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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把她们送回府里,派人好生照看着!”洛德清吩咐道,一边是揪心而皱起的眉头,一边是长长的松了口气。

回头,对上送酒少年坚毅而丰润的脸庞,“孩子,你帮了我的大忙,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没有名字,”少年茫然说道,“他们都叫我小昀。”

自明晴逃婚之事后,明先生再也不敢给女儿乱点鸳鸯谱,赔了好多礼,才送走了洪大人这尊瘟神。

洪大人倒不客气,立时把目标转移到洛琳身上,好在洛大人学聪明了,早就对外宣称,女儿还小,嫁人之事要再等一等。那日救了明晴和洛琳的少年,被洛大人收为了义子,留在身边习书认字,名曰洛昀。

一切都照常进行,得了自在的两个女孩子,关系越发密切,时常吃住都闹着要在一块儿。旁人常道她们闺阁友情深厚,只有她们自己知道,彼此之间,似乎比朋友多了点什么。

天朗宗元三十八年西北首府轩辕城

一转眼,两人已过二八年华,虽然气质类型不同,两人都出落得越发美艳。

这天是轩辕城一年一度的大型集会,两人牵着手,在街上游赏。

套了圈,猜了灯谜,评了诗会,两人继续沿着街道向前走,发掘着新鲜有趣的事物。

“小姐,小姐!”身后有个男人急匆匆的跟上来。

两人正好奇的回过头来,却听一声“哎呀”一声,那男人不知踩了什么,飞身扑进了路边一堆装残渣的编织篮子里。

男人立时窘迫地爬起来,拍了拍衣衫,使劲除着身上的碎屑。

“噗——”明晴登时就被这滑稽的画面逗笑了。

洛琳仔细看去,只见是个身材孱弱,文质彬彬的年轻男人,他穿着一身厚长衫,因为一路小跑而喘着气,身形不高大,看起来并不是北方人。

“两位小姐,小生失礼了。”年轻男人弯腰作揖道,“小生在路边,无意听见小姐对诗文的评价,着实喜欢,便冒昧跟了上来。还望有机会多多探讨。”

“咦,琳儿我们不是还要去看马戏吗?”明晴扭头问道,见那男子头上仍粘着菜叶,她忍不住又笑了起来。这一笑,极是顾盼生辉,令那年轻男人目不转睛。

洛琳点了点头,委婉拒绝道,“改日有机会,再与公子聊吧。”

孱弱的男子虽然长得白白净净,脑筋倒是转得很快,“这么巧,小生也正准备去看马戏,希望两位小姐不介意同行。”

“……”

年轻男人跟着洛琳与明晴走了一路,直到洛琳第三次提出,她们不愿再有人跟随时,男子才悻悻然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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