渊离作者:渊离
第33节
那就不提,反正,依着我们原本的打算,他也活不多久了。
看穿了我的心思,渺忍不住轻笑出声,伸手,掰过我的脸跟他对视,低头,啄了啄我的唇角,“不要胡思乱想,小傻瓜,就算你不绑着我们,我们,也断不会飞走的,你总爱说,我们是你的,你可曾想过,你,也不是我们的?”
主子,离主子。
长洛捧着一盏酸梅汁和一个小食盒从外边走了进来,躬身给我和渺行礼,然后,把手里的东西放到了桌面儿上。
那酸梅汁,是一种好看的玫红,映着泡在里面的几颗鲜红色的梅子和几块儿指尖大小的冰块儿,漂亮的让人有些不忍心就这样喝下肚去,“哥哥特意嘱咐,离主子的肠胃向来不好,不能空着肚子喝加了冰的东西,要先用几块儿点心垫一垫才行。”
作者有话要说:
☆、殷勤
食盒打开,是一碟芙蓉酥,金黄的颜色,让人只看一眼,就忍不住食指大动,我伸手拈了一块起来,送到唇边咬了一口,温热酥脆,是刚刚出锅就被装了食盒送来的,隐隐的,带着几分莲花的清香。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原来,此芙蓉酥,非彼芙蓉酥。
我细嚼慢咽的吃完一块,就着渺端起来送到我唇边的碗喝了一小口酸梅汁,冲掉了嘴里残存的点心渣,“十年才得一见的十大绝色,你们也舍得拿来给我做成点心,也不怕给人骂是暴殄天物!”
很多东西,要吃进了肚子里面,才会让人觉得真的是属于自己的了,不是么?
渺放下手里盛了酸梅汁的碗,从衣袖里拿出了一方帕子,给我擦了擦唇角的油渍,“若不是舍不得吃了你,我哪里用得着现在这般的提心吊胆?”
有些东西,吃到了肚子里,也未必就是你的,这世上,貌合神离的人太多,又有几人能分辨的出,谁有几分真心?
我笑着叹了口气,没把自己的所想告诉渺知道,伸手扶了桌子,赤着脚下到了地上,地上铺着羊毛毡子,不凉,软软的,很舒服,“长白的伤恢复的如何了?易风去给西陵送信了么?”
已经走了六天了,一个人快马加鞭,算着时候,也差不多该回来了。
渺伸手把我捞回怀里,横抱着走回了床边儿,俯身拿起了摆在一边儿的靴袜,有些生涩的给我穿了起来,“虽是夏天,地上也终是泛着凉气儿的,不能赤着脚下地,乖。”
我愣了愣,有些难以置信的看向了渺,他向来都是习惯人伺候的,连自个儿的衣裳靴袜,都是长洛动手帮他穿,哪里做过这种伺候别人的事儿?!我犹记得,我失了记忆,初醒来的时候,他可是连从汤盅盛一碗汤,都会洒得满桌子都是的!
渺,你……
我缩了缩身子,想把自己的脚从渺的手里抽回来,我宁可自个儿穿,也……接受不了,他亲手来做这样的事儿!
我暗地里观察了许多次,记得清楚长白是这么帮你穿的,恩,许是慢了些,你别着急,日后,多帮你穿几次,应就会快了。
渺这向来骄傲的人,像是半点儿都不觉得帮我穿靴袜是一件落了他身份的事儿,小心翼翼,仿佛,我是他捧在手心儿里的宝贝,“小离儿,你去祁国的那些日子,我总算是得了空儿,想了些事儿……”
什么事儿?
看着渺一脸的认真,我终没忍心拒绝他的“殷勤”,虽然,我自己穿,只需要半盏茶的工夫,而他,已经给我穿了三盏茶的工夫,还没穿好。
我已经错过了你十四年,以后的日子,我不想再有任何的错过了。
渺终于帮我穿好了靴子,站起了身来,从一旁的架子上,取下了我的中衣,撑开来,送到我的面前,“人的一辈子,能有几个十四年呢?我比你年长,定是会比你先死的,若不抓紧了时时刻刻去珍惜,死的时候,怕是要后悔的……”
若不是渺身上这因了寒毒而有的,自身子里面散发出来的彼岸花香,我定是,会坚信不疑的觉得,他是被人调了包了的,以前的他,哪里会做这些杂事,会说这些情话?
