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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之于我如鹿向林——泠萸(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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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走后,季灵霄欲言又止的看了高天宇半天才憋出一句:这些日子麻烦你了。

你刚才撵我出去打热水就是为了酝酿感谢词?然后呢?把医药费还给我,等你出院再请我吃顿饭,从此以后桥归桥,路归路,你继续当你的高冷法医,我继续陪冷哥打光棍儿?高天宇手里的水果刀转了个圈儿,抬眸似笑非笑的问季灵霄,信不信我用苹果抠个戒指,把咱俩的事儿当场定了?

季灵霄:

高天宇:你喜欢什么款式?

季灵霄僵硬的笑了下:不要开玩笑了。

好吧,不开玩笑了。你当前的任务是安心养病,其他事等你出院再说。高天宇削下一片果肉,递到他嘴边,笑微微的示意,说好的。

季灵霄越发僵硬,漂亮的眼睛被明明在笑却让人很有压力的青年强行占满,唇舌微动不自觉的吐出两个字:好的。

高天宇将果肉送进他嘴里,用指腹蹭了蹭他的唇角,带笑观察他的反应。

季灵霄机械地嚼着果肉,下意识的躲闪动作被对危险感知更敏锐的前意识制止了他不想再被按住强吻了,尤其是当着陌生病友的面。

高天宇很满意,但他表示满意的行为是,越发过分的捏了捏季灵霄的脸颊,又观察了下了他的反应,笑眯眯夸了一声:季叔叔好乖。

季灵霄僵硬的保持着被夸好乖的姿势,直到高天宇拿着果皮走开,他才缓缓吐出一口气来。

高天宇说的没错,他确实抵触与活人肢体接触,生活中和人相处需要更多个人距离。但高天宇又和普通的活人不一样,当高天宇接近他的时候,他不是排斥,而是coronarybloodflowvolume增加,心率过快,呼吸不稳,就像得了某种怪病了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这里必须加个注解:coronarybloodflowvolume的意思是心脏冠状动脉血液在单位时间内的流量。

季叔叔大概是第一个把心动解释的如此细致具体的人了,虽然心动本身应该是朦胧美好浪漫的,不需要细致具体。

第5章叔叔看我

有人生来聪明,人生因此顺遂;有人生来乐观,人生因此多彩;还有人生来便与这个世界隔着一层隔膜,他们被那层无形存在的隔膜蒙住了眼睛,掩住了耳朵,浑然不觉的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和那些开心会笑、难过会哭、有不满便大声说出来的孩子相比,他们就像沉默麻木的异类一样。

即使在将来的某一天有幸挣脱出来,异类的标识也很难立即抹除。他们可能不被老师期望,可能不被同学接纳,也可能连最亲近的家人也无法将他们当做普通孩子看待,甚至在很早之前就被家人放弃了。

在意识到挣脱了那层隔膜反而要遭受更多不理解和排斥后,有人静静的退回了原地,变成了用孤单换取安宁的孤鹿。

季灵霄已经住院三周了,除去高天宇之外,再无亲戚朋友来探望过。但这也怪不得别人,窦嘉和刘重都给他打过电话,有意过来看望,是他不说在哪家医院,只道恢复的很好,再有几天就可以回去上班了。

和季灵霄同一间病房的老大爷则截然相反,每天都有亲戚朋友过来探病,儿女倒着班陪床,就这样大爷还嫌无聊,拉着来探病的老伙伴陪他下棋解闷儿,不杀够三盘不放人家走。

季灵霄清净惯了,有些受不住这样的热闹,每每输完液就带着书本笔电出去躲清静,住院部最僻静的那处小凉亭都快被他个人承包了。

花树环绕,曲径通幽,偶有路人驻足打量,只觉亭下专注书写的俊美男人赏心悦目的像道景儿,连同旋上钢笔拿起手机翻看的模样都儒雅的不得了。

然而这道赏心悦目+温文儒雅的小亭一景还兼当着某高校的特聘导师,此刻正在学生群里扮演魔鬼。

读研还被催作业的学生在群里哀嚎:教授,您不是生病住院了吗?带病催作业是要闹哪样啊?

