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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总对我有想法[快穿]——河墨(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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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林绪,黎越宵眼底什么闪过,林绪没看懂他那么复杂的眼神。

是很久没一起吃了。林绪看着两人,你们又旧情复燃了?

明明他语气不冷,表情也不是如常的冷峻,只是平常一问,两人却像被人撞破丑事般

如此不同往常表现,黎越宵只以为他如此一问,是特意讽刺,或者说,是嫉妒?

毕竟于绍承的存在,于林绪,是那样特别。

于绍承不知如何回答原主前夫这个尴尬问题,遂低头沉默,而黎越宵,到是一点也不介意回答这个问题:是啊,林总没想到吧。作为男主,他颜值外形自然是及优秀的,英俊至极的面上自信非常,是格外令人心动的魅力,自信的底气,来自他出色非常的经商能力。

在林绪面前,在没有以前的弱气,心惊胆战,深怕林绪因为于绍承,对黎家出手。

他现在已不惧林家,不惧林绪,几年时间,他刻苦经营,忙起来小情人都能忘了几个月才记起,才让黎氏企业成长为参天大树,已经不是以前的风雨飘摇,别人轻轻一击就能破产。

就算林绪要对付黎氏,他也不是毫无还手之力。

黎越宵自认为,现在已经不必向林绪示弱来麻痹对方。

黎总心胸真开阔。林绪轻笑一声,让黎越宵脸色一变,这就不关林总的事了。

说完就错身离开,对一旁默不作声的于绍承不管不顾。

林绪虽然只说了一句话,但于绍承和黎越宵,都能凭这句话脑补良多。

见人就那样走了?

于绍承一呆,在他呆怔间,林绪进了包厢享用美食,里面还坐着集美貌气质才华一身的小情人傅哲羽。

于绍承反应过来,周围只剩他一人,他跺了跺脚,真特么想用四十一码大脚,把高端大气上档次无缝地板给跺碎。

这娘的跺了跺脚,还是他向小白花受学的,那小白花不知道怎么做的那么自然,他做了只觉整个地板都跟着震了震,明明他也挺瘦啊。

作者有话要说:这文没有固定的受,不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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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么哒

第9292章

林氏集团一直计划着把总公司般至都城,也就是京城,那样公司发展空间更大,林绪也没有一直留在S市看戏的意思。

忙碌一段时间后,林家集团总公司搬到京城,林绪这个总裁加董事长,林氏集团股份最多的人,自然不会留在S市。

离开了S市,傅哲羽这个小情人就隔的远了,不过明星拍戏,东奔西跑,似乎哪里都一样。

对于林绪包养小情人的事,123不惊讶,他早就看透了似乎多情,实则本质冷情的宿主。

稍微有点感觉就能来一段,该走的时候照样走,下个世界就差不多忘了上个世界的事了。

想到这里,123徒然想起一件事,宿主好像好久没储存任务世界的记忆了啊,现在却没事一样。

呵呵,假模假样搞个记忆储存器,用了两次就没用了。

没有记忆储存器,现在的宿主还不是照样没心没肺,活得潇洒,玩得那么嗨,还无师自通的学会包养小情人了。

真是天生的任务者,适合吃这行饭。

【宿主,你小情人马上要拍戏去了,远水解不了近渴,要不我在给你物色一个。】

123非但没劝林绪洁身自好,反而帮忙物色美人:【以我的能力,在人物数据库里筛选美人,分分钟选出几百个美男子给你享用,或者美女也可以,好不容易身心都边变为男人,放纵一下也没什么滴,放纵无数下也行,嘿嘿~】123不知道想到什么,猥琐的嘿嘿一笑。

又说:【话说宿主你已经彻底弯了吧?】

弯没彻底弯林绪不知道,只知道他要是想石更,随时都能起来,火气足的很,这个世界首先考虑包养男人,只是因为男人更经得起折腾而已,做这事就应该激情四射,双方匹敌才和谐。

他以前知道123节操不高,没想到已经到了没节操的程度,自己没节操就罢了,居然打算把他往沟里带,几百个美男,这是想要害死他呀。

【我看你是太闲了。】林绪是男人,不可能过着和尚般的生活,偶尔火气上来,有条件当然不会苦逼的硬憋着。

但这不代表他就是吊长脑袋里的人啊。

林绪丝毫不觉得自己包养个小情人去去火有什么不对,从123口中出来,却是他不干那事过不下去似的。

【还好你没jj。】

这句话戳中了123脆弱神经:【没jj怎么了!吃你家大米了!用你家jj了!!】

刚才还怒火冲天,没毛也炸毛样子,下一刻就委屈巴巴的哭唧唧:【宿主你生在福中不知福,我想给你挑美人你还不乐意,要是我能享受,肯定天天夜驭数美,你有机会竟然不惜福!】

有一个想发情,却没有工具的系统,林绪叹气,有点幸灾乐祸怎么办。

临行前,一向寡言少语,贴身助理做的称职称责的傅哲羽对他说:我要走了。

昨晚不是说过吗?

知道了。林绪以为傅哲羽忘记昨晚说过,才又说一遍。

傅哲羽也到京城来了,因为他接了一部大制作的古装戏,影城就在京城,在影城里拍完一部分后,还要去实地取景拍摄,所以他要离开一段时间。

网上关于他的黑料已经洗白,并且人气还更上一层楼。

傅哲羽想说到时候联系,但看他漫不经心的态度,想到签的合同,张了张嘴,没说出口。

小情人走了,林绪业余生活没了,除了上班花心思稳定林氏集团在京城的位置,就是雷打不动的修炼。

偶尔会参加一些晚宴,就算林家初来京城,京城上流社会也不会轻视,因为林家比京城好些富流之家还强,所做生意更是差不多行行都有,即使有人看不起,也不会表现出来。

今天就有一个宴会,林绪没想到会在宴会上遇见黎越宵,轮廓深邃,英俊无比的男人,旁边是一个高挑纤瘦的青年,和于绍承有几相像,应该是主角受

黎越宵在人群中看见他,端着红酒,直接走了过来。

林总,好久不见。黎越宵嘴角牵起一抹笑意,略微僵硬,给人一种皮笑肉不笑的感觉。

打个招呼,两人似没有仇怨的说了会儿话,老乡见老乡,不说两眼泪汪汪,起码没斗起来。

主角受是属于漂亮乖巧型,那双眼睛澄澈清亮,在黎越宵旁边乖乖听两人讲话,像风中百合,柔弱而美丽。

林绪目光错过黎越宵,顺带看了主角受一眼,主角受无疑是特别的,漂亮干净,特别是那双眼睛,单纯如初生小鹿,惹人注目。

和被穿越前的于绍承,风格完全不同,相似的只是相貌罢了。

黎越宵一个无意一动,挡住林绪视线。

林绪和他同款皮笑肉不笑:放心,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黎越宵一瞬间神色不好,难不成他这小情人若是符合林绪胃口,林绪还想来个霸道强取不成。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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