渺,你没事罢?
我伸手试了试渺的脉搏,再次确认,他是渺无疑,就算,他身上的彼岸花香,是熟识他的人用干花熏了一样的出来,脉搏,却是骗不了人的,他的身子里面,有连身蛊,还有寒毒,这两样东西……固然是极让人觉得不爽的东西,但要炮制出来,却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得到的!机缘,财富,高深的医术,一样也不能少!
小离儿,上官西陵能为你做的事儿,我,也能,我相信,终有一天,在你的心里,我会像上官西陵一样,值得你信,值得你依赖的。
渺帮我套好了外袍,整理好了腰上的荷包,满意的站直了身子,牵了我的手到妆台前坐下,往后撤了撤身子,让长洛帮我绾发,“梳头……我还没学会,怕弄疼了你,待以后我拿旁人练熟了,再帮你梳……”
不准拿薛齐练。
看着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渺,为了我,不惜做到这样的程度,说不感动,那是假的,但,感动是一回事儿,维护所有权,是另一回事儿,我绝不要给他任何机会,去接近薛齐那个对他虎视眈眈的家伙,他,是我的,只能是我的,我就是霸道不讲理了,怎么的!
恩,我拿长洛练。
渺点了点头,看样子,竟是半点儿都不觉得,我提的这个要求有什么过分。
这很好,至少说明,现在,对他来说,那个薛齐还是个不怎么有所谓的存在,我只要再稍稍填把火儿,就能让他对那个薛齐彻底的失了兴趣!唔,只是不知道,霜和摇,对那个薛齐……是怎么个想法?若是能跟渺一样,那可就再好不过了!我暗暗想道。
长洛的手很巧,只一会儿工夫,便帮我梳顺了头发,用我一直戴的那根簪子绾了起来,透过镜子,我看着摇拈着一只小瓶儿从门外走了进来,安静的看着镜子里我,神色平静,一言不发。
这般看着我作甚?
我被摇看得有些发毛,生怕自己琢磨的那些让他们疏远薛齐的心思被他看出来,忙不迭的起身,蹭到了他的怀里,跟他撒起了娇来,“莫不是觉得我越来越好看了,眼神儿都舍不得移开了?”
还真是这么回事儿!我的小美人儿!
摇笑着掐了掐我的脸,把手里的小瓶递给了我,“你头里的血块儿已经化得差不多了,一些以前的事儿,许会慢慢的想起来,这是能缓解你头疼的药,平时戴在身上,疼得时候,便喝上一口……”
顿了顿,摇似是不自觉的扭头看向了渺,叹了口气,轻轻的揉了揉我的额头,“有些记忆,会发生错乱,你不要慌张害怕,且记得,你所见的,未必,就是真实的,有的人,有的事儿,有时候……是因为情非得已……便好……”
那,你待我好,是情非得已么?
我接了瓶子,却不知装到哪里才好,衣袖里,装了骨针,满了,荷包,太小,装不下,扭头见了长卿,才蓦地想起,我刚才跟渺问长白的伤势,他没应我的事儿来,“长白呢?”
回主子的话,长白的武技将要进入新的一层,这几日,正在闭关。
长卿浅笑着伸手,接下来我不知该放在哪里才好的瓶子,装进了自己的衣襟里面,“这些天,都得由长卿伺候主子,这药,就由长卿来保存罢。”
也好。
听长白的武技要有进境了,我自然是替他高兴的,之前,他的身手就仅仅比渺略逊一筹,此番突破,怕是就能跟渺旗鼓相当了,“那,他的伤……”
背上留了十几道浅疤。
摇终究是医者,在他看来,长白的身上留下疤痕,并不是难以接受的事儿,自然,也就没有瞒我的必要,“从半山滚落,伤口被泥沙所污,之后,又泡了水,医治也不及时,留疤,是不可避免的。”
他……知道?
