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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刑侦队——萧纯(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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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任杰对程斌勾了勾手指,程斌知道那是在学他,黑着脸向他走来,俞任杰说:你要的报告先不写了,我现在要出去一次,去下m记。

程斌板着脸,忍耐到了极限,字眼像是从喉咙里磨出来的:难得吃你一顿早饭,你还要回去店里算价钱么?

俞任杰反应了会儿,才意识到他还停留在早饭多少钱的问题上:谁问你要钱了,我是去m记查案子。

程斌又愣了一下,说:等我一下,和你一起去。

俞任杰说的m记不是警局门口这家,而是高速收费口附近那家。这天值班的收营员不是上次的那位陈小姐,店长倒还是原来那个。

俞任杰抬头搜索着墙上的菜单,确定与警局门口那家一致。m记是大型连锁快餐店,菜单为全市统一管理。得到这些信息后,他又确认了一遍:早上有牛肉汉堡卖么?

店长笑着说:我们的早餐里不含牛肉,但如果两位需要,我可以额外让厨房给你们做一份。

他这么说俞任杰反而觉得心里不踏实:平时如果有客人在早上提出要购买牛肉汉堡,你们会单独为他制作么?

店长的嘴角僵了僵,承认:不会,肉还没解冻呢。

我看这附近也没什么牛肉煎包,便利店什么的卖早饭吧?

没有,这儿就我们一家店,您想吃什么就在这儿吃。

太好了,俞任杰说:那么能帮忙查到下上次视频里的男人点了什么餐么?

店长给那位陈小姐打个电话确认,又从历史账单中找到那天的单据。早上往来的人不多,还算好找。那位身穿风衣的男子点的是猪柳蛋汉堡套餐。店长说,猪柳蛋汉堡是销售量最高的一款早餐,在菜单上占了最大篇幅的画面。

这就耐人寻味了,程龙海的肚子里有鸡肉成分与牛肉成分,唯独没有猪肉成分。也就是说,在早餐店出现的男人,虽与穿着相同的服装,却不是程龙海这是碰巧了呢,还是有人刻意为之呢?

穿同样款式颜色的风衣还有可能,连帽子的颜色和商标都一样,根本说不过去。程斌点了两杯汽水,递给俞任杰一杯,作为早餐的补偿:一定是有人故意在快餐店停留,刻意提到自杀圣地,好让别人以为程龙海在那时出现过。

俞任杰接过汽水,脸上写着明显的嫌弃:你的结论真是发人深省,独树一帜。

程斌知道他在讽刺自己做了显而易见的推测,他转头看向菜单:别老暗地里说我抠,要不我再给你买对鸡翅?

不要。俞任杰说,低头吸了一口汽水,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程斌悻悻:冒牌程龙海进入快餐店时,真正的程龙海可能已经服下安眠药昏睡在车里,凶手以此制造他自杀的假象。

或者那时程龙海根本不在车里。尸体是在5月18日发现的,抛尸也可以在5月15日之后俞任杰做出更大胆的假设:凶手折腾一番是为了做假的时间证明把程龙海的死亡时间往后调,给自己争取时间做不在场证明。

程斌与俞任杰相互看了一眼,都觉得这个假设有几分可能。法医报告中,程龙海的死亡时间范围较大,最可能的几个小时落在半夜。如果出现在汉堡店的人压根不是他,那么他死亡时间就不再是早晨的那一个小时,范围大大变宽。但有两个问题随之而来:

第一,早上7点13分通过高速收费口的人,是不是程龙海?既然汉堡店里灰衣人另有他人,有没有可能在收费口留下记录的人也不是他?

第二,程龙海是究竟是什么时候死的?

之前因为高速收费口的通过记录与快餐店证词,程龙海的死亡时间被判定于5月15日上午8点至9点之间,现在这些都站不住脚了,还引出另一个关键问题,周静送出家门的究竟是不是死者本人?

他是从一开始就被掉包了呢,还是在出门后不久被人杀害的?

从周静邻居家的老婆婆口中得到的信息,她看见的是黑色奥迪与一个男人的背影,按过往的经验,她判断他为程龙海。有没有可能这时她看到的已经是凶手了呢?或许就是为了制造这个不在场证明他才刻意在6点30分的时候出门?

周静究竟是失去了丈夫的受害人,还是杀死丈夫的刽子手?

