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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收回情绪后回到正题,“乔乔是个好女孩。”

“如果你要玩玩,别找她。”

“宁锦苏,你怎么知道我是玩玩而已。”

他反问,不再是那种漫不经心的态度,语气中却带着不常有的认真在里面。

“她上个月才转来的侨中,你跟她才认识多久?你跟我说不是玩玩,我能相信你吗。”宁锦苏轻笑了一声,瞪着他。

“你别忘了,我也在华中读过一年。”他的嗓音带着点低沉,道出这样一句话。

“什么?”她没反应过来他这句话的意思。

他抬头望她,那双眼睛,黑得不像话。

闻时风嘴唇弯起,大脑放空,回忆着,“我那时候就知道她了。”

“华中流传着一句话:江元修和乔欢凉,华中的一对金童玉女,天造地设。”

这句话,他至今一字不漏地记在心里,从未忘记。

因为字字诛心。

“我第一次见她,是她在给刚打完篮球的江元修送水。”

闻时风至今都还记得那个画面,她穿着华中的校服,留着及腰的长发,身材修长,肤色白皙,未施粉黛,就这样出现在篮球场上。

那时候他还没有心动,只是纯粹的觉得这个女生长得还挺好看。

场上的男生们开始风骚走位,青春期的懵懂,只为吸引她的目光。

乔欢凉这三个字,当时是多少初中少男的心事。

他看见她纤细的手指握着一瓶水,在众多男生的羡慕的目光下把水递给了坐在场边休息的江元修。

然后坐在了江元修的旁边,低头小声的跟他说着什么,偶尔露出嘴边那浅浅的梨涡,明眸皓齿,美丽迷人。

他本来不认识她的,是当时跟他一起打篮球的同班同学在旁边跟他介绍,说这是他女神,初中部的乔欢凉。

还一直说她长得非常好看,学习成绩又好,脾气也好,总之什么都好。

他不以为意,觉得这样的女生多得去了,不明白怎么这么多的男生偏偏就喜欢她。

直到有一天,他才知道,为什么她会有这种魅力能吸引到这么多男生。

闻时风是初二那年才转来侨中的。

一天晚上,晚自习的时候闻时风因为做奥数题忘了时间,很晚才回家。

不巧的是刚走出校门没多久,碰上了几个混混,把他堵在了附近的一条小巷里。

五六个社会青年,身上还有纹身,长着一副不好惹的样子。

“小弟弟,哥哥几个最近没钱花,知道你们华中一向是有钱人的孩子。看你这长相,估计家境也挺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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