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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月颂 第1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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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对于皇帝要找这么一个皇后,他并没有觉得哪里特别不妥。

“何大人?”赵素又把脑袋探到他面前。

何纵看到突然在眼前放大了的笑脸,顿时生出两分嗔恼:“那自然是因为我最近忙!”

“那你百忙之中抽出一空,向朝廷递个本子建议一下呗?”赵素道,“何姑娘在尚书府里娇生惯养长大,大人连送她进宫侍驾都舍不得,想来不是当真要看她死。

“倘若朝廷开了可以让女子分担一部分差事的先例,那以后说不定还可以进入衙门处理些力所能及的事务,凭何姑娘的学识,一定是有机会也有能力胜任的。

“可怜您这一片慈爱之心,难道不盼着孙女们好么?”

“一天到晚尽想些不着调的鬼主意!”何纵正色,“礼制岂是儿戏?这事儿能开先例吗?赶紧忙你的去!”

第267章 老成的少年

何纵把话说完,便高高举起一本卷宗,挡住了自己的脸。

赵素唤了两声“何大人”,见他不搭理,也只能走了。

何纵从卷宗后头露出两只眼,看她走出门,才把书放下,负着两手踱起了步。一会儿哼出两声,走上几步,一会儿又沉沉地呼出一口气,摇一摇头。

赵素到了礼部衙门,方清雪就迎了上来。

“大人昨日去了趟通州,不知情况如何?”

赵素笑道:“方大人以后叫我的表字即可,皇上特意给我赐了字,叫小臻。”她边说边在自己掌心上比划了几下。

方清雪愣了一下。但他很快又展颜:“既是如此,那也好。反倒更为亲切。”

两个人边说边进了屋,赵素就把昨天会见孙秀兰的经过跟他说了。“依您之见,孙秀兰提的这个要求,咱们有可能替他做得了主吗?”

“这自然是不行的!”方清雪断然道,“本朝虽然民风开放,但依然以孝治国,按世俗之礼,庞淑云嫁入马家,那就是马家的人,奉养翁姑是应尽之责,庞淑云觉得委屈,她可以告官,可以请甲长裁决,以不尽孝道来报复,这是不可能的。”

方清雪给了个果断的回答。

“所以后来我又打听了一下马惟卿,”赵素道,“出乎我的意料,马惟卿并没有孙秀兰所说的那么没作为。”

“哦?”

“马惟卿跟他母亲并不和睦。他母亲徐氏一直偏心小儿子。”

不和睦,还偏心,这就说明马惟卿在婆媳之间和稀泥的可能性不大。更何况花想容昨晚还打听出来,徐氏早早地就撺掇丈夫把家里好的田地分给次子。庞淑云过门的时候,马家就准备了三间屋,而在结亲之前,为着聘礼单子,徐氏还跟马惟卿红过脸。

也就是因为如此,庞淑云才会在过门之后掏出自己的嫁妆银子支持丈夫开私塾,白天离开家门在书塾里读书备考。

孙秀兰心疼女儿,给庞淑云的嫁妆是让她在夫家过的宽松点,体面点,看女儿这般地倒贴丈夫,未免对这女婿有些微词。所以这大概也就是她主张女儿硬气起来的原因。

说白了,马惟卿现如今没有正经工作,家里对他也就那个样,全靠庞淑云这份嫁妆在支撑体面。可是坐吃山空,娘家也并非大富之家,那么总有入不敷出的一日。庞淑云这样贴补着马惟卿考功名,一旦他高中了,舍下没有生出子嗣的庞淑云,届时岂不又是惨剧一场?

庞家的这份担忧,不能说没有道理,毕竟赵素从前就听说过很多这样的事。昨夜听花想容说完,她思来想去,种种问题的根源还是在于生产力的分配不均上。

如果女人不能从内宅走出来独当一面,学习自食其力的本事,那么她就是在强势,终究也还是如同纸老虎。

到底还是像邬兰凤那样的事业女性更有能力把握自己的命运。所以她就去找了何纵,不过结果很明显,她失败了。

“真是物极必反。这孙秀兰当年受家里管束过紧,才逃出来参加花月会,就此改变命运,她有志气自然是好事,但身为丈母娘,越过女儿的意愿,强行要求官府替她如何如何,这却过分了罢?”

方清雪打着手心,眉头皱的生紧。

赵素说道:“实在不行,你就按条例办事吧,虽然咱们都是花月会的人,但也不能不管是非。”

方清雪点头。“我再想想。”

赵素回到房里,一口气喝了半杯茶,想了想之后又把花想容传进来。

“咱们家不是有挺多护卫吗?待会儿我写封信,你打发个护卫往大沽去一趟。”

“是不是邬家娘子那儿?”

“是她。”

刚才赵素在何纵那儿碰了壁,也不打算去别的人那儿碰运气了。何纵的态度基本上就代表着朝廷里诸多老顽固的态度,没必要再费口舌。

但是邬家手上有三家船坞,都是私家产业,她不知道邬兰凤能不能做到她的设想,不过可以试试。

也必须试一试。妇人女子对这个社会而言最大的价值就是生育,能够使一部分人跳出后宅,提高生产力,那也是好的。

何况邬兰凤就是女子独立的典型,赵素觉得花月会也需要这样的人来加入。

衙门里待了一天,下衙的时候,就听到消息说威远侯府的人上官府报案来了。先报到顺天府,顺天府把折子往乾清宫一送,皇帝便下旨让三司协同追查。

赵素好奇,不顺道也往顺天府衙转了一圈。只见许多捕快进进出出的,六扇门的捕头挎着大道威风凛凛。

不由想到某个朝代六扇门里也有过不少女捕头,她这只不过是想分出一部分打杂的工位让女人来做,都被何纵给赶了出来,真是去他的封建社会!

又想到这个封建社会还是跟她求了婚的皇帝的,心情便有些复杂。她倒是想一步步地把封建糟粕给去掉,但集权于一身的皇帝本身就是“封建糟粕”之一呀!

这事儿给闹的!

闹市里将马掉了个头,一晃眼就察觉人群里有个声音有点熟悉,扭头看过去,只见是昨夜里成了皇帝手下狼狈的俘虏的罗翌!

她停在马上朝他看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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