长白的皮肤细如雪绸,摸上去,比最好的蚕丝被子还要舒服,我尝过他的身子,自然知道这其中滋味,这般近乎完美的身子,若……留下疤痕,怕是,他自己,也会觉得懊恼的罢?这,都怪我!若不是我,怎就会累得他从山上滚下去,伤成这样!
他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身上有没有留疤?
摇翻了翻白眼儿,对我问的这个问题有些无奈,“这疤痕,也不是不能去掉,只是,这药膏,却有些不那么容易得,你……”
你说的是,天雪玉肌膏?
我稍稍想了想,抬头看向了摇的脸,希望他给我的,会是一个否定的回答。
天雪玉肌膏,须得用雪山之巅的万年积雪化水为药引,又岂是他说的,“不那么容易得”般的简单?且不说那雪山上住着能操控雨雪的雪妖,对人类敌意极重,便是那终年被积雪覆盖着的万仞雪山,也不是那么好爬的!没人知道,哪一脚踩下去,是坦途,哪一脚踩下去是雪坑!
传闻,许多许多年前,炎王为医治挚爱毁了的容颜,曾派兵将十万,去往雪山取这天雪玉肌膏的药引,结果,惹出了雪妖一族的怒火,十万兵将,一夜之间命丧雪山,无一生还,之后,大旱三年,叛乱四起,六家分炎,征战十年,炎国灭,割据而成祁,凌,北泽,千寒,罗羽,莫知六国。
而后,直到我娘亲成了司徒月的太子妃,才又有了凌灭千寒,莫知,北泽归降,成了如今的凌,祁,罗羽,三国鼎立的局势。
其实,我想说的是……你娘亲手里有一瓶,但,却未必舍得给你,让你用在一个近侍的身上。
摇突然笑了笑,说出了他没说完的那后半句话,“你现在也可以算是医者了,有些事儿,不要那么较真儿,百年之后,谁不是枯骨一把,薄棺一具?顶着什么样的皮囊过这百年,其实,并不像你想的那么重要。”
作者有话要说:
☆、最爱吃的,没有之一
或许,我娘亲没你这么不好说话呢?
我翘了翘唇角,嘴上说着挤兑摇的话,心里,却并不当真觉得,娘亲会把这么宝贝的东西轻易给我,在我的记忆里,连她的样子,都已经变得模糊了,又怎知,她那本就不像别人家娘亲般纵着自己孩子的她,会不会对我更加严厉了?
唔,或许,她连见都不愿见现在这个没出息的我,也未可知呢?
我也只是听老师说起过,并未亲见,再说,这都十几年了,或许,你娘亲已经自己用上了。
摇轻咳了两声,别过脸去掩饰自己的尴尬,“天雪玉肌膏,不仅能祛除疤痕,更是养颜的圣品,你娘亲虽是个不同寻常的奇女子,但……身为女子,珍惜自个儿的容颜,怕是,放在谁身上,也免不了俗的……”
哎?这么神奇?吃了之后,可以不变老么?
听了摇的话,我不禁好奇的瞪大了眼睛,这药膏,毒经上只提了配制的方子和能祛除一切疤痕和旧伤的奇效,并未有说,还有养颜的功用,唔,看来,应是别的书上写的,摇那满满一架子的书,看来,还真真是有不少的宝贝呢!连这个都有提起!
不是吃,是抹。
摇笑着把我勾进怀里,抓起我的腕子把脉,“传说,只用一次,便能保持容颜不老,涂遍全身,更是能让人脱胎换骨,肤质莹滑的像初生婴儿一般,不过,恩,都只是传说,没有人当真见过,信不信由你。”
既然没人试过,又怎知会有这档子事儿?摇,你尽会逗我玩儿!
我朝着摇皱了皱鼻子,打心底里不信,这药膏会有这样的厉害,“霜什么时候能回来?”
药膏什么的,还得等有机会见了娘亲才行,先不去想,当务之急,还是得把渺他们的心思全拢到我身上来,才是正事儿!我才不要跟娘亲似的,被不放在心上的人抢走了心上人!
