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酒杯真心实意地祝贺道:“黎奉,生日快乐。”
黎奉微微颔首,也举起酒杯和他轻碰了一下。
酒水入喉的时候,带着很轻微的灼烧感,不过又有着红葡萄酒独有的回味,然而和他曾经喝过的、在便利店买的几十块一瓶无盒装的那种似乎并无太大差别。
或许他天生就不适合做一个上流人,因此根本喝不出几十块一瓶的酒水饮料跟国外老牌酒庄藏酿多年的名酒到底有什么区别,也不明白为什么煎烤得半生不熟用料小气的蔬菜卖得这么贵。
与他的局促不安相比,黎奉却显得游刃有余得多。
他熟稔地用刀叉将茄子切割成小块、闲适地蘸盘上的蘸料、得体地送入嘴中,就连咀嚼的姿态都非常好看,这是奚玉汝曾经最想成为的那种人。
体面、矜贵。
他握住卫衣口袋中的礼盒,尖利的角硌在掌心,留下了一道明显的红痕。
“难吃。”忽然,黎奉放下了手中的刀叉,客观并毫不留情地说:“黎秋林非常可怜,喜欢吃这样的东西。”
奚玉汝松开了握紧礼盒的手,秉持着不浪费粮食的原则把黎奉的那盘端了过来,“我以为你今天会回家。”
“嗯?”黎奉支着手撑着下巴,看着奚玉汝。“为什么?”
“电视里不都那样吗?有钱人家的大少爷过生日要举办一个晚宴,然后邀请社会各界名流参加。”奚玉汝艰难地将半硬不软的茄子吞下,觉得自己的嗓子被剌了一道。
“没人知道我什么时候生的,所以没有办晚宴的必要。”黎奉语气平淡地讲述着关乎自己的秘辛,“3月8日黎秋林给秦洁买了一个项链,她很开心,就给我办了身份证明。”
奚玉汝一愣,紧握住了手中的叉子。
这一秒,就在黎奉话音落下的这一秒,他忽然觉得自己刚才的那些惶恐是没有道理的。何苦去深化他和黎奉之间的差距,他们本来就是这世间抱团取暖在一起的两个人。
或许生来的鸿沟与天堑无法弥补,但可以努力地并肩而立。
他们相爱,且理应相依。