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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9章 少年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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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板村位于陇山中的一个山冲里,得益于四周皆是山岭环绕,村子在这乱世当中极少受到外来干扰,平静祥和。

陇山之中有着取之不尽的野物,村中人多是以狩猎为生。

人人皆能拉弓挥刀,设置陷阱捕猎就算是村中稚童也非常熟练。

“向南,又打算出村啊?

去瓦亭吗?

帮我捎带点盐巴回来呗?”

看到十七岁的侄子跨上了从陇山某处得来的一匹马驹,背负了长弓,马驹背上也驮满了最近半个月狩猎来的皮毛,就知道这个村子里出了名喜欢折腾的侄子在出村了。

“好啊,二娘。”

向南随口答应了下来。

二娘让向南等一等,进了屋子出来时手中已经多了几张皮毛了,将其放在了向南的马上,对向南道:“这是你二叔打的几张皮毛,都是上好的狼皮,全部换成盐巴。”

摸了摸狼皮,向南笑着道:“还是二叔厉害,每次猎来的皮货,都能没有任何的损伤,下次也让二叔教教我呗。”

二叔听着声音从屋子里走出来,对向南道:“这次去瓦亭,卖了皮货就赶紧回来。

不要去招惹是非,回来我教你怎么狩猎才能完美保存皮毛。”

向南一听高兴的道:“好勒,二叔放心吧,我先走了。”

看着向南策马离去,二娘对身边的老头子说道:“怎么突然想要教他了?

以前你都不想教的。”

“以前不想教那是因为他年纪小,心思乱,隔三差五出村。

现在倒是觉得,我要是再不教他,以后就没有机会教了,我都没有几年好活了。”

二叔说道。

作为猎人,会耍的一手好弓箭,才能打到猎物,总是靠着陷阱去打猎物,实在是太过于被动。

没有弓箭,只靠放陷阱,村子里一年怕是能饿死不少人。

瓦亭是陇山下的一个亭聚,似乎是数十年前为了平定西北羌胡之乱,迁徙周围村落百姓,组成了瓦亭,用以自保和抵御胡人。

从三板村出发,翻陇山而出,大概需要一天的时间。

路是没有路的,全靠依靠着山里养成出来的本领,辨清楚方向,遇山翻山,遇林闯林。

不过走的多了,大家也就有了固定的方向了,知道那个山头好走一点,哪个地方不是野兽的领地,可以走。

所以一天的路程下来,向南没有碰到什么危险。

站在最后一座出山的山头上面,眺望远方,眼前全是低矮起伏的丘陵了,没有陇山山岭陡峭难攀。

下了山,进入前往瓦亭的大路,这条大路一头连着瓦亭,另外的一端是阿阳县。

向南没有去过阿阳县,不过在瓦亭听人说过,阿阳县比瓦亭大了好多倍,城里什么都有,尤其是城里的小姑娘格外的漂亮。

向南心想,再漂亮也没有瓦亭里卖豆腐的阿诗漂亮吧?

阿诗比向南小两岁,向南十四岁的时候忍不住好奇,没有任何准备,一个人翻山越岭出了村,到了瓦亭,结果兜里没钱,也没有带皮货出来,挨饿免不了的,至于睡觉对猎人来说,只要是块地就能睡。

于是向南就睡在了阿诗家门前。

早晨豆腐店开门的时候阿诗和向南两个人四目相对,这一刻向南心里就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情愫,他不知道什么叫做爱情,但是看到阿诗的第一眼,向南就想跟她睡觉。

山中少年的爱情观是很朴素的。

阿诗人美心善,看到睡在地上,身上还裹着兽皮如同山中野人一般的向南,不但没有驱赶,还询问少年是发生了事情。

向南与阿诗说话的时候,眼睛就没有离开过阿诗的漂亮的面容,肚子咕咕叫着回答了阿诗的话,阿诗嫣然一笑,对向南说:“我请你吃豆花,但是你帮我把摊位摆出去。”

还吃什么豆花啊,这一笑,就让向南饱了。

这就是秀色可餐。

后来向南就隔三差五出村,去瓦亭,打着售卖皮货的借口,实在是想要去看看阿诗。

用借口出村,就需要更多的皮货,于是向南从那以后打猎比别人都勤奋,漫山做陷阱坑。

长大一点后,力气大了起来,能拉动弓箭狩猎了,不过用箭也是要天赋的,向南的天赋并不好,但是为了能多去看阿诗,向南勤以补拙,日夜不停的练习,箭术精进,箭术在村里都算是前列了。

清早天色刚刚亮就从村里出来,现在已经要天黑了。

心心念念着阿诗,向南只想着能快点到瓦亭,要是天彻底黑下来了,就看不清阿诗漂亮的脸蛋了。

快马加鞭,道路上密集的马蹄印,向南因为心急着赶路,没有仔细发现。

不过天色终究是暗了下来。

西北的天黑,就算是如今还没有到夏季,也要戌时才天黑。

前方火光冲天,向南抬头看着前方很远处那照耀了一片天的火光,心中猛然有种不好的预感,那个方向……是瓦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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