这都过了晌午了,应是快了,你寻他作甚?
摇不解的低头看我,眸子里,闪着点点醋意,让我看了忍不住心情舒畅。
上回不是说,要请你们下馆子么?
我踮起脚,啄了啄渺的唇角,抱住他的胳膊跟他解释,“这不就要应诺了?难不成,你还想让我请完了你们两个,再单独请霜一回?我的银子,不是银子啊?”
平日里也没短你的花销,你这跟谁学的抠门儿,恩?
渺是大手大脚花惯了的人,不然,也不可能跟我下了一局自在的棋,就“愿赌服输”的塞给我一打银票,“不若把雪园的财权给你,只要不短了用度,省出来的,都归你?”
若是换了以前,我定会狠狠的剜渺一眼,然后毫不犹豫的拒绝的,可是,现在,我却是变了主意,恩……如果,由我来管着雪园的用度的话,我就可以暗地里少拨些衣料和首饰给那个薛齐……俗话说的好,佛靠金装,人靠衣装,若能让他出了门儿来,半点儿都不起眼,看他还怎么勾我的渺,霜和摇!
啊,对了,还有膳食和补品,也一并给他克扣了,让他变成个骨瘦如柴的黄脸鬼,到那时候……哼哼,我就不信,他们瞅着他的那副鬼样子,还能下得去手!
好!
这般想着,我便应允了下来,“但是,咱们得先说好了,我不短你们的用度和花销,你们,也不能对我做的决定指手画脚!”
啧啧,这一趟祁国去的,倒是懂事儿了不少,都知道要尽管家理财的义务了。
渺眯着眼睛笑得勾起了唇角,伸手便把我拦腰抱了起来,低头,重重的吻上了我的唇,“真乖!这是奖励你的!”
我总算是能把这烫手的事儿送出去了!离,你可真是我的救星!
摇半点儿犹豫也没的从腰上解下了一块方形的玉佩,忙不迭的给我系在了腰上,“喏,这就是雪园的财权纹章,拿了它,你把雪园的大库都搬光了,也没人会多问你一句!哦,对了,还有各处的铺子,明儿,我就让所有的管事回来雪园,跟你述职,账目什么的,也统统都给你搬过来!”
哎?摇,你,你该不会是……什么事儿都散手不管了罢?
我低头看了看挂在腰上的玉佩,只觉得自己真真是傻得没边儿了,竟然想着,跟渺和摇耍小聪明!这,这分明就是他们早就挖好了坑,在等我自个儿兴高采烈的往里蹦的!我,我,我真是笨死了!
对啊,我把雪园财权的纹章都交给你了,当然是不会再管跟雪园的财权有关系的事儿了!
摇一副“我就知道你不会让我失望的”的欠揍表情,让我恨不能咬他几口解恨才好,“那些铺子,都是雪园名下的产业,自然,也是要归你管的,怎么,觉得自个儿不行?”
你才不行!你全家都不行!你祖宗八辈儿都不行!
我虽一直是被他们压的,但,但凡是男子,就会对“不行”这种事儿心有芥蒂,我,自然不能免俗,于是……我很悲催的,一时冲动的,说话不经过脑子的,把雪园的财权给接了下来,虽然,说完之后,我便悔得肠子都青了,但,当时,恩,当时,我还是说得很霸气的,“我若是不能把这些产业给管的好好儿的,我,我,我给你们生一个孩子出来!”
咳,这事儿,你也能做到?
听了我的话,刚喝了一口茶润嗓子的摇紧接着便喷了,一阵又擦鼻涕,又擦眼泪之后,佯装郑重其事的拍了拍我的肩膀,“离,那些产业不要了,你把它们都败了罢,恩,比起那些身外之物,我更想要个你给我们生的孩子……啊,对了,你打算跟谁生?跟我,还是跟渺?或者,恩,跟霜……我也忍了!要不,我牺牲点儿,顺便跟你证明,我没有不行?”
你,你欺负我!
