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我穿书角色连NPC都不如 书架
设置 书页
A-24A+
默认
第74节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一会儿,平复了一下刚刚因为紧张而变得激烈的心跳。

不滑师兄和不怠长老说过,我是绝佳的诱饵,我如今觉得他们说的不错。

我这个诱饵体质,的确挺好用的。

想想还挺美。

刚刚门板拍地的声音挺大,我寻思客栈老板或者小二听到动静,可能前来查看,我得跟老板付一下维修的钱,或者有好奇的客人听到动静,前来查看,我也得应付一二,再者不滑师兄就住在我隔壁的楼下,听到动静,也应该很快就上来了,毕竟这个事他是直接负责人,应该比我上心才是,不可能现在睡得很死。

然而,我岔腿站了一会儿,什么人也没来。

就是师兄,以他的脚程,应该马上上来的人,也没有出现。

于是我想,师兄大概是跟着追出去了。

我吐口气,这一晚上,又演戏又玩游戏又做贼又刺激的,我觉得有点心累,现在没我事了,我决定去床上歇一会儿。

反正捉个贼,即便是妖,以青瓷的身手,只要他出马,大抵那贼是跑不了的。

何况师兄还跟过去了。

凭两个人的身手,也不可能奈何不了一个贼。

我如果去,以我的身手,现在都不一定找得到他们。

所以我也有自知之明。

我就在床上歇着,等青瓷跟师兄捉着贼回来呗。

于是我伸个懒腰,转身施施然的走向床榻。

坐在床边,我锤了捶腰,俯身脱鞋子。

然而,后背那种毛骨悚然的感觉,突然又来了。

我一下跳起来,迅速回身。

便见我原本看起来平平的床单,忽然鼓起来一个人形,然后,这个人形顶着床单,慢慢的坐了起来。

就像诈尸的慢动作一样!

并且这个诈尸的过程中,床单被一只惨白的手,缓缓拨了下去。

只见一个长相清秀的男人的脸,缓缓的露了出来。

我一看,不是诈尸,是活的。

而且,这人我竟然还认识。

不就是强行跟我搭讪还想借游戏亲我,被青瓷揍的鼻青脸肿的那个男人吗?!

只是如今这人的脸也不青紫了,还分外白净。

比在青楼里暧昧的灯光下,增色不少。

他冲我妖妖娆娆,妩媚风情的,露齿一笑,牙还挺白。

因为认识,我那种后背炸毛,毛骨悚然的瘆人感觉,突然下去了不少。

只惊疑不定且防备的看着他,大腿一抬,刷~的抽出腿上的短刀来,刀尖朝外,冲他喝道:“你是谁?”

他冲我眨了眨眼,嘻嘻一笑:“哎呦,小美人,这才一会儿不见,怎的不认识哥哥了。”

我哈的冷笑一声,声音冷冽道:“呸,我问你的是,你跟刚才的骚狐狸,是一伙的?你们谁是淫贼?”

他柔柔的笑一声,声音百转千回,在我戒备的视线中,抬起另一只手,手上提起一条巨大的狐狸尾巴,毛为黄色。

他将尾巴尖尖提到嘴边,用尖毛挠自己的脸。

抬眼挑我,慢吞吞道:“为什么不能是,我们两个都是呢?!”

我不禁后退一步,目露惊骇。

按理说以青瓷的警觉,在青楼时,就该察觉他不是人。

然而他太像普通人了,竟完全骗过了青瓷的眼睛。

而我压根就没往别的方面想。

且我作为妖,嗅觉还是比较灵敏的,但是直到现在,我才闻出来,他身上有着一股很淡的,若有若无的骚味。

也许是青楼里脂粉味太重,所以掩盖住了这种气味,再加上当时假扮情侣,有点紧张,以至于我没有察觉。

大意了。

谁能想到,被师兄追踪捉拿了数次的采花贼,竟敢明目张胆的出现在我跟青瓷面前呢,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首页 书架 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