两人回到警局后更新了案件的状态,大家投入了激烈的讨论中。

程斌提出了一条新的线索:程龙海和奥迪车被留在了山脚下,但凶手只要是这个城市的公民,就一定会原路返回那条路是唯一的通道。5月16日下了一场雨,5月17日雨停了,之后并无脚印留下算上凶手在15号之后抛尸的可能性,他返回的时间为5月15日至5月17日之间。

俞任杰点头:如果凶手是晚于5月15日进行抛尸,就有两种可能。第一种,15日那天凶手确实将死者的奥迪开到了山脚下的树林里,但死者并不在车里凶手是在事后将尸体运去车里的。这只是一种可行性方案,即可以操作的,但这么做对凶手没有意义,得不到任何好处,你们听听算了,不用在意。

大家先是点头又是摇头,发现他说了一堆都是废话。

俞任杰不急不慢地抽了张纸,擦了擦鼻子继续道:第二种可能,是凶手在15号路过收费口之后,并没有直接去山脚,而是立刻绕了回来,给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即第一次只是制造死者自杀的证据和他没杀人的证明,并未真的到达目的地。那么在5月17日前,他需要再去一次山脚,把死者和车留在那里。当然,我们假定的情况是,5月15日,7点13分通过高速路口时,坐在死者车里的已经是凶手了。

郝晋阳拿笔记着:所以在5月15日7点13分到5月17日雨停之前会在同一收费口留下两次一回一去的记录,其中5月15日的两次间隔时间很短。

是的。程斌补充:该收费口是途径郁山的唯一通道。我们已经核实,只要是经过收费口,一定会留下记录。

郝晋阳已经被绕晕了:等等等等,他这么大费周章做什么,直接一步到位不好么?

俞任杰叹了口气道:你觉得为什么凶手要这么折腾呢?

你刚才说了,是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

还有什么要问的么?

郝晋阳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但是怎么制造不在场证明呢?这里我还不是很明白。

程斌转过头瞪了郝晋阳一眼,颇有嫌弃之意。俞任杰给他使了个眼色,转过头来温和道:泡菜,你仔细想想,程龙海明明没有进汉堡店,凶手为什么要假扮他呢?

郝晋阳咬着笔杆道:为了让我们相信他是自杀?

能想到这点已经不错了,我一开始也这么认为。俞任杰话锋一转:但他怎么知道我们会去汉堡店调查呢?如果没有被发现疑点,这宗案子会被当成自杀处理,十分顺理成章,我们去汉堡店问话可以说是个意外。所以对凶手来说,进不进快餐店在他的计划里不是重要环节,只是他的双重保险。收费站的记录才是他关注的重点。

这么说来确实是,要不是胖潘师兄说死者吃过汉堡,我们也不会去查。

那么,为什么刻意留下奥迪通过收费口的记录呢?见郝晋阳张着嘴巴答不上来,俞任杰决定直接告诉他答案:是为了让我们确信死者在那时候还活着,所以那时程龙海八成已经见阎王了。

程斌咳了一声:注意用词。

行,那时程龙海八成已经被害了俞任杰敷衍地又说了一次:他真正被害的时间段里,凶手没有不在场证明,所以他要改写死者的死亡时间,好让自己在那时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郝晋阳先点头后摇头:但凶手不是开着车么,从头到尾带着死者,程龙海在路上死,或是在山脚下死,不是一样没有不在场证明么?

是的,如果5月15日当天凶手连人带车将死者送去山脚的话如果没有同伴来接,他还得步行40分钟到最近的公交车站才能回城,车留下了嘛。况且还可能遇到不可控的因素,比如被人目击,一个在荒野徒步的人一定会引起注意。

俞任杰吸了吸鼻子,鼻音有些浓重:那么我们换个方向,有没有可能凶手在5月15日早上并没有真正到过郁山,而是在下了高速后掉头去了别的地方,并在那里留下了不在场证明?比如见了谁,被哪里的摄像头拍到因为收费口的记录,我们一直以为奥迪是在当天8点左右到达的山脚,没错吧?但它也可能是之后的时间里到达,任何时候都可能,我们没有查过收费口反方向的通过记录吧?

郝晋阳终于恍然大悟:我懂了,卧了个槽!这凶手真聪明!

程斌再次提醒:注意用词。

郝晋阳连忙捂住嘴巴,过了会儿他又大彻大悟一次:所以说最符合这些条件的人就是上了火车的周鹏!郁山与火车站方向相反,要是下了高速直接赶去火车站,能在八点左右到达火车站,他还在候车大厅里故意与人起了冲突!

俞任杰终于满意地点了点头,觉得这徒弟也不算太笨。

于是接下来的侦查方向便放在监控录像的调查上。之前只看了5月15日早晨从市区通往郊区的收费口记录,这次不仅将时间拉长至5月17日,还一并查看从郊区回市区的记录。只要凶手施以上述诡计,一定会留下点踪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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