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以为妹妹不让我跟秦蒹葭说话是吃醋呢,原来妹妹就想跟秦蒹葭共侍一夫啊?那正好,我把秦蒹葭睡了,妹妹就把我当成博焱好了
回应他的自然是一个清脆的耳光,但苏容脸上的神情像挨打的人是他一样,他的眼泪很快地流了下来,眼睛也变得通红了。
如果这时候拥抱他的话,他会不会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呢?人心原来是这么玄妙的东西,心脏离得再近,也无法传达哪怕一丝一毫的心意。
你不要用你龌龊的心思,去揣测别人。
你不要用你龌龊的心思去揣测博焱,他是真君子。黎商似乎听见他的声音这么说道。
是吗?那博焱知道我和妹妹早就睡过了吗?要给他听听细节吗?先讲在海滩还是在床上的
那痛苦似乎要没顶了,原来林飒说的是这个,那是能将人的灵魂都烧成灰烬的东西,比滚烫的岩浆更要炽热浓烈,你在那瞬间其实已经无法感觉到痛苦了,甚至有种灵魂抽离的感觉,仿佛那个被人拳打脚踢的人是别人,想要亲吻苏容结果被狠狠咬了一口的也是别人。你的灵魂只是跟着那个落荒而逃的叫苏容的人一起走掉了,不管多远,都能听见他伤心的哭声。
黎商一个人在走廊里站了很久,直到有人找了过来。
我的天,你怎么在这里,秦蒹葭的声音远得像从另外一个世界传来的:你不去颁奖吗?你的脸这是怎么了?
黎商挡住了她摸自己嘴角的手。
我很痛,我要喝酒去了。
秦蒹葭和他一起拍过戏,也听过业界传闻他从马上摔下来也毫不停顿接着拍的事,她知道黎商对疼痛的阈值很高,几乎是从来不说痛的人,不由得有点惊讶,但黎商没给她反应的时间,就直接走远了。
作者有话要说:唉
第132章意义
林飒做完最后一次彩排已经是深夜了,刚说了句大家今天辛苦了,就接到了苏容的电话。
他本来以为苏容是说明天看秀的事的,所以笑着叫了句小容,但苏容没有说话。
他在哭。
他没有说任何一句话,像是因为太伤心说不出来话了,只是一言不发地在电话那头哭着,哭得人心酸。就算不是九楼的人,没有见过他以前开开心心的样子,也能听出这哭声中的伤心。
没事没事,林飒眼睛也热了,耐心哄他:你在哪,我去找你,我马上到,别怕,深呼吸。
苏容不说话,只是哭得异常伤心,至少有两次,他想叫师兄,都被过于急促的呼吸打断了,林飒已经直接拿过助理手机给人发消息查他在哪,他终于抽噎着道:我在百百乐盛典
你在那别动,别挂电话,我马上去找你。林飒直接抓过外套,飞奔出门,在门口打出租,直奔百乐盛典今晚的举行地点,一面拿助理手机给黎商发消息,问他怎么回事。
正发着,黎商那边迟迟没回,反而是苏容的哭声渐渐停了,他像是哭懵了,又像是自己也觉得哭得太狼狈,本能地想找回一点成年人对自己生活的控制力,抽着鼻子道:我我要去找我的包。
林飒自然不放心他这样出去,安抚道:等我过去,跟你一起找,我在打车,马上到了
他话音未落,一辆黑色的车在他面前停了下来,他本来以为是私人出租车,刚想靠近副驾驶窗口,忽然僵住了。他显然知道车里的人是谁,也认得这辆车。
他脸上的神色一下子变得非常冷,如果苏容在这,一定会被他的表情吓到。但他什么也没说,只着拿着手机,站在那里。
副驾驶的窗落下来,驾驶座上的人毫无疑问是萧肃,他鲜少自己开车,也极少穿成这样,像是从家里匆匆跑出来,连外套也没穿,只是穿着里面的衬衫。他身上有种不同于靳云森的英俊,是某种质地更冷漠坚硬的东西,但又有天生的华丽,是冰冷的河边碎石间夹杂着金沙的砂砾,粗糙的黑石上有蜿蜒的金矿层。很少人知道,他两边眼睛的瞳仁颜色深浅其实有轻微的差别,右边那只更偏向极深的橄榄色,只要光足够,其实非常好看。
我他只开口说了一个字。
下车。林飒对他说。
萧肃没反应过来,林飒已经绕到了他的驾驶座旁边,拉开车门。
他看着萧肃给他让出位置,直接钻进车中坐着,看了一眼手机,显然那边通话已经挂掉了,焦急地给了方向盘一拳,骂了一声fuck!然后他直接关上车门,萧肃的车他开得并不习惯,一脚油门下去时差点撞到路边的垃圾桶,但他还是这样绝尘而去,头也不回。
秦蒹葭在主办方准备的afterparty的小吧台找到了黎商。
他说喝酒,就真的在喝酒,也不管这是不是什么重要的晚会,娱乐圈在外人看来是天上掉馅饼的工作,其实内部的人也常有种胆怯的战战兢兢,像中了彩票或者误入豪华舞会。但黎商不同,他身上有种漫不经心的傲慢,是某种凌驾于一切之上的自我,不管在哪,他都要按他的意愿来生活。
最开始吸引秦蒹葭的,就是他的这种姿态,他是某种强大而美丽的生物,天性甚至是残忍的,傲慢地在娱乐圈行走,不为任何人或事驻足。
今天其实也是个晚会,她身上的礼服价值七位数,裙摆漂亮得像童话,但也不过是一件衣服罢了。
如果他喜欢的人不跟她跳舞,其实一切都没有意义。
晚会结束还有一个半小时,吧台只有个调酒师在认真擦杯子,秦蒹葭看了一眼,那调酒师就自觉离开。这是博谊的晚会,人人都认得她,某些时候她说话甚至比黎商更有用。她从来不是说大话的人,无论用什么方式,最终也终于能和他平等地坐在一起。
黎商喝龙舌兰,盐边青柠,第一次看见他这样点酒时秦蒹葭才刚过二十岁生日,中产家庭的好女孩,央戏文化课第一名,一路校花到大学,骄傲得像一只鹤。他是最合乎逻辑的爱人,那些不起眼的优雅细节,构成黎商这个人。但人为什么会爱另一个人呢?因为他有过优渥的生活?良好的教育?还是因为他垂着眼睛喝酒的时候睫毛的阴影几乎要给人忧伤的错觉?
我记得你酒量很好她轻声说道。
你爱过人吗?
她想过全世界会问出这句话的人,就是没想过会是黎商。她记得他跟自己嘲讽所谓的文艺片,讲无缝叙事和反叙事,其实那时候就应该猜到的吧,他连赵易都没兴趣谈论,他说的爱看文艺片的人,会是谁呢?
但她什么也没说,只是垂着眼睛,像是叹息般回答道:爱过。
他绝对不会在乎这答案之外的东西,这两个字的主体秦蒹葭,他是听不见的,自然也猜不到客体会是谁。
那是什么感觉,是痛吗?
嗯,很痛,像是要把心都烧烂了那样痛。
得到了就不会痛了吗?
我不知道,可能会一直痛下去吧。
他认真求教,她认真教,但那痛苦忽然如潮水般涌上来,淹没了她。她看着他修长的手指按在冰凉的杯壁上,这双手最终会牵起谁呢?光是想象,就让人无法再忍受哪怕一秒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