被摇这么一逗,我顿时羞红了脸,我们都是男子,怎么可能生孩子呢?这回,我可真是口不择言,丢人丢到没边儿了!
没问题!你想现在被我欺负,还是一会儿从馆子回来被我欺负?我绝对会不遗余力的……让你满意的!
摇的口气里,“欺负”已经变成了另一种恼人的意思,我知道,他是故意曲解我的话,可是,却拿他没半点儿办法,这外边看起来像谪仙般纯洁,内里却是腹黑无比的表里不一的家伙!他算是吃定了我了!
渊儿醒了?什么时候醒的?怎不派人去告诉我一声儿呢!
一抹兰花香味儿传来,一个温柔至极的声音在门口响起,我回头,是霜。
他依然一身黑色的锦袍,上面用上好的金线勾着几朵形态各异的兰花,赤色的发,赤色的眸,赤色的唇瓣,羊脂玉般白皙的皮肤,美得,像是自九幽而来的魔王,一个最浅的微笑,也能霸道的毁去一座城池。
方才一醒,我就让长卿使人去告诉你了,许是,错过了。
渺理了理自己的衣袖,在凳子上坐了,让长洛帮他绾发,“小离儿要请我们去下馆子,我和摇都正等着你回来呢!既然回来了,这就走罢?”
带上降雷,我答应了它,等回来凌国,要请它吃得意轩的包子,正好儿顺路!
我很“义气”的没忘了带上降雷这匹被我用松子儿糖收买了的祖宗马,唔,总的来说,降雷其实除了嘴馋了点儿,脾气坏了点儿,还是匹不错的马的,对我,也算是不错,没撂过蹄子,没罢过工,一路去祁国,载着我和长白两个人,也没表现出半点儿的不乐意,咳,人都免不了有点儿坏毛病,更何况,是一匹马呢?
你竟是连它的喜好都摸清了?怎不见你对我这么上心呢?
渺扬了扬眉,一脸的醋意,呃,好罢,就算我再怀疑是我睁眼的方式不对,这事儿,也已经发生了,渺,在吃一匹马的醋,而且,那匹马,还是他的。
不要把我说的那么没良心好不好?我也知道你爱吃什么啊!
我抿了抿唇角,对渺这比我还孩子气的幼稚举动震到了,忙不迭的伸手,哄起他来,哎,我怎得就这么命苦,明明是他比我大,应该他哄着我的好不好!
恩?你知道?那你说,我爱吃什么?
渺显得有些意外,移步到了我的面前,俯身,几乎要把他的脸正面贴到我的脸上,“若是说错了,可当心我罚你。”
秉着多说多错,少说少错,不说不错的念头,我一言不发伸出手,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恩,要怎么想,由他去罢,反正,我这么说,也算不得错,他若敢说,最喜欢吃的不是我,我就跟他哭,跟他闹,满地打滚儿的跟他没完!
一阵沉默之后,摇先一个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紧接着,霜也想明白了我的意思,抿着嘴笑着看向了渺,一副“我看你怎么应答”的幸灾乐祸。
没错,你的确是我最喜欢吃的东西,没有之一。
渺心情颇好的勾起了唇角,一把将我横抱了起来,低头,舔了舔我的唇瓣,“既然是要请我吃东西,不若……就请我吃我最喜欢的,如何?”
作者有话要说:
☆、美酒
要吃什么,得是有请吃的人做主才对罢?
我也知跟渺讲不得道理,便索性,张嘴就不跟他讲道理,伸手,勾了他的颈子,凑近他的耳边,故意用佯装小声,却能给所有人听到的声音,加重了其中的几个字儿的说道,“渺,你既然身为‘客人’,就该客随主便的,不是么?不然……若是惹了请吃的人不高兴,兴许,就会没了“余兴”的节目了呢……”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却不得不说,小离儿,我的确是被你给威胁到了。
明了我话里的意思,渺不禁邪气的一笑,伸手,把我抱得更紧了一些,“比起吃东西,我倒是,更期待‘余兴’的节目呢!”
