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蝙蝠侠顺着院长的指引,看向了凯许警卫长,那是个高挑精壮,长相凶悍的中年人,只不过他的左手整个缺失,在腕部安装了一个手掌大小的铁钩,以做替代。

也许是蝙蝠侠的视线太过明显,亚伦晃了晃手臂,语气轻松地说:杀手鳄咬掉的,虽然少了一只手,但我毁了他的越狱计划,应该也值得我吹嘘一阵子了?

蝙蝠侠抿了抿唇。

夏普继续介绍:除了鲍尔斯和凯许,剩下的都是12区的巡逻警卫,我就不一一细说了,不过小丑的主治医生,我得好好介绍一下。

蝙蝠侠来了点兴趣,他挑眉看向警卫后面的白大褂医生,对方一直站在最后,没露出容貌,而随着夏普得意的介绍声,医生侧了侧身,从警卫队身后,慢慢地走了出来。

汤姆利安德尔,知名的精神科医生,为了请他来阿卡姆坐镇,我已经发过不下五次邀请了,这次能够同意并接手小丑,可真是一个意外之喜。

随着夏普的介绍,利安德尔走到蝙蝠侠旁边,彻底露出了全貌。

蝙蝠侠看着那张熟悉的脸,震惊地说:汤姆?

哪怕有变声器的作用,他声音中浓浓的惊讶与不可置信,还是毫无保留地传递了出来。

夏普奇怪地问:你认识利安德尔医生?

蝙蝠侠立刻说:不,当然不是。我只是觉得这个名字很耳熟

汤姆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也许吧,街上叫一声汤姆,恐怕十个人有九个要回头,我的名字烂大街了。所以院长,我们现在去见小丑吗?

夏普询问地看向蝙蝠侠。

蝙蝠侠深吸了一口气,点了点头:带路吧。

一行人在长长的走廊上朝里走去,最前面开路的是警卫队,夏普院长则在他旁边边走边介绍,蝙蝠侠看着身前医生的背影,护目镜后的眉头渐渐皱成了一个死结。

汤姆怎么会在这里?

记忆回溯到八年前,他刚刚离开哥谭,人生最迷茫的那段时间。

彼时他为了寻求哥谭的生路,游历过许多城市,观察它们的犯罪体系,研究它们的固有法则。

掌握了犯罪者的思维与心理,他当过窃贼、走私犯、流浪汉、黑帮的打手他角色扮演一般在各个角色中游刃有余地变换游走,他的体魄越来越健硕,信念也越来越坚定,而后,他在田纳西州遇到了汤姆。

那个时候已经是他离家的第四年,他化名杰瑞,伪装成贫民窟出身的肮脏扒手,活跃在密西西比河畔的孟菲斯市。

和汤姆的见面也颇具有戏剧性。

他那个时候加入的盗窃团伙,也兼职当强盗,他入乡随俗地在夜晚游荡,没过多久就遇到了第一个目标,一位独自一人步行回家的富家小少爷。

孟菲斯的犯罪率虽然远不如哥谭,但在整个美国,也算排的上名号。

这里有个约定俗成的规矩20刀买命钱。顾名思义,当你遇到劫匪,掏出20刀,90%以上可以保命。但如果你身上值钱的东西太多,劫匪想要干票大的,那就另当别论了。

被布鲁斯拦下的小少爷正是汤姆,他老老实实地掏了20刀,布鲁斯也顺理成章地要放人,可他当时的搭档见汤姆身上穿的戴的价值不菲,又一脸矜贵,想要绑票来个大的,布鲁斯劝说无果后,只好和那位临时搭档撕破了脸。

接下来就是单方面暴怒又凶戾的殴打,布鲁斯踹了踹昏死过去的抢劫搭档,擦着手上沾染的血迹,本以为汤姆早已趁乱逃走,却没想到一转身,正好看到对方不知道从哪买了杯奶茶,一脸看戏地围观着他们。

布鲁斯顿时有些一言难尽,可当他故作凶煞地走向汤姆时,对方却格外自然地伸出了手,递给他了另外一杯奶茶。

虽然还是夜晚,少年的笑容里却仿佛洒满了阳光:我叫汤姆,你身手真酷,交个朋友吗?

布鲁斯不太理解地说:和刚才要抢劫你的劫匪当朋友?

汤姆把奶茶硬塞进他的手里,竖起食指不赞同地摇了摇:就算是劫匪,也是讲规矩的好劫匪。所以好劫匪先生,你叫什么名字?

布鲁斯抽搐着眼角闷声说:杰瑞。

汤姆哈哈一乐,笑眯眯地说:汤姆和杰瑞?那我们合该做朋友了。

这就是布鲁斯和汤姆的初遇了,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也许是汤姆笑眯眯的样子充满了另一位长辈的影子,也许不是,他莫名其妙地有了一个朋友,甚至他们的相处越来越默契,越来越和谐,直到分别后的第五年,还常常会有联系。

最近的一次,甚至就在一个多月前,他不知道管家越来越奇怪的态度代表了什么,发邮件寻问汤姆,这才得知了阿福可能是在催婚这一可怕的事实。

可问题是,布鲁斯明明记得,汤姆的职业规划是警察,怎么如今成了精神科医生,还来了阿卡姆?

天生的控制欲和疑心病让蝙蝠侠皱着眉头,浑身难受,他打定了注意,要在审问小丑后找机会和汤姆好好聊聊,可就在他们走到小丑病房门口,警卫长和区长一起开一把双孔锁时,汤姆突然转过了身来。

蝙蝠侠好险控制住了自己,没有心虚地下意识后退,他顿了顿,问道:医生?

汤姆挑了挑眉,在其他人看不到的角度露出了一个恶作剧般的坏笑,几不可闻地用气音说:杰瑞,原来你不是老鼠是蝙蝠呀?

蝙蝠侠惊愕地瞠大了眼睛,终于控制不住地后退了半步,头一次庆幸自己的头盔面积够大,还能挡住他此刻骇人的表情。

作者有话要说:

阿福分|身怪:换个马甲守护你

ps.推荐一下基友的现耽连载文,炒鸡好康!

《穿书后我和反派他爸HE了》by两条鱼

陈默穿进了一本言情小说,成了26年后会被年轻反派一枪爆头的可怜炮灰。他翻了翻原身的所有记忆:倒贴金主、黑料满天,他成了校园里的风云人物当然,贬义的那种。

陈默彻底沉默了。

好在剧情点还没到,反派还未出生,一切都还不晚。他痛定思痛,下定决心远离书中所有相关人物,让这本书变成废纸。

然后,

他遇上了反派他爸。

陈默:

16岁的魏哲人生一片黑暗,他自暴自弃,没有救赎。

但他遇上了陈默,陈默就是他的光。

陈默对他好,他宠陈默一辈子。

攻有抑郁症,受是攻的救赎。

第58章马甲在掉与不掉间反复横跳

汤姆炸了布鲁斯一个大雷,而后露出一个阿福式的招牌微笑,慢悠悠地转了回去。

在背对着老爷的方向,阿福悠悠地叹了口气。

说实话,汤姆这个马甲,他已经超过四年没用了,这四年间虽然时常互发邮件,但也不过就是用点黑客技术,设置几层掩码,弄一个孟菲斯市的ip罢了,根本用不着变成汤姆的样子,就能够轻松完成。

理所当然的,四年前的习惯、爱好、微表情,他基本上也都忘得差不多了,所以不经意间,他就会流露出一两分不属于汤姆,更像是阿福的神态表情。

不过问题不大,一切都可以推给时间大法。

毕竟过了四年,不可能有人一成不变的不是吗?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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