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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乐准备带着她的两只鸟上三楼,据说沈云芙的包厢上楼后还要拐个弯,走廊尽头的那间便是。

从人群中好不容易挤出一条道儿,小姑娘走到了拐弯处,刚好与另一条走廊拐弯而来的人撞了个满怀。那人身上有一股浓烈且廉价的脂粉味,手上抱着一团衣服,像是被捉奸走得急,来不及穿好的。瞧这人衣衫不整,光着双腿,头发乱的像鸟窝。宝乐蹙着眉,目光逡巡了一圈,最后落在脸上,然后原地愣了一下。这人年纪最多不过二十岁,还是个孩子的年纪。但比起年纪,让宝乐震惊的还是那张脸,要说她也算是阅美人无数的有经验人士了,可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能长得这般妖孽,那小脸儿一股子我见犹怜,祸国殃民的味儿。

她顺着対方的脸往下看,稀奇的发现了突出的喉结所以是他不是她?

宝乐刚想开口,从走廊另一侧赶来了两名壮汉。少年平白被宝乐拖延了时间,正好落入了壮汉手中。这抓着少年的壮汉似乎也有些眼熟,像是刚才跟在李谙身后的。果然没过多久,李大当家抱着手,踩着她的高跟鞋,不急不慢的走了过来,待她冷冷的看向跌坐在地上的少年,朱唇轻启,语不惊人死不休:愣着做什么,还不给我拖出去喂狗。

是我勾引的他,你拿个孩子出气做什么?

沈云芙人未至声先到,只是这声音,比宝乐印象中成熟了不少。而后她也慢慢走了过来,雪白的旗袍领口大开,风情万种的倚着墙,歪头看向还在气头上的李谙。

李朝歌,她道,我今年三十一岁了,不是十一岁,你还要管我管到什么时候?

宝乐瞪大了眼睛,还记得1912年初见的时候,沈云芙说她十六岁。如今她都三十一岁了,那岂不是今年是1927年?1927年,即民国十六年,距离上一场梦已经过去了整整十二年。

第174章

宝乐从桃乐丝的自助饮品区挖了一勺冰淇淋,坐在三楼的楼梯上,津津有味的吃着。早春时节,春寒料峭,配冰淇淋似乎再好不过。此时此刻,宝乐坐在楼梯上吃冰淇淋,楼梯的拐角内,李谙和沈云芙两个人皮笑肉不笑的打太极。

小姑娘觉得稀奇,很少见姓李的这么不淡定。通常都是沈云芙说一堆,她面无表情,如今刚好反了过来。

沈李两家的保镖,将桃乐丝二楼通往三楼的路为了个水泄不通,楼下歌舞升平,楼上气氛剑拔弩张。至于那个刚才被捉奸的少年,现在穿好了衣服,低着头,小心翼翼的攥着衣角,站在宝乐身边一言不发,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小姑娘伸手过去,引起了他的注意。

少年侧目,看见手里捧着冰淇淋的小姑娘笑靥如花,听她甜甜道:冰淇淋,你吃不吃?

不吃。

少年的声音似乎还未到变声器,听起来也与女孩子差不多。

宝乐撇撇嘴:你吃或者不吃,等会都少不了被李谙教训,那干嘛还亏待自己。香草冰淇淋,很好吃的,我又不收你钱!

不吃是因为出了这么多事,没有胃口,又不是怕她收钱少年想了想,伸手接过装着冰淇淋的杯子,挖了一大勺塞进嘴里。冰淇淋丝滑爽口,还带着令人清醒的冰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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