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晚歌刚走出小区大门,面前就开来一辆鲜红的法拉利,正好停在她面前,把去路挡得死死的。
车窗降下,露出一张白嫩嫩的年轻男性脸庞,头发染了一撮灰,耳朵上戴着钻石耳钉。
正是公司的大合作商之一,正山集团采购部经理,瞿天成。
瞿天成二十三岁,刚从国外毕业回来。本人除年轻时尚长得好以外几乎没有优点,能坐上这么高的位置全靠他的董事长亲爹。
好在他本人热情开朗,善于交际,工作做得还不错。
程晚歌与他相识是半年前的事,当时王总太忙腾不出时间,委托她帮忙和正山交接一下,见到了瞿天成。
合作挺顺利,可没想到的是,自此她就被瞿天成给缠上了。
还是死缠烂打,怎么都甩不掉的那种。
法拉利出现在视野中的第一秒,程晚歌的脸就沉了下来。
瞿天成笑嘻嘻地打招呼。
“晚歌姐,好巧啊,居然在这里碰到了。你要去哪里,我送你?”
“你怎么会在这里?”
他早就准备好借口。
“我有个朋友住这儿,昨天出车祸了,骨折,过来探望他。”
“那你探望吧,我还有事,走了。”
瞿天成忙跳下车拉住她的手。
“别呀,反正他已经骨折了,我探不探望都好不起来。我还是先送你吧,你要去哪儿?”
“跟你有关系吗?”
“怎么没有?咱们可是最好的合作伙伴……你身上穿得什么啊?摇粒绒T恤?我上个月刚去秋季时装周,,今年摇粒绒可流行了,晚歌姐你真有品位。”
瞿天成对着她那件起了球的棉t恤大夸特夸。
程晚歌无言以对,深吸一口气。
“我已经辞职了,你能不能别再来烦我?”
瞿天成陡然愣住,大大的眼睛看着她,眼角下垂,眼神很受伤。
“你是说……我烦?”
“没错,你烦死了。我早就说过,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不会跟你在一起的。”
这种富二代,尤其是娇生惯养的富二代,她这辈子都不可能爱上。
她二哥就是因为太娇生惯养,才长成一个王八蛋。
瞿天成不愿放弃。
“你喜欢什么样的?告诉我,我可以改变。”
“我就是不喜欢你。”
她推开他,快步跑进便利店。
瞿天成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地望着她的背影,大喊。
“晚歌姐,只要你没结婚,我就不会放弃的!”
程晚歌头都没回,并且在买到酱油后特意磨蹭了一段时间,然后才出去。
法拉利没开走,瞿天成坐在里面,可怜兮兮地看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