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回到车厢,乔治安娜说:“原来这只鹰叫格里芬。”
克莉丝:“你见过它?”
乔治安娜笑了:“我之前来尼日斐,远远看莉迪亚小姐放过一次鹰。她很勇敢。”
克莉丝:“……”
过誉了,她只是脑子里缺一根叫“害怕”的神经而已。
达西小姐很显然误解了她的这个停顿,又连忙说:“我觉得你也很厉害。”
克莉丝忍不住笑了:“我突然发现,你的确很喜欢动物,之前是因为安格斯(啊,就是我那匹小白马,),现在又是格里芬。所以你都不怕我了。”
被点破自己一直的想法,乔治安娜因为愧疚红了脸。
克莉丝安慰笑了笑,把话题揭过不提,转而说起格里芬来,刚刚还被提醒过的姑娘再次被转移了注意力。
作者有话要说:
克莉丝:伯爵先生,我要给你介绍一下我朋友,布沙尼神甫。
爱德蒙:……
格里芬:你变了,你在外面有别的鸟了!你还因为他给我戴帽子!你以前从来不给我戴鹰帽的!
垂耳兔:_(:3」∠)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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