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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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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方法是集体创作,不拘题材长短,自由发挥,等各人交了卷,再提出讨论,加以修改,等定稿后,汇辑成书,题名吕氏春秋,算是他的著作。为了宣传,他又摆了个噱头,把他的“大作”在咸阳闹市陈列出来,并“悬千金其上”说是“有能增损一字者”就能获得这笔巨额的奖赏。世上哪有不能增损一字的文章?

但是,尽管来看这部书的人很多,却始终没有人敢生妄想去发那笔横财。因为畏惧他的权势,究不知他的悬赏是真是假,怕挑了他的眼,千金未得,一命呜呼!“三代以下唯恐不好名”富贵而好名,必于社会有益,吕不韦就是如此!他编的这部吕氏春秋,虽归入“杂家”但为周秦诸子中的杰作,它的学术价值,至今不减。全书分为“八览、六论、十二纪”每览分八篇,每论分六篇,每纪分五篇,总计一百六十篇,流传至今,只不过第一览缺一篇——秦始皇焚书坑儒,何以吕氏春秋没有烧掉,是个很有趣的谜。有人说“焚书”的献议者李斯,原为吕不韦的门客,感念旧主,所以独存其书。战国诸子百家之语,在吕氏春秋中保存得不少,而此一端,就可想见此书的价值。

吕氏春秋的内容很驳杂,大至治国,小至养生,无所不有,大致是一本谈“治道”的著作,多用故事作寓言,庄谐并作,简洁生动,是第一流的“专栏”

如当务一篇,开宗明义就说:颠倒黑白的雄辩,不近人情的正直,莫明其妙的勇气,只重形式的法律,好比心无定见的人骑了一匹千里马,疯狂的人手里拿一把宝剑“大乱天下者,必此四者也”!以下用四个故事作“此署”的例证,第一个是“盗亦有道”的典故。第二个是“其父攘羊,其子证之”的故事。第三个例证谈愚勇,最有趣:

齐国有两个出名勇敢的人,一个住东城,一个住西城,有一天无意间相遇,其中之一提议:“一起喝两杯吧?”另一个无可无不可,便弄了酒来喝。

寡酒乏味,有一个就说:“弄点肉来吃吃吧?”

“你身上是肉,我身上也是肉,何必还要另外去买?”

“这话不错!”

于是只弄了些蘸肉的酱醋来,两人各自抽刀,你割我身上的肉吃,我割你身上的肉吃,一直到死。

在这段原文只七十多字的冷隽的寓言中,很深刻地表达了“勇若此,不着无勇”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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