让长洛去套了辆四匹马拉的车,牵了降雷,我和渺,霜,摇就准备出门了,长白在闭关,不可能同去,我便让长卿代替了他的位置,对此,长洛颇有些不满,不过,这不满,却未敢放到我的身上,倒霉的,自然是长卿。
对长卿,我想来是放心的,能在那般环境下活下来,不可能没有自保的本事,更何况,长洛也不会当真对他下死手,他若是不能自己应付,让长洛接受他,那,怕是,日后他跟在我身边儿的每一天都不可能好过,这是坎儿,我不可能替着他过。
长洛嫌弃长卿不会武技,打心底里觉得,他是个除了会讨我的欢心,什么都不会的主儿,即便,会几手医,也是皮毛的那种,不然,也不可能连一碗药都煮不好,被扣下留在了雪园里,当然,在长洛看来,能成为近侍,是长卿几辈子修来的好运气,跟他们这些从小儿在潮音舍里修习,凭着自己的本事成为近侍的人,根本就是一个云泥之别。
天气炎热,向来习惯享受的渺,自然不会选择骑马,而……让降雷拉车,那根本就是做梦一样的事儿,恩,不仅不可能让它拉车,便是骑,也不肯让骑的。
于是,就变成了长希骑了一匹马在前,牵着超过他所骑的马半个身子的降雷,我和渺他们乘坐的马车在中间,由长玉驾车,长洛和长卿骑了马随后,边走,边叽叽喳喳的斗嘴,不时还互相翻个白眼,做鬼脸吐舌头……让我看得只觉得胃都在抽筋……
平常里挺正常的两个人,怎么凑到一起,就都变成比我还孩子气的家伙了!真真是让我想不明白!
渺,为什么降雷不让人骑呢?是因为天太热了,心情不好么?
虽然,降雷只是一匹马,但,一段时间的相处之后,我也没法儿把它当成是一匹正常的马了,恩,谁见过喜欢吃糖,喜欢吃肉的马呢!
除了我,降雷就只让长白一人骑,你,是第三个得了它喜欢的人。
渺从小桌上端起碗,抿了一小口加了冰的酸梅汁,然后,把碗凑到了我的面前,示意我也喝一口,“让我骑,是因为我降服了它,让长白骑,是因为我降服了它之后,它受了一身的伤,全是长白照顾到它好的,至于你……恩,或许,是因为你太人见人爱了,它看上你了?”
我倒是觉得,它是看上了我的松子儿糖。
就着渺凑来我嘴边儿的碗喝了一口酸梅汁,我便倚回了他的怀里,好凉,好舒服,渺果然是夏天里逛街遛弯儿吃饭睡觉必备的啊,我暗自腹诽一句,往他的怀里又蹭了蹭。
放心,你这种吃货,几万人里,都挑不出一个来,更别说是马……啧啧,真是白喂了你那许多东西,长点儿肉,怎么就这么难!
渺捏了捏我的胳膊,放下手里的碗,从衣袖里拿出帕子来,给我擦了擦嘴角的酸梅汁,然后,把我圈进了怀里,“降雷要是跟你一样嘴馋,现在怕是连道儿都要走不动了!”
说不定,降雷就恰好是那几十万匹马里面比较特殊的一匹,跟我一样,也未可知呢?你还见过谁家的马,是喜欢吃糖,吃肉包子的?
我倒是不觉得渺说我是吃货,是什么难听的骂人话,我的确是嘴馋,还能霸道的不让人说不成?唔,再说了,被叫一下,又不会少块儿肉,还能光明正大的嘴馋……这怎么算,都是不吃亏的事儿嘛!
一路朝着我和长白去吃过的祁国茶馆去,沿路经过得意轩的时候,我让长玉停了停,去里面每样儿包子都买了几笼回来。
我只听长白说,降雷喜欢吃这儿的肉包子,却不知道,它到底是喜欢吃哪一种肉的,恩,既然是要请它吃,自然是要让它吃的高兴才好,每样儿都买几笼回来,看看它那种吃的多,吃的喜欢,下回,收买它的时候,我也好有的放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