季灵霄总共带了四个研究生,除去哀嚎的那位,另外三人也被炸了出来,他们分别用黑人问号JPG,狂汗无语JPG,加长省略号,表达了自身难以言喻的心情。

季灵霄也很纳闷,导师生病和学生做作业有冲突吗?而且他只催了迟交作业的小贾,另外三个凑什么热闹?

看着季教授沉默半晌后发来的问号(他只发了一个问号),小贾同学心情复杂的回复:我会好好写作业的,您安心养病吧,祝您早日康复。

狂汗同学:早日康复。

问号同学:早日康复。

省略号同学破坏了队形:教授,您在哪家医院?我去看您。

季灵霄客气的回复:不用了,谢谢。

省略号同学回归队形:好吧,祝您早日康复。

季灵霄退出群聊之后发现好友栏里有个陌生的ID名叔叔看我

头像也是陌生的,是一个捧着心的卡通小人儿,模样滑稽逗趣。

季灵霄刚点进对话栏,叔叔看我就发来了信息:晚饭想吃什么?

不待季灵霄回复,对方紧跟着发来了第二条:算了,你只会说都可以,还是我定吧。

季灵霄还没想好如何回复,第三条又到了,这条是语音,青年用小迷妹见到爱豆的口吻呼喊:叔叔看我,看我看我看我!

季灵霄怕再不回他一声他就要打电话来喊了,忙回了信息:在看。

高天宇鼓捣了一阵,发过去一张真人捧心图,不过惯于撸铁的手指圈出的心型不太标准,看起来像在胸前比了个馒头。

被同事戏称冷面大仵作的季灵霄看着那个馒头心笑了半天,他自己也搞不懂这有什么好笑的,好像一牵扯到高天宇,他就特别容易笑出来。

一只活泼如青年的小雀鸟落在枝头,啾啾喳喳的叫了几声。季灵霄循声看去过,小雀鸟又飞走了,只剩下它驻足过的碧桃枝在风里轻轻摇晃。

季灵霄看着看着便失了神,寻思起了这段日子发生的事。

刚开始他是真的搞不懂高天宇为什么那么热衷于请他去家里做客,但他毕竟都这个年纪了,又做着最需要缜密细心的工作,再大意又能大意到哪里去?

在高天宇把家门钥匙交给他的时候,他就该拒绝的,为什么没有拒绝呢?

高天宇才二十五岁,性情也谈不上稳重,他年轻、率性、喜欢尝试新鲜事物,富有挑战精神。季灵霄不认为这样的年轻人会为某个人或者某件事物驻留太久,或者说,他觉得年轻人对他的好感与热情只是一时兴起。

季灵霄自认刻板无趣,没有让年轻人长久驻留的资本,更拿不出飞蛾扑火的勇气。和热烈的爱情相比,他这样的年纪,这样的性情,更适合一个人平平静静过生活。

季灵霄想着不由笑了笑,这次却是一个带有自嘲意味的苦笑:平平静静吗?该是孤孤单单才对吧?可谁叫你没有勇气?没勇气的人只配孤孤单单过生活。

飞走的小雀鸟又扑棱棱的飞了回来,在两株碧桃树间飞来荡去,也不知是在找虫吃还是在玩耍。

季灵霄盯着那小东西看了一会儿,忽然觉得自己很无聊,收回视线,唤醒了待机的笔电。把年轻人长久留在身边的资本他是没有,还是尽己所能助年轻人成才吧。

季灵霄专心起来会进入一种忘我状态,待到天光微黯,电脑弹出电量不足的提醒,来送晚饭照例扑了个空的高天宇已经带着外套找来了。

季灵霄被他念叨怕了,赶在他开口之前说:我才出来没多久。

没多久就把电脑耗没电了?高天宇给他披上外套,顺势捏住他微微扬起的下颏,笑着揶揄,诚实的季叔叔居然学会撒谎了,真让人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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