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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仙作者:黑麦

人道。

然而他们都不知道,多年后《天元纪事》如是记载道——

军直入帝京,帝惶恐而不知所踪……

短兵相接,异象突生,雷鸣电闪,万木生花,而众皆安之若素……

婴啼,悲喜不一。

然,后尽以为震。

如红叶,如逍遥。

是为俊杰英豪,巾帼姝丽,可言可辩,亦柔亦刚,征沙场则战无不克,挥笔墨则凤采鸾章……

此则万世鬼才同出一刻,余者千万年不可再见。

得见于此,幸甚。

复有史家补录——如此实纪,后人多一笑置之,认其夸大其词。然此论则多为愚者所出,切不可以此为信,贻笑大方。

……

是年,君启大帝国不过建国五十余载便悄然落幕,乌颜朱迎来了成为亡国之君的日子,就再也未能在史书上占据半分笔墨。

期间秦瑾致仕,西厂无后继之人,最终被遣散。

是以曾经朝堂的三方势力,如今唯余罗、冯二家。

而越贵妃没了乌颜朱就失去了权力的来源,连带冯家已成强弩之末。罗家以势不可挡之姿把控朝堂,揭露先帝,不,前朝亡国之君的种种罪状。

待现前失踪的儿童遍体鳞伤回到家时,罗家家主罗启华登基已是众望所归。

天下重回汉人手中。

其后新帝如何改国号,奖功臣,又如何惩奸邪,赦天下,全且后话不提。

至于背后又曾有何人插手,何谓魔头,何谓半妖,就向来不是史家会关心的事了。

其余种种,不过当权者一面之辞罢。

……

时间回到现在。

望着远处几道身影渐行渐远最终消失不见,秦瑾勾唇笑笑,眼底不见一丝茫然,甚至脸上还罕见有了三分血色。

他当然知道,除了那几个人,方才这整座城几乎沉睡了过去。

那他又为何会这般清明?

怕是托了花九戚的福。

秦瑾倚在身后崭新的宫墙上,习惯性的以手背抵住下巴,蓦地感受到一阵刺痛。

不过几日血战,竟然长出了些许胡茬,倒是有些不习惯。

大概是了。

因着先前的交易,说不定花九戚除了给自己治伤的同时,也多少留下了那股力量。所以他算是被承认了吗?被那个世界。

秦瑾眯眯眼睛,被承认……难得他也会用这样的词,难不成这么一来连他脾气都好了不少。

有点意思。

秦瑾偏偏头,扫到身上还滴着血的飞鱼服,蹙了蹙眉。

真看不惯。

指甲扣动绣春刀上缀着的宝石,秦瑾踏出了一步,玄色的飞鱼服已经飞到半空,在几乎肉眼难见的刀光中又化作碎屑落下。

秦瑾就任由身后碎布纷扬,踏着不紧不慢的步子,手里只提了绣春刀,身上着的是染了血的里衣,叹了口气。

——到底他还是他。

秦瑾眼珠猩红,似是映上了衣衫上的血色,再未回头看过一眼。

他就这般舍弃了半生的功名利禄,回到原点,又毅然踏上另一条路。

而这之后又将会是什么。

是归途?是前路?

却是神仙也不一定能算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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