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己记不清自己说了什么,但也不知道是哪一句话触动了他,他终于开口跟他说了一句话。
喝醉酒后的他听到他开口了,十分激动,当即单方面认了这个朋友。
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自己逞了一次英雄救了他,他就把他给赖上了。
他敢肯定,以他那点三脚猫功夫,肯定是英雄救美的,反倒是荀祐,是个跆拳道冠军呢,怎么想这件事情都不可能是他做的。
但是那个时候他也实在是太年轻了一点,居然真信了他说的他救了他这个事儿,然后顺带跟这个帅哥谈了恋爱。
但是荀祐帅归帅,但是人实在是太老实了一点,他可不想欺负老实人,所以谈了没几天,他就友好的跟人家说拜拜了。
但是,荀祐也不知道是不是一根筋,非认准了他,从海城一直追到了郦城。
他在W俱乐部当经纪人,荀祐则在不远处开了一家跆拳道馆。
按理说,没有他分不掉的男朋友,但是荀祐是一根筋,追到郦城来不说,还非认定了他。
按他的话说:“只要我没有同意分手,那我们就没有分手。”
秦舒朗:“……”
他只想谈一个不用负责任的恋爱啊,怎么遇到这尊神了呢?
按理来说,他可以不用管的。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又不是小孩子,分手还要搞个仪式,互相断了联系之后,自然而然就断了。
但是他显然想的太简单了,荀祐这个人老实归老实,再怎么说也是跆拳道冠军。
只要他身边出现一个可疑对象,他就默不作声的出现,然后把人吓走。
秦舒朗很无解,跟他摊牌道:“你知道我这个人,是不可能把感情当真的,所以你又何必要为难自己呢?”
荀祐回他:“我认准就行。”
也就是说,不管他是什么态度,荀祐是不可能放手的。
所谓烈女怕缠郎,Omega也怕遇到这样坚持不懈的Alpha啊。
所以啊,都怪他。
好好的招惹什么老实人啊。
本来,他打定主意让荀祐死心离开的,他的这个个性,不值得一个人这么死心塌地的对他,他这一辈子,潇洒快活的过就够了。
一直到有一天,他从俱乐部出来,遇到了一位老熟人。
他没想到他也会在郦城,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以为自己早就忘了他了,但是他发现不是。
只听到了他的声音,便认出了他。
他还跟以前一样,喜欢穿着白衬衫,喜欢喝红枣味的酸奶,看上去再正经不过的一个少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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