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他真是一句话也不想跟阮意说,但迫于一个屋檐下,总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秦笙也只好忍着说,有事找你哥,他不在就算了。
秦笙说着就要往外走,阮意本想找茬的,谁知不经意看到了秦笙的手腕。
等一下。他直接挡住了秦笙的去路,没等秦笙不耐烦的看向他,就强硬的扯过少年的手腕。
阮意气的眼睛都瞪圆了,他大声说,好啊秦笙,我们家好吃好喝的养你供你上学,你竟然偷我哥的东西!
什么?秦笙愣了一下,不过他很快明白了阮意的意思,对方是怀疑自己偷了阮蛰的表。
秦笙强硬的把手腕抽了出来,背在身后,你看错了,这是我的。
你的?阮意嘲笑的看着他,你哪有钱买绿水鬼?说谎也得有个底线好吧!
绿什么?
秦笙一脸懵。
他也是后来才知道,那是这块表的另一个名字。
阮意看着他这样子,一副幸灾乐祸的表情,以为秦笙是不知道自己闯了什么祸,于是一边把手机掏了出来报警,一边说道,没想到我们家出了个家贼,这次谁也救不了你,等着坐牢吧!我看你还怎么考大学,哈哈哈。
这话一出,少年的脸色就变了。
秦笙成绩好,阮意一直嫉妒他,平时在学校各种刁难秦笙不让他学习,可少年还是次次年级第一。
阮意气死了,开始在学校组织校园暴力他。
各种流言蜚语满天飞,其中传的最多的,就是秦笙的妈妈是小三。
秦笙跟他打过架,也吵过架,可最终的结果都是无条件挨骂。
阮父不管阮意说什么,都觉得是对的,而且他似乎也不是很想养秦笙。
没错,他一点都不想养。初恋和别的男人生的孩子,心里自然有怨恨和不爽,就算当初是和平分手,也有种被绿的感觉。
秦笙早就该想到,他母亲临终那会儿,阮父说的话,不过是走个过场。
风气一旦定了,秦笙也就认命了。本想着忍到高考结束,考上了大学他就能彻底离开这个家。
可是如今阮意要妨碍他考大学,这么多年的委屈一下烧起来,秦笙当时就火了。
他一把夺过阮意的手机在墙角摔了个粉碎!
我没偷东西!这是你哥送给我的!秦笙说。
阮意什么时候受过这种委屈,他看着地上被摔的粉碎的手机,气的脸色通红。
我哥怎么会送给你,你这个小三生的野种,还敢摔我手机,我他妈弄死你!阮意说着就劈头盖脸的打了过来。
两人很快扭打在一起,动静太大惊动了楼下的保姆。
秦笙也气急了,抡起拳头就砸在了阮意的腹部。
一下比一下狠!
阮意吃了第一拳后,脸色就不太对劲,可秦笙没注意,接着就是第二拳。
等保姆从楼下跑上来的时候,阮意先是踉跄了一下,紧接着捂住腹部,哇的一声吐了一口血,然后仰面倒在了地毯上。
秦笙瞬间愣住了。
保姆的叫喊声刺痛了耳膜。
秦笙终于意识到哪里不对劲了,他僵硬的站在原地,看着阮意痛苦的蜷缩成一团,最后无力的闭上了眼睛。
阮父经常说阮意身体不好,可秦笙却从不知道他有什么病。
原来阮意是个单肾儿。
怪不得全家都很宠着他,无论他说什么做什么,哪怕是再无理的要求,包括阮蛰在内,都随他。
所以当初阮意说让秦笙陪他上高一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出来反对。
他身体不好,阮母走之前,特地嘱咐阮父和阮蛰,一定要好好对待他。这就造成了阮父纵容溺爱,阮蛰视若无睹,以及秦笙那段被校园霸凌的少年时光。
阮意被送去了医院,秦笙永远记得阮父看自己的眼神。
好像恨不得掐死他。
至于阮蛰他没有骂秦笙,可是在听说阮意出事的时候,脸色也是百年难遇的难看。
毕竟是亲弟弟,秦笙也理解他,所以从那之后,秦笙再也不反抗了。
能躲就躲,就算阮意欺负他,他也只能受着。
不是怕这傻逼死,而是秦笙不想阮意耽误自己。
高考是他唯一的出路,只要上了大学,一切就都结束了。
秦笙也是那个时候才明白一个道理,在这种家庭,锋芒毕露只会带来无边无尽的灾难。
还不如做个弱小又委曲求全的人。
最起码日子可以好过些。
秦笙要的不多,但他要的,阮蛰给不了。
作者有话要说:阮蛰:冒昧问一句,评论区说我直球,直球是什么意思?【逼王的疑惑】
阮蛰:还有,闷骚又是什么意思?
秦笙:
第128章秦笙阮蛰(三)
阮意因为阮蛰给秦笙转学的事炸了锅,哭着喊着要阮父把秦笙转回来。
但介于上次秦笙把阮意打住院了,阮父倒觉得给秦笙转学是个正确的决定,正好他还住校,平时不用回来,眼不见心不烦。
一转眼,秦笙跟阮蛰同居已经快一个月了。
秦笙开门进去的时候,阮蛰正在厨房做饭。
秦笙把钥匙放在玄关处,换了拖鞋走过去。
厨房里氤氲着水汽,锅子里不知道在煮着什么,蒸汽把锅盖顶了起来。
阮蛰围着围裙在案板上切土豆丝,他的刀工已经进步了很多,再也不是最一开始秦笙说想吃土豆丝结果端上来一盘土豆条的人了。
秦笙倚着门看了他一会儿,心绪难平。
他从来没想过阮蛰这样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业界精英,或者说一个从不会照顾人的富二代,竟然为了自己能吃的好一点,去学习做饭。
他们俩没有请保姆,阮蛰以前有一个阿姨,每周过来两次打扫卫生,但秦笙来了后就辞退了。
因为关系特殊,避免人多嘴杂,而且他们俩在家里总是腻歪在一起,阿姨过来也不方便,阮蛰就亲力亲为了。
阮蛰对他挺好的。
但是秦笙到今天都不知道阮蛰对自己是个什么想法。
喜欢么?好像也不尽然,感觉比起喜欢,阮蛰更喜欢和他上|床。
阮蛰几乎每天都要弄他一次,有时候很快,二十分钟就能结束,但有时候则会通宵达旦。秦笙身上的吻痕永远都是新叠旧,好在都在锁骨下,也就随他去了。
喜欢。
自生日那天后,秦笙就没有问过他喜不喜欢这个问题,因为秦笙无所谓。
他只是想平静的等待高考,而和阮蛰在一起最大的好处就是,他可以帮自己过的更舒服一些。
比如转学,比如搬出来住,比如远离阮意那个绝世大傻逼虽然这些都是阮蛰主动并自愿的,但秦笙确实一定程度上,逃离了阮意。
有了第一步,逃离阮家就容易很多。
所以他对自己的定义很简单一个干净的床伴。
可能阮蛰就是喜欢他年纪小又乖巧,没有外边那些社会上的人那么多花花肠子吧。
注意到身后有人,阮蛰回头看了他一眼,平静的问,回来了。
永远是这么淡如水,阮蛰总是端着,不管干什么都放不下他身上那种居高临下的感觉,其实秦笙挺不喜欢他端着的,但这一切都可以归结为逢场作戏,秦笙并不要求他对自己敞开心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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