左手一样好。”
“然后也不用挨打,我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他说完下意识看了眼垂在身侧尽量不去动的右手。
“别。”麦五忙抬手制止,“你真的不用给我展示一下你的左右手绝活。”
方林檎:“……”
作者有话要说:灵活的左右手真的可以做很多事。
比如解衬衫纽扣。
麦五:我一般不穿衬衫,微笑。
☆、第二十二章
“你哥没来我都吃不下去饭了。”姜庭一边干脆利落地把羊肉往麻辣锅里倒一边叹息,“长得帅人又好,我眼巴巴地赶过来,结果你告诉我你有嫂子了。”
“我也没想到……”比起吃了三盘肉的姜庭,有些心虚的徐南更像是吃不下饭的那个,“你来阳水镇这几天我肯定好好陪你玩!”
姜庭答应地爽快:“那我肯定要多呆几天。也幸好我机智,没看到你哥就扑上去说我是你弟给你找的男朋友……这家羊肉真嫩,你们阳水镇还有什么好吃的?”
“有家包子铺的包子不错,明早我带你去吃。”说要好好招待徐南自然就尽心尽力让姜庭满意,“也幸好明天周末。”
“你们所还挺忙啊。”把锅里最后一块羊肉捞出来,姜庭享受地吃进去,终于暂缓了吃饭进程,身体向后靠在椅背上和许久未见的朋友聊天。
相亲什么的他之前也没放在心上,虽然和麦五偶遇后的确有几分好感,但在知道麦五已经有对象后他就把这事抛到脑后去了。
姜庭更好奇徐南为什么会来这么小的一个地方实习。
而对于他的好奇徐南给出的答案却是理所当然:“我哥在这边我就过来了。反正去哪实习都是实习,我考警校的时候我家里就不同意,毕业之后在我哥身边我妈才能勉强放心。”
“那你哥……”姜庭小声问,“他为什么来阳水镇啊?”
“他啊……”徐南皱了下眉,“我其实也不是特别清楚,我哥他身体不太好,听说是之前在医院住院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前辈,家就住在阳水镇……用我哥的话说就是他对阳水镇有向往。”
有听没有懂的姜庭:“……那你哥一家也同意?”
“怎么可能?”想到那时候表哥一家鸡飞狗跳的场景,虽然不太好,但徐南还是笑出声,“不过过程不重要,结果就是表哥如愿以偿来阳水镇了。”
姜庭也没追问,而是了解地点头:“还脱单了。”
徐南:“……有一家私房菜味道不错,我明天中午请你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